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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0〕7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试行办法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农民工入户城镇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畅顺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渠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及《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05〕12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入户是指通过科学设置和确定积分指标体系,对外来务工人员入户深圳市的条件进行指标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当指标累计积分达到一定分值时,外来务工人员可按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办法申请入户。第三条凡已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且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均列入本办法适用对象。第四条市政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统筹兼顾、稳妥有序的原则对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进行宏观调控,将积分入户工作统一纳入深圳市户籍人口机械增长年度计划内进行管理。第五条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政策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劳动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审核办理达到规定分值外来务工人员的招工入户手续。市公安局负责办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发展改革部门按部门职责配合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第六条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一级指标包括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及减分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的具体细化,具体积分分值体现在三级指标中(见附表及计分说明)。第七条外来务工人员每项积分指标的积分需由政府相关部门确认后方有效。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建立积分制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和各区劳动部门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第八条原则上外来务工人员积满60分即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区劳动部门提出招工入户申请,其积分信息统一纳入全市积分入户信息库,按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申请人自身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其信息库内积分信息进行主动更新。第九条达到申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通过所在工作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劳动部门提出入户申请,也可以通过个人申报方式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入户。通过个人申报方式申请入户的,按《深圳市个人申报技术技能迁户实施办法》(深发改〔2010〕1172号)中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第十条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度具体入户积分分值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一定审批时段内根据外来务工人员积分排名情况和招收技术工人计划指标执行情况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劳动部门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工入户计划,对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办理招工入户。第十一条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劳动部门报送其各项积分分值证明材料,经核实有效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劳动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批准其招工入户。第十二条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迁户时,如系农业户口,可予办理深圳市“农转非”手续。第十三条达到入户积分分值的外来务工人员迁户时,其未成年子女,可选择随父或随母同时迁入。其配偶随迁入户按市政府有效的夫妻分居入户政策执行。第十四条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操作指引,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工作畅顺执行。第十五条已符合《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05〕125号)相关核准入户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入户。第十六条积分入户申请人员应确保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被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3年内不再受理其积分入户申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政府有关部门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办理积分入户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经查实后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第十七条本办法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户籍改革进程适时调整。国家和省、市户籍改革有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一年。附件:1.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2.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值计分说明附件1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方向实施说明备注基础要求年龄情况18-35周岁5分正以申请时年龄为准。在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可进行年龄抵扣。基本要求各项二级指标每项都必须有积分,否则不能对后续指标进行积分。36-45周岁2分正以申请时年龄为准。在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可进行年龄抵扣。男46-60周岁,女46-55周岁1分正以申请时年龄为准。身体状况身体健康3分正符合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政策中关于身体健康条件的得分。居住证情况持有深圳市居住证2分正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得分,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或没有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不得分。个人素质文化程度初中5分正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由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此项不积分。高中(中专、中技或中职)20分正非全日制大专30分正全日制大专40分正非全日制本科50分正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60分正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初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10分正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持有非我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竞赛、发明创造三类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中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20分正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初级职称30分正技师级以上、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60分正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方向实施说明备注个人素质技能竞赛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近3年内)只要获奖1次即积30分,不累积。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竞赛、发明创造三类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发明创造荣获国家专利每获得1项积5分,最高不超过30分。申请人参加团队获得专利的,申请人所得分数按5/团队人数计算。正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表彰荣誉获得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近5年内)只要获得1次即积60分,不累积。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的人员此项如有积分则下项就不计分。获得广东省其它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近5年内)每获得1次积5分,最高不超过10分。正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的人员,此项指标不积分。居住情况在深居住条件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时间每满1年积2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正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书,经验证后得分。在深居住条件和在深居住时间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积分。在深居住时间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正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参保情况深圳市参保情况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每满1年积3分,总分最高不超过30分。正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或区劳动部门直接查核得分。参保情况指标最高分值为30分,各二级指标累计超过30分的,按30分计。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正省内其它地市参保情况缴纳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社会保险年限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正由申请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经验证后得分。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人员的,此项指标不积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分值方向实施说明备注奖励加分社会服务(近5年内,广东省范围)参加献血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正由本人提供献血证明,经验证后得分。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0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0分的,按10分计。非广东省户籍农业人口人员的,此项指标属深圳市内范围的方予积分。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6分。正由本人提供志愿者机构提供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慈善捐赠,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6分。正由本人提供捐赠证明,经验证后得分。减分指标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有超生行为的人,自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入户;期限届满后,超生1个子女的扣100分,再超生的加倍扣分。负由本人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经区或街道部门验证。减分指标所有项目扣分均需累计。非婚生育及收养子女未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子女且60日内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以及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扣50分。负违法犯罪曾受过劳动教养(近5年内)扣50分负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提供的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并经市公安部门验证。曾受过刑事处罚(近5年内)扣100分负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扣100分负不良诚信记录个人信用存在不良记录每条扣20分负由本人提供人民银行个人诚信系统记录书。附件2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值计分说明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分值由基本要求、个人素质、居住情况、参保情况、奖励加分和减分指标六部分组成。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所得积分为上述分值的累计得分,即总积分=基本要求积分+个人素质积分+居住情况积分+参保情况积分+奖励加分积分+减分指标积分。具体分值计算标准如下:一、基本要求基本要求积分=年龄情况积分+身体状况积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积分。基本要求积分是办理积分入户的前提条件,基本要求积分中的三项内容必须均有得分,否则不能对后续积分指标进行积分。(一)年龄情况。得分标准: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入户时的实际年龄或其来深工作时的实际年龄进行计算。其来深工作时的实际年龄以其当前年龄减去在深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年限来计,但其在申请前2年内通过补缴取得的年限不能计算抵扣。按上述原则计算后,18—35周岁的得5分;36—45周岁的得2分;46—60周岁的得1分,未满18岁及超过60岁的不得分。(二)身体状况。得分标准:符合深圳市招收技术工人政策中关于身体健康条件要求的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三)居住证情况。得分标准: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得2分,持有深圳市临时居住证或没有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不得分。二、个人素质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积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积分或技能竞赛积分或发明创造积分+表彰荣誉积分。其中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积分、技能竞赛积分、发明创造积分三项指标只能任选其中一项进行积分,不能累加。(一)文化程度。得分标准:按外来务工人员拥有的最高学历水平计算,不累加计分。初中的得5分;高中(中专、中技或中职)的得20分;非全日制大专的得30分;全日制大专的得40分;非全日制本科的得50分;全日制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得60分;小学及以下的不得分。由申请人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二)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得分标准:按外来务工人员拥有的最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计算,不累加计分。持有非我市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参加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合格方可计分。初级工或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的得10分;中级工或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的得20分;高级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或初级职称的得30分;技师及以上、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的得60分。由申请人提供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验证后得分。(三)技能竞赛。得分标准:申请人近3年内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者在广东省、深圳市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