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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纪律或有秩序的行为是在竞争的环境中为了圆满达到公司的目标所必需的,亦是为了改善保护其员工未来利益所必需的。公司期望员工理解并以自律的行为无条件和负责地接受纪律为工作的必需条件。员工应把实现该期望作为己任。因此,矫正组织内偏差的行为通常是惩罚性质的,称为“违纪处分”。应该通过提倡纪律、强调“自律”以防止成员的偏差行为。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纪,其惩罚方式,按照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1、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等规定的;2、违反本《人事管理制度》第六部分“劳动纪律和保密要求”中规定的;3、违反公司《员工违纪处理方法》规定的;4、其他损害公司利益或公司声誉的。二、违纪处罚方式口头警告公司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对员工一次性罚款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工资(月工资包括岗位工作、司龄补贴、奖金,下同)的百分之二十。扣奖金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三、违纪处理程序1、员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行为或违反保密要求的,由直接上级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注明违纪事件,递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经核实,人力资源部负责与违纪员工面谈。3、违纪事件属实的,违纪员工必须于面谈当日提交书面检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无论违纪事件是否严重,违纪员工不提交书面检查的,人力资源部将按严重违纪处理。4、人力资源部负责填写《员工违纪处理意见表》,报主管副总裁及总裁批示意见。5、人力资源部按主管副总裁及总裁的批示意见,出具《违纪处理决定》。《违纪处理决定》一式三份,员工应分别予以签收确认;同事,一份由人力资源部直接送达至违纪员工,一份由人力资源部送到公司工会存档,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6、凡通报批评的,自《违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在公司内部惊醒公式,公示期为二周。四、员工《违纪处理决定》记入员工信息档案。五、一次性罚款、降薪(减薪)、降级、免职,在通报批评同时执行。六、在惩戒事项未了结前,员工不得离职。七、员工当年有违纪记录的,不得享受下列待遇:1、自《违纪处理决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增长工资。2、不得参加当年度公司“优秀员工”评选。八、凡属严重违纪和违反规章制度行为的,公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与违纪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与公司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医疗期内的员工、及三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违纪行为列举1、对于下列行为之一,公司予以口头警告。(1)日常行为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行为有关的责任、守则的轻微疏忽;●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他公司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经常衣冠不整,包括但不限于穿拖鞋、无袖跨栏背心、裤衩在公司内走动,严重影响公司对外形象,并经多次提醒不改的;(2)履行职责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对一些与日常工作职责、办公室规章制度有关的守则轻微疏忽;●不经意的怠工或与办公室规章制度相抵触;●没有按照既定的做法、守则或只是就工作所需的任何材料,信息等及时地与其他员工沟通或向主管汇报;(3)出勤方面的轻微过失,如:●无故迟到;●未经主管同意便休假,且没有恰当或可证明理由的;●因私人原因,如接听私人电话过长或过于频繁地中断工作,或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长途。●无正当理由,不按正常时间上班,或中午用餐时间超出规定时间半个小时以上的,或者其他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帮助他人虚报考勤记录严重影响方德公司的管理秩序和工作安排(4)安全,卫生和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如:●忽视危险警告牌等;●其他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等2、对于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予以公司通报批评,同时按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一次性罚款,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从工资中扣除。(1)日常行为方面的过失,如:●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在工作时间内对公司其他员工或其他公司有关的人士放肆、冒犯粗暴的行为及在与公司有关的事项上在工作以外的时间和办公场所以外有上述表现;●拒绝诚意地回答直接经理或管理层经理所提出的任何合法问题。●未经允许更改计算机上的操作系统,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非法软件,修改或破坏计算机硬件配置的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软件或其他手段取得他人密码访问他人个人电脑,或使用黑客软件的行为。●以破坏方德公司为母的删除公司文件、有意识传播计算机病毒、影响其他员工正常工作或非法加密者,禁止利用公司内的网络系统对第三方计算机进行非授权访问。未经IT部门允许,严禁在局域网内擅自使用调制解调器。●泄露公司保密信息,包括在员工中泄露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例如薪资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员工中传播未经公司核实并正式宣布的谣传,并给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恶劣影响;●经过三次口头警告的行为;(2)履行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如:●履行职责时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故意造成公司财产不必要浪费或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2000元的;●在发生轻微事故,执行工作出错,或出现轻微损害,浪费或其他事情时没有立即通知直接经理或其他主管经理;●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3)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如:●出勤方面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轻微行为过失;●缺勤一天不上班且无实现通知直接经理或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迟到30分钟两次以上。(4)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过失●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轻微过失;●疏忽与安全、卫生和工作管理有关的守则和指示;●在工作区内非特别划为吸烟区的地带吸烟;●在并非公司专门为弃置垃圾或废物而设的地方扔垃圾或任何废物。●其他方面的行为过失等。3、下列行为之一,公司将视行为严重程度扣发奖金或者降职降薪。(1)日常行为方面的中法行为过失,如:●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行为过失;●严重疏忽有关日常行为的守则,指示或一般标准、办公室规章等;●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公司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与公司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当主管提出任何与公司、公司经营或调查工作出勤等有关的正当问题时,或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情况下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说明,或提供不真实的材料;●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提供不真实的情况;●在工作时间于公司办公区进行赌博活动;●未经许可动用公司的金钱或资金;●从其他员工或任何与公司有关的人士处接受或索取金钱、贿赂、不正当的礼物或报酬,或向该员工或有关人士赠送或给予上述物品;●故意弄虚作假,欺骗公司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在中科方德受雇佣的虚假记录;●提供虚假的请假、休假记录;(2)履行职责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在接到警告信后仍屡犯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工作质量、效率。工作能力以及工作成果达不到该工作岗位的;●没有完成销售指标;●严重玩忽职守;●不服从其主管或其他主管人员的员工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浪费和损害,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的;●在公司表格和其他文件上填写错误或虚构的材料;●在上班时间打瞌睡、睡觉;●隐瞒或不向经理或其他员工传达公司需要的资料个信息,如重大损失或事故等;●利用公司设备进行兼职工作,或业余时间兼职影响本职工作。(3)出勤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如:●在接获警告信后仍犯出勤方面的行为过失;●严重疏忽有关出勤、休假、小休等守则、指示和惯例;●连续三天缺勤而没有预先通知或无正当理由说明事先不能请假;●为休假而提出虚假或误导的理由。(4)安全、卫生或办公室管理方面的重大行为损失,如:●在接获警告信后仍然触犯有关该等事项的任何行为过失;●严重疏忽与安全、卫生、工作管理有关的守则或指标;●酗酒后上班;●其它方面的重大行为过失等;●在接获处罚后,仍然在安全、卫生和工作管理方面有任何行为过失;●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报信息等;6、下列行为之一,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知福经济补偿金,并有权追究乙方因其违纪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涉及违法的,甲方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谎报甲方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部门章等,下同)丢失,移作他用的;●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盖印甲方印章的;●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在空白介绍信、空白出门条、空白合同、空白协议、空白公司信笺、空白纸张等上盖印甲方印章的;●私刻、伪造甲方印章的;●未经甲方许可,擅自将甲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胸卡等,下同)转借给甲方以外人员的;●将甲方证件模板提供给他人进行伪造的;●利用甲方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著作权证书等,下同)谋取个人利益的;●涂改或伪造甲方证件、证书进行欺诈的;●有辱骂、打架、斗殴、嫖娼、赌博、吸毒、在办公场所饮酒等行为的;●恶意诽谤他人的;●提交虚假个人信息档案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未经甲方许可,利用甲方资源为其他单位工作的;●伪造帐目、虚报费用的;●提交虚假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病休证明、工龄证明、怀孕证明、难产证明等),骗取休假的;●因岗位变动、离职或与领导发生矛盾等原因,删除源代码、或删除工作记录的;●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挪用公物的;●乙方有偷盗行为的(无论价值多少);●假冒甲方名义对外招摇诈骗的;●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甲方生育或经济等受到损害的;●受控文件(受控文件,是指对规范体系在运行起着至关重要作用且必须在起草、审批、发布、标识、传递、使用、归档、保存、更新、作废等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控制并对版次进行跟踪换发的文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规范、规定、制度、项目管理流程、表单、合同等)、密级文件丢失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在职期间,因出国工作或出国旅游违反外事纪律的;●在职期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办法、条例的;●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的;●甲方认为应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严重违纪情形。十、投诉和申诉: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等事宜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得到公司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经理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力资源部乃至公司的高层管理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经理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和他所面对的事件)。直接经理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判断基础;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经理的解释不满意,可向其高层主管经理投诉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三步:人力资源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经理或其高层主管经理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申诉不满程序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公司希望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员工可按下述程序提出问题,或申诉不满;第一步:员工应先于自己的直接主管经理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经理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上一级经理,同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代表。第二步:员工与上一级经理进行协商。人力资源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上一级经理和人力资源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员工告诉总裁。第三步:最终由提出问题员工的部门经理做出决定,并经公司总裁认可。
本文标题: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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