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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2021年5月22日13时07分,“杂交水稻之父”、中国工程院院士、“共和国勋章”获得者袁隆平逝世,在全国人民深切哀悼之时,接群众举报,一网民“胜者为王”在微信朋友圈发表侮辱性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天津市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无独有偶,微信用户“南望山下”在微信群发布多条侮辱袁隆平院士的言论,该人已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对发表公然挑战社会底线言论的行为,刑法是如何规制的呢?司法惩处案例1:2019年4月1日,张某使用自己的新浪微博在一篇名为“四川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失联人员遗体全部找到,应急管理局官网换黑白色哀悼”的微博评论区内发表“死的好”等言论,侮辱四川凉山因救火牺牲的消防战士。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案例2:2021年2月19日上午,仇子明在卫国戍边官兵誓死捍卫国土的英雄事迹报道后,为博取眼球,获得更多关注,在其住处使用其新浪微博账户“辣笔小球”(粉丝数250余万),先后于10时29分、10时46分发布2条微博,歪曲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事迹,诋毁贬损卫国戍边官兵的英雄精神,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上述微博在网络上迅速扩散,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辣笔小球”仇子明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责令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网络谣言转发或浏览多少次构成诽谤罪?《刑法》第246条第一款: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会构成诽谤罪。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发言需谨慎提高网络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坚决抵制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损网络和谐的事,养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好习惯,文明健康上网。我猜中了开头,可我猜不到这结局这句话,想必是当下同处于信息爆炸、瞬息万变互联网环境下的你我,在每每看到“新闻反转”时,惊讶、唏嘘之余,最有同感的感叹吧。前一秒还坚信不疑并为之喜悦或愤慨的,下一秒就可能完全变了模样。为什么如今我们面对的反转和“打脸”越来越多?为什么,人们的愤怒和善良一次又一次被欺骗?5月30日,网民“小岛里的大海”在微博上声称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的一名教师体罚自己6岁的女儿,女儿原本患有哮喘。在叮嘱班主任并“送礼”6万元以后,依旧被罚跑10圈,导致女儿剧烈呕吐、吐血,右手神经受损,留下严重后遗症,自己也曾经在凌晨2点遭到老师的攻击。然而就在5月31日,广州市白云警方通报,发帖人承认其女儿因体罚吐血、凌晨2点遭到老师殴打,送6万元等是为扩大影响而编造的谎言,照片展示的衣服“血迹”实为化妆品和水,其女儿目前精神状况良好。高考期间,一段“幼儿园弟弟藏姐姐准考证差点误其高考”的视频火了,一度还蹿上微博热搜第一。看罢新闻,有网友对弟弟大加谴责,甚至恶语相向,还脑补出“重男轻女”的情节。可不久新闻反转,高考结束后的姐姐道出真相:自己遗落的是身份证,弟弟是好心保管,姐弟感情一向很好,一些人不明真相就辱骂弟弟,自己非常痛心。回看该事件,一则没头没尾的视频为何能迅速刷屏?一个重要原因是,“藏准考证”的说法契合了大家对“熊孩子”刻板印象。视频一出,不少人就都带着情绪第一时间跳进了“陷阱”,完全顾不上求证。至于扯到“重男轻女”上面,就更是以偏见填补剧情,压根不在意什么真相了。舆论事件中都出现了一些活跃的网络大V,他们往往刻意把舆论引向某个方向。这些账号的评论勾起人们心底的某种情绪,鼓动目的明显,使得评论中骂声一片,将事件推向异化的高潮。这样的言论引起的躁动既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利于网络的健康发展,更甚者会引导公众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保持头脑清醒,不被舆论裹挟第一,请千万守好底线吃瓜归吃瓜,底线不能丢。社交的底线是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的自然延伸,网络的情绪不应击穿社会生活公序良俗,即便未曾见面,也一样要遵循人际交往的友善原则。在真相来临前,再热烈讨论都是为了离真相更近,但前提是应当圈定边界。这个底线就是,不能突破法律,不能违反人伦,更不应衍生出任何法律之外的私刑。吃瓜的底线,也是做人的底线。我们都不想,因言伤人,尤其是无辜的人。第二,请千万保持耐心乱花渐欲迷人眼,谁能确保所见即真相?谨慎吃瓜,务必耐心。在事态反转过程中,情绪是第一位的,事实是第二位的。在信息过载的时代,人们往往更愿意相信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事实,这样的顺位符合人性,没毛病。但真相是个多面体,不是你一言我一语的东拼西凑,也不是先声夺人者胜。我们心里应深深地清楚,真正的排序应该倒过来,事实第一,情绪第二。第三,请千万保持定力千难万难,“佛系吃瓜”最是难。要知道最着急站队的,并非“吃瓜群众”,而是那些煽动大家情绪,以此给自己带来流量的人。他们不负责任地“带节奏”,用谎言肆意煽动人们对“司法不公”的愤怒情绪。类似的反转新闻太多太多。其实,真相不明的情况下,情绪对解决问题并无太大帮助,辨明何为完整的事实,保持一份对权威机构的信任,相信真相总会大白天下,就是给自己增添一份“万花丛中”过的定力。在新媒体时代,通过互联网、手机、电脑,可以实现所有人对所有人无媒介的传播,每个人都有“麦克风”,每个人都是新闻人。学生也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网络舆情中来,在对各大社会热点问题的评论中,都可以学生群体的身影。有些学生会为了吸引别人注意,满足自我虚荣心,发表一些不实言论,给自己、社会和学校都会带来不良影响。还有些学生在网上发布信息抹黑学校,最后不仅学校名誉受损,自己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中山大学赵某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伪造了大量聊天记录和照片,恶意捏造事实,造谣同校15名女生,对当事人造成了名誉损害,目前已经被学校开除学籍,被相关部门行政拘留。2021年9月15日晚,一自称为“旭日侠客”的网民在“广工校园网”和广西另一家网站的“柳州论坛”上发出题为“广工的惊心触目的命案”帖子,声称自己是广西工学院学生,“最近我们学校发生了很多件命案,有一名女大学生就是在我们学校里的螺丝山上被杀。命案发生在9月3日,地点在螺丝山的山洞里,尸体被发现时已经发臭。”“旭日侠客”还对学校“封锁消息”不满,并声明情况“绝对属实”。帖子引起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当晚该帖的点击率颇高,跟帖者众。帖子在师生中引起了一定程度上的恐慌,许多师生由此对校园的安全产生了忧虑。9月17日,校方到柳州市公安部门报案。接案后的柳州市公安局网监科迅速查明,“旭日侠客”是广西工学院计算机工程系学生梁某。梁某供认,帖子是他“随便乱发的”;帖子上所言的“命案”“没有事实根据”。根据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法规,9月23日柳州警方对梁某作出了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爱惜羽毛,不平地起风浪随着互联网浪潮纷纷崛起的各大网络平台,今日头条、知乎、微博被学生频繁使用,吐槽发帖的同时一定要谨慎发言,盲从舆论势必会害人害己。同学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增强网络安全意识,理性言论,谨慎发言!
本文标题:网络言论的自由与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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