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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2课程内容Contents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1集体合同制度2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3企业民主管理制度4工作时间与最低工资标准5劳动安全卫生管理63第一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含义与特征劳动关系调整的方式4一、劳动关系的含义(P268)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雇主)与劳动者(雇员)之间在运用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内涵:指劳动者与劳动力的使用者之间因劳动给付与工资给付而产生的关系。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之间因就业或雇用而产生的关系,即忽略个体间的具体差异的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工资作为劳动力这一生产要素的均衡价格是连接雇主与雇员两者的桥梁。劳动关系所反映的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劳动给付与工资的交换关系。5某造船厂的厂房漏雨,请来两名瓦工修补屋顶,修好后付给报酬。双方形成的是不是劳动关系?应用案例1、没有劳动关系。虽然双方形式上都具有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但瓦工修补屋顶这种劳动并不是造船厂的生产劳动过程,因而不能以为造船厂和瓦工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而应是由民法调整的民事关系。2、如果造船厂请来两名工人完成的是造船工作的某道工序,则应认定双方形成了劳动关系。6某单位秘书将自己的著作交由出版社出版,双方形成的是不是劳动关系?应用案例1、秘书交付的是著作成果,与出版社形成的是出版关系。2、秘书的著作成果如同为本单位撰写工作总结,交付的是物化的劳动,与单位是劳动关系。3、为劳动者支付的是劳动力的使用过程而不是劳动产品成果,故双方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7(一)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1234是劳动关系的现实形式内容是权利和义务是双务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含义和特征(P270)(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8(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P271)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2、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3、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雇主与雇员工会是团体劳动法律关系的形式主体权利义务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9(四)劳动法律事实(P271)1、劳动法律行为以主观意志为转移:意思表示必须包含追求效果的意图意思表示完整意思表示有一定的外部表达形式2、劳动法律事件不以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破产、战争、伤残、死亡、战争等劳动法律事实:依法(劳动法)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就是劳动法律事实。依据劳动法律事实是否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分为:10三、我国劳动关系的转变经济体制改革,使劳动关系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利益一体型的劳动关系转换为与市场经济体制匹配的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1.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2.劳动关系多元化3.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4.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5.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11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双方依据一定的程序,以共同的规则协调双方的矛盾,从而保证劳动关系的和谐运行。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运行的前提有二:1.不同群体在力量上维持均衡,雇主与雇员在经济关系上维持均势;2.各群体应将各自的利益追求限定在双方继续合作的程度之内。物质利益原则是建立协调型劳动关系的基础,该原则的主要内容:物质利益激励机制物质利益平衡机制物质利益调节机制物质利益约束机制12利益协调型劳动关系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的劳动关系仍然占重要地位,国有企业产权的最终所有者是全体劳动者,因而劳动者的总体利益仍然是一致的,在肯定利益差别的前提下,坚持利益一致的价值取向。劳动关系的转型具有过渡性,体制转换,利益主体的分化和独立需要一个过程,工会职能的转变,工会工作方式、活动形式的转变也需要一个过程。集体主义的观念、“和谐”的文化传统与西方国家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的价值取向的文化传统有巨大的差别,劳动关系属于社会关系,而任何社会关系无不受到该国文化传统的影响。13【能力要求】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P274)1.通过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的调整;2.劳动合同规范的调整;3.集体合同规范的调整;4.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调整;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规章制度)的调整;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调整;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的调整。14具体的劳动争议处理流程图:发生劳动争议时向企业调节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调解不成功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受理调解立案受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组成仲裁庭庭审结案裁决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不服裁决,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60日内30日内30日内7日内(一般60日结案,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15(一)劳动法律法规由国家制定,体现国家意志—基本特点覆盖所有劳动关系是调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和最低标准(二)劳动合同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16(三)集体合同概念: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集体协商的必要因素:1.由于企业内的分工、协作和资本使用的统一性和社会性,使得企业中很多事务属于“公共事务”,这些事务对每一个雇员都有影响。2.工作于企业组织内的雇员个人,由于劳动力的本质特征以及劳动力市场的状况不可能与雇主保持力量上的均衡。基本特点: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17(四)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是工会和雇员参与企业管理的具体方式。《劳动法》对该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1.雇员参与是雇员以与雇主相对的一方当事人的身份,即以被管理者的身份对企业管理的参与,而不是作为企业管理人员执行管理职务。2.参与的对象是企业内部管理事务,而不是其他社会事务。3.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雇员可以多种形式参与。主要形式: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制度18(五)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企业内部劳动规则以企业为制定的主体,以企业公开、正式的行政文件为表现形式,只在本企业范围内适用。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制定程序虽然应当保证劳动者的参与,但最终由单位行政决定和公布。基本特点:是企业或者说是雇主意志的体现。19(六)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概念: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为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基本特点有:1.群众性——调解委员会是群众组织;2.自治性——自我管理、自我调解;3.非强制性——自愿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就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做出判断和裁决的活动。基本特点: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20(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监督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各级工会目的: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功能: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21第二节集体合同制度221.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2.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1.概念:集体协商、劳动内容、书面协议、代表签订2.特征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知识要求】集体合同(P278)概念与特征作用和意义订立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23一、集体合同概述(一)集体合同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合同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二)集体合同的特征1.集体合同是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2.工会或劳动者代表职工一方与企业签订3.集体合同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特定程序同时集体合同还具有一般协议的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等特征。24(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体不同:企业-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企业-劳动者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以全体劳动者共同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可以涉及集体劳动关系的各方面,也可只涉及某一方面;劳动合同的内容只涉及单个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功能不同:协商、订立集体合同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作为单个劳动合同的基础和指导原则;劳动合同的目的是确立劳动者和企业的劳动关系;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一律无效,故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25(四)集体合同的作用和意义1.订立集体合同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2.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4.弥补劳动法律法规的不足(五)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原则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5.不得采取过激行为261、确定主体2、协商3、劳动行政部门审核4、审核期限和生效5、集体合同的公布。1.形式:主件与附件2.期限:定期1—3年3.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2)一般性规定3)过渡性规定4)其他规定1.实际履行与协作履行2.联合监督检查制度3.企业:法律责任【能力要求】集体合同(P280)形式与内容程序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27一、集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一)集体合同的形式法定要式合同—书面形式,口头的不具有法律效力主件—综合性集体合同附件—专项集体合同(工资协议)(二)集体合同期限定期合同(1-3年)28(三)集体合同的内容1.劳动条件标准部分—核心地位: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技能培训、劳动管理、奖惩、裁员等项条款。2.一般性规定:集体合同的有效期限、集体合同条款的解释、变更、解除和终止等。3.过渡性规定: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争议处理、违约责任等。4.其他规定:规定在集体合同的有效期内应当达到的具体目标和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如规定建设职工澡堂等福利设施,此类规定不能作为合同内容,只是一种义务的体现,并随着目标的实现而终止。29二、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P281)(一)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基层工会委员会——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推荐)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代表人——大企业委托下一级负责人(二)协商集体合同协商准备:至少3人;委托人数不得超过本方代表的1/3协商会议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三)政府劳动部门审核(四)审核期限和生效(五)集体合同的公布30企业方将签字的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10日内送审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未通过15日内公示,生效15日内修改并重报通过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流程图及时公布31三、集体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和责任(P283)(一)集体合同的履行集体合同的关系人:是指由集体合同的订立而获得利益,并且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主体,包括全体劳动者、用人单位代表的所有者和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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