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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村村民建房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全面加强农村村民建房与管理工作既是我市实现乡镇振兴战略、建设美丽宜居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又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必经之路。根据市人大安排,现就我市农村村民建房与管理工作汇报如下:一、我市农村村民建房基本情况(一)村民建房现状我市地处*湖腹地,主要以“三分垸田三分洲,三分水面一分丘”的湖乡地貌特征为主,全市辖*个镇、*个街道办事处、*个芦苇场;共有*个行政村,*余万户农村家庭,*万农村人口,占比为*%;现有已建成农村住宅*万栋。近年来,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居住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上改善,全市农民人均住房面积已由*年前的*平方米增加到现在的*平方米。*年全年村民建房数量为*余户,其中报建手续齐全的有*户。另外,在农村村民集中居住方面,我市分别在新安、乐园、胜天三个村建成了*各集中居住小区,村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工作在*名列前茅。(二)村民建房主要特征我市农村村民居住形式是长期以来历史形成的,大多是一户一宅一坪(晒坪)一土(莱土),布局较为零散,沿路、沿堤、沿水(渠道、沟港河塘)等建房现象较多。大多数村民住房是上世纪*年代我市“苎麻热”后建成,砖瓦平房占*%,少量为二层以上砖瓦楼房,平均每户住宅及其他用地面积在*亩以上。经前段时间摸底统计,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的选址分布基本情况为:集中居住的有*户、沿路农宅有*万余户、沿堤岸农宅有*万余户、沿沟港河塘农宅有*万余户。其中涉嫌占用耕地的有*户,涉嫌占用基本农田的有*户;近三年新建农宅*栋,其中手续齐全的有*栋,占比为*%。(三)镇场管理情况。近年来,我市各镇场街道加大了对农村村民建房与管理工作的力度,村民建房行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如我市的新湾镇、阳罗镇,均全面实施了规划例会制度,近三年来,两镇的村民建房均向当地镇政府提交了建房申请资料,镇规划例会对村民建房申请进行了严格审批;全面落实了巡察制度,严厉打击了违规违建行为,两镇近三年来的村民建房,均无占用耕地、农地、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农村建房需求的增长,对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农村建房管理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因历史原因和农村村民建房发展,矛盾和问题仍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违建行为尚未根治。由于习惯、个人意愿等原因,部分地方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多处占用、超标准占用住宅基地;有的假借村民集中建房的名义,进行商业开发;部分村民建房规避管理,未经批准,私自建设,据调研统计,近*年内全市村民建房未履行报批等相关手续所占的比例较大,占比将近*%。2.空心房占比仍然较大。近几年来,我市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年,全市城镇化率达*%,比*年提高了将近*个百分点。近*年农村向城镇转移*万户,约*万人,形成了不少的空心房,其基本情况为:一是有的家庭及成员户口在农村,但已举家搬迁至城镇居住,原在农村的住房及宅基地已废弃多年但权属未变,房屋已经破烂不堪,周边土地荒芜;二是有的长期在外务工经商,每年只有春节时才回家几天,空巢房很多。据调研统计,目前全市农村村民长期空置住房约*户,占全市农村总户数的*%。如草尾镇空置住房*户,占全镇总户数的*%,南*芦苇场共有村民*户,目前空置住房达*户,占比*%。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加大,农村空置住房户数还将不断增加。3.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我市农村村民居住房屋大多为上世纪*、*年代建成,砖瓦平房占大多数。据前段时间调查统计,近三年我市共对*万栋农宅进行了鉴定,其中*年鉴定农宅*万栋,*年鉴定农宅*万栋,*年鉴定农宅*万栋。三年来经鉴定确认为C、D级危房的农宅共有*万栋,其中C级危房有*栋,D级危房*栋,危房在全市农宅的占比为*%。在这些危房中,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残疾人贫困家庭等对象的住房问题尤为突出,*年至*年间,我市财政共投入*万元,对*户农村村民危房进行了改造(其中:*年投入*万元,改造危房*户;*年投入*万元,改造危房*户;*年投入*万元,改造危房*户),但部分农户住房由于建房时间长,房屋基础差,政府改造后的住房几年后又成为危房,全市这类房屋共有*户,安全隐患比较严重。4.与当今发展不相符合。由于经济条件限制,当时村民自建住房标准不高,式样老旧,一些自建住房还是上世纪*年的简陋户型,在建筑质量、功能设计等各方面都存在问题,这些住房虽几经装修、修缮,但基础质量不高,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更与目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不相符合。针对上述村民建房中存在的问题,究其缘由,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造成:1.有历史的原因。我市农村村民分散自建住房及产生的问题,有很大的历史原因。分散选址建住房的传统习惯由来已久,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特别是在上世纪*、*年代人口出生高峰时,在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的情况下,也无法在广大农村地区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政府只能鼓励农民自己筹资建房安家,也只能让村民选择路旁、沟渠边、堤脚、湖塘畔等生活方便处及农田、责任田就近处分散建房解决起码的居住问题,因此导致村民住房凌乱分散的问题较为普遍。2.有发展的原因。从上世纪*年代开始,随着分田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推行,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提高,农业效益大大提升,农户家庭收入普遍大幅增加,在向好的发展形势下,我市农村开始了新一轮住房条件大改善,加上出现婚育人口高峰,农村砖瓦结构的住房开始兴建,到上世纪*年代达到建房高潮。但在这一时期,依然没有统一的村居规划设计方案与措施,村民只能自发选择自己的建房地址,这一农村经济发展时期,也成为占用基本农田,超标用地、进入公路红线的高发期。3.有管理的原因。在当年的户籍制度改革中,流出农村人口的管理出现或重复管理、或互不管理的问题,特别是农村人口户籍地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对农村考上大学的学生、长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在城镇购房人员的管理职责不分明,对由此产生的农村空巢房无法进行有效处理;在*世纪初期的建设过程中,由于农村建房办理用地手续审批繁琐,涉及多个部门,无形中给村民建房带来不便。同时,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尽管成立了规划建设环保站,但多数乡镇规划建设环保站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且多数不具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对农村建房服务缺位、监管乏力,给农村房屋建设留下诸多隐患。三、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开展情况1.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年*月,为规范村民建房行为,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了《沅江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年,沅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了《沅江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实现了农民建房管理有据,促进了农民建房不断规范化、透明化、科学化。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年,根据中央、省及*市相关政策,我局牵头草拟了《沅江市村民建房管理办法》,目前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住建、自然资源、环保、交通等单位和各镇场街道为成员的村民建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及乡镇场的职责。2.不断完善乡镇规划。*年通过政府采购已完成*个村庄规划,*年完成乐漉线、茶草线等*处村民集中居住区的规划布点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村民建房管理工作基础。3.积极整合相关职能。*年,为全面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与管理工作,沅江市委、市政府根据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全面实施了机构改革,在乡镇方面,完成了“四所合一所工作”(即:将村镇建设站、国土所、环保所和房产管理所合为一体),并将编制划入乡镇,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乡镇对村民建房管理的力量与力度。4.多措并举推进管理。一是以危房改造为契机,进一步改善农村村民居住条件,提高村民住房质量;二是以村民集中居住点建设为试点,积极探索村民建房管理新路子、新方法;三是加强技术指导,近年来,投入*万元委托*城市学院根据我市地形地貌及风土人情的特点,编制了村民建房样板图册*余套,明确了村民建房技术标准与要求。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城管执法局、农村农业局、生态环境沅江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及时查处村民建房的违法违纪行为,*年至今,共联合执法*次,查处违规别墅*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行为打下了一定基础。四、后段工作思路我市作为新型城镇化试点县,更要抢抓当前新一轮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有利契机,精心统筹谋划、精准高效实施、积极稳妥推进。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进一步优化乡村空间结构,加快推进农民建房的更新改造,努力打造具有乡土风情、富有湖湘特色、承载乡愁记忆、展现现代文明的美丽宜居乡村。1.狠抓政策落实。今年来,国家对农村村民建房管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明确村民建房在取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可以合法的建设住宅。国务院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省人民政府公布了《*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在*年年底,通过立法程序将《村民建房管理办法》上升为《*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对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农村村民建房的规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下阶段,我市将狠抓各级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一是迅速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明确各自工作职责与任务。进一步明确镇场的主体责任,通过镇场街道组织相关部门落实“三到场”的要求,确保农民能够规范开展住宅建设;进一步明确自然资源局农村住房建设的规划、农用地转用、房屋权属登记等监督和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主局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监督、管理和服务责任;进一步明确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和农民工匠管理责任,形成合力,全力推进。二是根据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专职副总督察陈尘肇在《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新闻发布会上的解读,我市在全面保障农民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基础上,不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三是在保障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耕地的保护。2.突出规划引领。把村庄规划作为农村村民建房的重要抓手,按照“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水平设计、高品质建设。把多规融合理念引入镇、村规划设计,注重城乡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五个对接”,逐步形成多规融合、衔接统一、功能互补、相互协调的规划体系。协调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合理定位功能、优化调整布局,既体现共生性又体现差异化,促进城镇与农村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联动发展。3.勇于破旧立新。充分利用沅江作为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县的优势,在研究吃透上级相关政策,加强沟通对接,积极向上争取的同时,在破除机制障碍、破解瓶颈短板上大胆想、大胆尝试。把农村住房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农民致富增收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宅基地有偿退出和农村住房审批的改革,加快构建较为完善的全市农民建房管理体系,为村民建房与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强力保障。4.强化精品意识。全面强化农村村民建房的相关规划设计和建设的精品意识,要把村民住房建设全面融入到我市构建“三市”、“四湖”“五宜”工作中(三市:产业强市、生态名市、文化特色市;四湖:湖城、湖岛、湖州、湖乡;五宜:宜居、宜业、宜读、宜视、宜游),在民居、道路和配套设施建设上注重保留乡村印记、反映乡村特色,凸显有别于城市的独特的湖乡田园风光和质朴的乡土文化气息,让村民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五、几点建议1.明确各部门职责职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建议该项工作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各镇场街道为管理主体,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尽责履职,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村民建设与管理工作。2.加强对我市农村村民建房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加强对违建的查处力度和两拆工作(拆空心房、拆违章棚亭)力度。3.村民建房要切实与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
本文标题:市农村村民建房与管理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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