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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优秀4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优秀4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第一篇】1预案总则编制目的通过编制《芜湖市镜湖区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水源地应急预案),主要为应对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预防控制、保护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保证在发生污染事件以及其它事关水源地安全的事件时,供给的水量和水质得到基本保证,不因发生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造成大范围的供水影响和供水安全,使突发事件处于可控状态,保证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措施能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减轻水源地突发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修正,起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次修订,20xx年9月1日实施);(6)《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xx年3月19日国务院令第698号第四次修订);(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修正);(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正);(9)《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0)《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12)《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精编资料,供您参考(1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预案、标准和规范性文件(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第34号令,);(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xx);(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xx);(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xx);(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xx);(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xx);(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xx〕113号);(10)《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xx〕93号);(1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xx〕50号);(12)《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xx〕34号);(1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xx〕4号);(14)《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xx〕9号);(15)《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环办应急〔20xx〕17号);(16)《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xx年第1号);(17)《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应急〔20xx〕5号);(18)《关于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应急函〔20xx〕150号;(19)《安徽省水功能区划》;(20)《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皖政办秘[20xx]32号文,);(21)《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芜政秘〔20xx〕2号);(22)《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政办秘〔20xx〕245号);精编资料,供您参考(23)《芜湖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预案》;(24)《芜湖市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25)《芜湖市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26)《镜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12月8日);(27)《芜湖市二水厂(杨家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xx年8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镜湖区境内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水污染的事件,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分水岭内的陆域范围,最大不超过汇水区域的范围。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范围具体如下:(1)芜湖市二水厂(杨家门)饮用水水源地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保护区陆域右岸1km范围。(2)镜湖区方村自来水厂饮用水源地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保护区陆域1km范围。(3)镜湖区天民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适用的地域范围包括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边界向上游连接水体及周边汇水区域上溯24小时流程范围内的水域和保护区陆域1km范围。预案衔接本预案是政府专项应急预案,作为镜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镜湖区境内3个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执行主体为镜湖区人民政府。本预案在《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镜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指导下,与芜湖市其他各专项应急预案相衔接,由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衔接工作。当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交通突发事故等突发事件,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产生影响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应与《芜湖市城市供水系统事故应急预案》、《芜湖市交通运输系统应急预案》平行联动、相互衔接,共同协作、互相通报突发事件进展及处理处置情况等信息。当发生跨行政区域水源污染事故时应及时上报芜湖市人民政府,在市级人民政府的领导、组织、协调下,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除此之外,在与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衔接方面,与精编资料,供您参考饮用水水源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应急预案及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上下游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预案上下联动、相互衔接,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及污染物迁移的全过程,共同配合做好污染物拦截、信息收集研判、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工作原则(1)系统性原则。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全面掌握和分析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的风险源信息、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和应急资源状况,逐一梳理明确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职责、应急流程和任务分工,有效提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2)针对性原则。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在全面调查和了解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环境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水源地、面临的不同环境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3)协调性原则。水源地应急预案,应作为镜湖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地应急预案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机衔接。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构成《芜湖市镜湖区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包括应急指挥机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芜湖市镜湖区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主要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协调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组成。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员主要包括以下单位:应急管理、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供水单位、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宣传、相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考虑到水源地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一般情况下,由镜湖区人民政府负责区内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对工作,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副区长任总指挥,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的领导、组成部门、职责分工和日常应急管理职责见附件1。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是根据不同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情景,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中选择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单位成立的,全面负责指挥、组织和协调饮用水水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源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水质异常或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等获取突发事件信息的部门,第一时间开展以下工作:(1)核实信息的真实性;(2)进一步收集信息,必要时通报有关部门共同开展信息收集工作;(3)将有关信息报告镜湖区人民政府。接到信息报告的人民政府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及应急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若判断可能对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应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应急指挥长。现场应急工作组包括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应急专家组和综合组等,还包括请求支援的外部应急救援力量。现场应急工作组组成及主要应急职责如下。应急处置组组成:为现场应急处置机构,由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镜湖公安分局、镜湖区住建交通局、镜湖区城市管理局、供水单位等各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熟悉水源地情况或水体应急处置修复工作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收集汇总相关数据,及时掌握水源地突发事件的地点及影响范围,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2)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确定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3)组织采取有效措施,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4)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5)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疏散受威胁人员转移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6)协调公安、消防等有关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应急监测组组成:为应急监测机构,由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镜湖区住建交通局、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水厂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根据饮用水水源突发污染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事发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2)确定污染物扩散范围,明确监测布点和频次,负责在污染带上游、下游分别设置断面进行应急监测;(3)负责应急期间的水源地、供水单位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应急供水保障组组成:为供水保障机构,由镜湖公安分局、镜湖区财政局、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镜湖区消防救援大队、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镜湖区疾控中心、镜湖区住建交通局、供水单位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2)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3)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4)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应急物资保障组组成:为后勤保障机构,由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镜湖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镜湖区财政局、镜湖区住建交通局等负责管理应急物资的部门或单位的人员组成。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2)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3)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应急专家组组成:为技术支撑机构,由水源地管理、水体修复、生态环境和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依托芜湖市应急专家库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综合组组成:为综合协调机构,熟悉应急管理、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方面,由镜湖区生态环境分局、镜湖区委宣传部、镜湖区应急管理局和镜湖区政府办等单位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工作。水源地应急预案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更新。外部应急救援力量当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态发生情况,决定是否上报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上级政府相关部门,请求帮助和支援。外部应急救援力量主要为长江芜湖市海事局、周边市级人民政府。具体要求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人
本文标题:饮用水污染的应急预案【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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