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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内地授课)07/08课程手册课程编号26014目录序言1第一部份课程摘要2课程目标2课程学习成果3课程理念3学术资格3修读模式及修读期4入学资格4课程内容5教学与学习方法6成绩评核7防止剽窃及引用参考书籍10防止贿赂条例11课程运作和管理11第二部份科目大纲12第三部份境外中心联系资料46二零零八年一月序言欢迎您选修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研究院主办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本课程旨在提升学员的管理能力(包括分析、策划、行政、监督和决策层面),充分掌握各项企业功能(如财经、市场营销、营运等等)知识,以通才管理的方式,有效地应付各种转变。在完成本课程后,学员应能明了机构决策工作的综合性质,分析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问题,掌握应有技巧,以自信的态度和明确的信念,凭充分理据作明智判断,在决策上发挥创意,定出新取向,从策略性管理的角度,有效处理决策方面的问题。本课程手册为学员提供一系列与课程相关的重要资料,我们衷心希望您细心阅读,作为配合您学习计划的指南。希望您有一个愉快并获益良多的学习经验。顺祝学安徐林倩丽教授金正本教授协理副校长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副院长(深造课程及科研)工商管理研究院院长会计学讲座教授1第一部份课程摘要课程编号及名称:26014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颁发学位: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授课语言:中文(普通话)修读模式:兼读制修读期限:两年课程目标本课程的总目标是使学员掌握现代管理必备的知识、才干和技能。今天,在国际、政府、企业和管理各个范畴,发展日趋复杂,对中国内地的高级行政人员来说,带来很多新挑战。因此,本校设立此课程,旨在提高内地高级行政人员一般决策的分析能力。为达致这目标,本课程将会:1.教授管理学的重要知识和概念,特别配合内地情况,有效针对问题因材施教;2.培养学员的管理技能,使能在企业/政府机构的决策层面,提高分析、策划、行政和监督能力;3.提高学员有效地进行通才管理的各个范畴,培养学员各项能力,诸如领导力、创新力、与谈判及沟通技巧等。本课程以企业功能的基本知识为基础,要求学员运用本身的经验,配合学习。本课程采用综合模式,有助学员发展监理决策工作的主要能力,以配合内地企业/机构当前的结构变化。2课程学习成果在完成本课程后,学员应能够:1.了解企业/政府机构营运的各种环境改变;2.了解企业/政府机构决策工作的综合性质;3.掌握应有技巧,有效处理决策方面的人际问题;4.以自信的态度和明确的信念,凭充分理据作明智判断;在决策上发挥创意,定出新取向;5.识别和分析企业/政府机构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问题;及6.从策略性管理的角度,分析企业/政府机构的主要问题。课程理念本课程按专业硕士课程设计,结合学术研究和管理实务,侧重内地情况的理论应用。本课程专为中国内地行政人员而设,对他们在所属机构(包括政府机构、国营企业、私营企业和合资企业)的个人和事业发展,都有裨益。课程的大前提是中国内地将持续进行改变,内地的高级行政人员有需要提升一般管理能力,以通才管理的方式,有效地应付各种转变。不过,要有效进行通才管理工作,行政人员必须充分认识企业环境,掌握各项企业功能(如财经、市场营销、营运等等)知识,从本课程中学员将透过各主要科目,学习这些知识。学术资格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深造文凭学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获颁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深造文凭:(1)学员须修毕第一学习阶段共22个学分,及平均积点在2.0以上,但决定不继续修读第二学习阶段者;或(2)学员已符合第一阶段之要求并进入第二学习阶段,但未能完成35个学分的要求。或3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学员在注册期内成功取得所需的35学分,及平均积点在2.0以上者,可获颁授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注:学员即使符合上述各项条件,亦只获颁授昀高的学术资格。)修读模式及修读期本课程一般修读限期为两学年,昀长不超过四年。为免影响学员的日常工作,上课时段的安排将比较集中,学员通常需在周五、周六及周日上课。上课模式包括专案讨论、表述研习报告等。每个科目的出席率需要达到百分之七十。入学资格设定入学资格,是确保学员具备适当的学历,对学科有一定认识,而且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在事业上勇于进取,能够积极参与学习,学以致用,可望成功完成课程。(1)申请人必须持有认可大学颁发任何学科之学士或以上学位,及一般有七年以上工作经验;或(2)非学位的专业证书,及一般有八年相关工作经验;或(3)三年大学课程,加上一般有八年相关工作经验。豁免入学资格的考生未能符合以上条件,但拥有突出工作背景的申请者,如:具备专业资格,而具多年高级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可作个别情况考虑。面试甄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会被邀请面试,面试主要评核申请人的语文能力及修读动机,和在课堂学习中可作出的贡献等。4课程内容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共需35学分。本课程的详细内容和分段,简列如下:阶段科目编号科目名称学分学术资格1MM5028解决问题技巧工作坊1MM5038领导才能技巧工作坊1MM5768现代市场营销管理3MM5158管理组织行为3AF5629中国经济2AF5159管理人员会计实务3LGT5151物流及供应链管理3AF5369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3MM5458企业资讯科技策略3小计22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深造文凭2MM5048商业技巧工作坊1MM5058CEO管理论坛1选修科12选修科22MM5328管理政策与策略3MM5068海外考察学习2MM5938商业研究项目2合计35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设计本课程的设计,基本上采取传统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模式,第一阶段是必修科目,让学员对管理学的基本概念有根本认识,第二阶段是综合科目和选修科,让学员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工作坊」及「CEO管理论坛」三个工作坊和论坛皆为必修科目,每科1学分。工作坊之目的是为了让学员了解本课程的内容特色及大概要求,灵活地运用自己的知识来应付当前的环境,把课程所学的知识学以致用,将领导、谈判和人际沟通等技巧应用到日常的管理和决策上。而「CEO管理论坛」将特邀在有关范畴具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和学者作主讲嘉宾,学5员可得到一个多角度的学习和思考平台,并藉此机会与其它班别的学员、毕业生和嘉宾交流意见。第一阶段科目—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深造文凭本课程注重在稳固的基础上,培养学员的一般管理技能。因此,第一阶段的科目全属必修科,内容涵盖管理学的主要分科知识。学员在完成第一阶段科目共取得22学分,可选择领取深造文凭,结业离校;完成尚余部分课程的学员,可取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设定深造文凭的学术资格,并非鼓励学员提前结业离校,而是顾及在两年修读期内,内地机构的环境可能有所改变,学员未必可以修读尚余部分课程,所以作出此弹性安排。学员在第一阶段终结时,必须说明拟考取深造文凭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第二阶段科目—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有意考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学员须取得35学分。教学与学习方法本课程的教学/学习原理,从以下两点出发:(1)配合中国内地传统以授课为主的学习模式;及(2)辅以偏向学员主导的学习模式,以提高教育效益。为使学习更具成效,各科讲师不但教授新概念和传授知识,同时从旁辅导,鼓励学员透过课堂讨论、项目研究和分组活动,分享所得经验。这种均衡稳当的教学模式,是本课程的一大特点,但各科目采用的教学/学习方法,不尽相同。讲师会以具创意的教学方法,例如模拟游戏、互动学习及多媒体教学等,向学员授课。为配合这种多元化教学模式,本校将以昀适当的方法,达致各科的教学目标。举例来说,传授知识的科目会有较严格的安排;如属技能应用和发展技能的科目,安排会较为灵活。鉴于内地管理学的教科书和参考书水平参差,香港理工大学已预留拨款,为本课程每一科目制订中文教材,有助讲师提高教学质素,保持高质教学水平。各科讲师应确保所授科目的专门词汇,与内地通行的词汇一致。本课程强调成人教学/学习方法,学员每科的成绩,主要根据习作及考试成绩评分,个别科目(如「商业研究项目」)更只以习作成绩评分。6成绩评核与成绩评核有关的规例香港理工大学的课程规章,以及本校学分制课程教务规例与程序的成绩评核程序,适用于本课程。学员必须遵守这些规定,以及香港理工大学学生手册的规定。成绩评核原则本课程以习作得分及考试得分合计学员的成绩。习作可采取多种形式,除习作、项目研究和问题分析外,亦有模拟练习及口头表述,视乎科目而定。习作其中一些部分,可能需要学员以小组形式完成。在这情况下,本校将按照每名学员在习作中所占比重评分。本课程评分时使用中文,习作及期终考试亦采用中文。各项考试均为笔试,但形式和时间长短因科目而异。考试可以是开卷或闭卷考试,亦可以是撰写文章或项目研究。科目的评级学员的科目成绩,按科目大纲的规定评核。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课程的「解决问题技巧工作坊」、「领导才能技巧工作坊」、「商业技巧工作坊」和「CEO管理论坛」不设评级,成绩只分为「及格」或「不及格」;其它科目设有习作等级及考试等级,按科目大纲(参见第二部份)订明两者的比重,计算科目成绩的总评级。学员必须在每个「工作坊」和「管理论坛」均取得「及格」成绩和1学分,方可毕业。学员获颁授的学术资格、学术资格的等级及学员是否须要退修本课程,均按学员所得的平均积点作决定。除「不获评级」的科目外,所有科目均按各科的学分值比重计算成绩。评核成绩的主要目的,是让学员证明本身符合各科目的要求,并能在学习期满后,达到所授学术资格应有的学术水平。为达致这目的,本校采用适当的成绩评核方法,甄别每名学员各科目的不同表现。持续修读在学期期终时,主考委员会将决定每名学员:(1)是否合资格接续修读其它科目,以取得学术资格;或(2)是否合资格获颁授学术资格;或(3)是否须要退修本课程。学员一般可获「持续修读」的资格。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可视为勒令学员退学的理据:7(1)学员的修读期超过课程规定的注册期限,或(2)学员平均积点连续两个学期低于2.0,及于第二个学期的学期平均积点亦低于2.0,或(3)学员的平均积点连续三个学期低于2.0。如学员成绩欠佳,主考委员会认为他在课程完结时,获得2.0平均积点的机会很微,甚至绝无可能,则本校可于第三个学期开始前,勒令该名学员退修本课程。如理由充分,主考委员会可在上述(2)及(3)情况出现前勒令学业成绩差劣的学生退学;主考委员会亦可运用酌情权,批准处于(2)或(3)情况的学生继续修读有关课程。学业观审制度此制度于2002/03年度实施,是校方对学业成绩有待改善的同学作预先的警告,希望学生成绩能达要求的平均积点。如学生的平均积点低于2.0,在随后的学期该学生的学业情况将被观审。如他在该学期末取得2.0或以上之成绩,则观审期当可结束。「学业观审」的情况将反映在考试成绩单上,但不会列于学业成绩表中。重修科目期考成绩公布后,学生如有不及格的科目便需要重修科目。重修不及格科目的成绩将作为计算平均等级积点之用,原修科的不及格成绩会被记录在学业成绩表上,但不会作为计算平均等级积点之用。学生可参考香港理工大学英文版学生手册,或透过合作大学办事处/中心向本研究院查询以确定有关要求。香港理工大学英文版学生手册之昀新版本,可在理大网页()下载。在一般情况下,学生只能重修不及格科目(即F级成绩的科目)。学生不能重修成绩在C级或以上的科目。在获得本研究院批准下,学生可重修考试中取得D级或D+级成绩的科目。学生必须就重修科目另缴学费。例外情况(1)未能完成科目供评分部分学员因病或其它本身不能控制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科目所有评分部分,而有关的原因又获科目评核委员会接纳,委员会将决定该学员是否需要完成科目的评分部分,以及应以何种形式完成科目的评分部分。学员因病或科目评核委员会接纳的充分理由而缺考或未能接受其科目成绩评核程序,可获另一次评核成绩的机会,而这次成绩评核,将视作首次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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