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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警方對被羈留人士進行搜查的新指引意見書香港基督徒學會是一個關注人權、民主、公義與和平的宗教團體。自去年10月,反對拆卸「喜帖街」的示威人士被拘留期間,遭警方無理剝光豬搜身,社會嘩然,紛紛關注警權被濫用的情況,當局承諾修改警察通例。日前,警方向立法會提交了修訂的內容,本會認為新安排不但無法防止警務人員濫權,進行不合理的剝光豬搜身,更賦予他們更大的權力及正當化濫權行為。本會長期關心香港的人權狀況,擔心剝光豬搜身會否被警方濫用,成為警權侵害人權的情況。在新的指引下,警方只需向羈留人士發出搜查表格,以及進行例行的紀錄,就可以肆無忌憚地進行搜身,而且更容讓警方武力對待反對搜身的羈留人士,及有權作出檢控。這些嚴重侵害人權及個人尊嚴的行為,只需一個低級的值日官就可施行,我們擔心警方有濫用之嫌,我們認為剝光豬搜身及在非羈留人士自願的情況下進行必要的搜身,應由高級警務人員同意下方可進行,而使用武力對待沒有反抗的羈留人士亦應禁止。在新的指引中,雖然不斷提及「合理私隱及尊嚴」,但對於如何保障羈留人士在搜身時受到保障,卻隻字不提。我們認為在剝光豬搜身時,應該容許獲羈留人士同意或信任的非警務人員擔任見證人,而非指引規定由另一警務人員作見證;後者只是掩耳盜鈴,羈留人士的權利絕對得不到保障。立法會CB(2)2619/07-08(01)號文件2指引亦容許,羈留人士在進出羈留室後,可被多次剝光豬搜身,我們質疑此舉的必要性,這無疑容許警方濫用權力,可多次利用這些機會對羈留人士作出侵權的行為。我們特別對宗教信徒所佩帶的衣飾提出關注,指引容許警務人員可要求他們除去這些宗教或民族文化的衣飾。我們質疑警方對不同宗教及文化的敏感度,這可構成嚴重的宗教或種族歧視。我們建議警方在決定對個別宗教或民族人士進行有關剝光豬搜身時,應諮詢有關的宗教神職人員或民族專家。我們再次強調,政府應立即設立有效的監察警權的機制,成立有權力而且獨立的警察投訴機制。我們認為警方在維持社會秩序及安寧時所使用的公權力,全是市民所賦予的,應該受到監管及限制。然而,香港目前仍然缺乏完善的警監機制,公眾對警方的監察或投訴,往往難有實際成效。脫衣搜身可能只是警權濫用的冰山一角,警方各種更隱性的濫權手法,其實一直隱伏於不同階層和種群的日常生活中。聯絡人:范立軒香港基督徒學會2008年7月15日
本文标题:就警方对被羁留人士进行搜查的新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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