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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岗位职责5篇【导读】这篇文档“税务筹划岗位职责5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税务筹划岗位职责1税务筹划岗位职责篇1:税务经理岗位职责税务经理岗位职责1.日常账务处理、报表(1)负责母公司各类月份、季度、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2)负责日常管理费用的报销2.负责税务办理和发票管理(1)办理各类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涉税工作;(2)建立纳税辅助账簿和年度纳税档案;(3)落实公司经营亏损的税务签定及税前弥补工作;(4)填写每月公司的会计利润及税务数据统计表;(5)各类发票的开具,发票专用章管理3.负责税务审核(1)审核所有对外报送的纳税资料和文件;(2)指导、审核公司会计人员的税务工作;4.内外部咨询沟通(1)研究各类税务问题,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税务咨询;(2)配合公司外聘税务专家实施税收筹划;(3)针对公司经营业务,提出相应的税收建议;(4)解答公司内部有关税收方面的日常咨询;(5)与主管税务局、财政局和税务顾问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统筹各项税务关系。篇2:税务主管岗位职责及职位描述税务主管岗位职责职责1协助财务部经理拟定公司整体税务计划职责2在财务经理授权下,负责公司税务计划的推进和实施职责3拟定和实施公司税务筹划方案职责4及时搜集和掌握国家、地方财务政策职责5维护公司与相应税务机关的日常关系职责6相关税收政策的研究,并定期向管理层提供税务管理方面的建议职责7承办有关税务方面的事务,为公司业务运营提供税务咨询税务主管岗位职责税务主管主要负责拟定并实施企业的税收筹划,组织开展日常税务管理,确保实现企业税务目标,其岗位职责如图10-1所示。职位描述: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要求,深入研究相关行业的税务政策,并定期进行梳理和总结;2.关注税务及相关政府部门新颁布的税收政策及信息,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及汇报;3.审核上报的相关税务报表,编制税务报告,制作涉税文书;复核及检查各项税务申报事项;4.根据公司的发展及业务需要,进行整体税务筹划,制定税务计划,实施筹划方案,优化公司的税务环境;5.负责组织、配合公司各项重大的税务工作;6.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相关税务咨询意见;7.与财政、税务机关的沟通和协调,保持与税务部门的良好沟通。任职资格: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税务、财务相关专业,注册税务师/会计师优先;2.熟知税务政策法规,具有3-5年以上税务相关工作经验;3.出色的沟通技巧与细致的工作态度,能够与不同层次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协调和沟通;1、岗位职责:(1)推动各纳税单位落实公司的税务工作标准和规范(2)负责对公司整体税务直报系统的审核、合并及上报工作,并进行内部税务分析工作(3)监控和指导各纳税单位控制税务风险、降低税务成本(4)对公司内重要经营活动和重大事项提供税务意见和建议(5)开展公司内部税务信息搜集、政策研究、税务培训等相关工作。2、能力/素质要求:(1)财务、会计或税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注册税务师优先考虑(2)五年以上税务管理工作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从事税务主管及以上工作两年以上(3)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职位描述1、为实现公司税后利润最大化,结合公司国内运作情况,研究国内相关税收政策,提出税收筹划方案;2、组织集团所属国内各集子、分公司进行税务自查并定期对其进行税务复核,及时发现问题,提交解决问题意见及方案,有效控制税收风险;3、为集团各企业提供日常税务支持,解决国内税务相关问题;4、为实现税收筹划目标,推动国内税务筹划方案的执行,解决执行过程中的问题;5、研究、收集国内各地区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并创造条件,促使集团范围内各公司充分享受政策优惠,为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6、为集团内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复审提供支持;7、指导集团内企业汇算清缴;8、收集、整理、提供国内税务法规、条例等,及时进行内部传达与培训,向集团内部各部门提供咨询服务;9、其他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职位要求:1、40岁以下,性别不限,财税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英语良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3、三年以上税务筹划相关经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有审计经验者优先考虑;4、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上进心。篇3:税务经理工作职责(全面)税务经理工作职责1、制定及执行公司总体税收筹划方案,监督方案执行及定期汇报执行情况。2、针对公司具备的各类税收优惠条件以及项目实际情况,提出项目税务筹划方案。3、制定公司税务管理相关制度及监督执行。4、建立与税务部门的良好关系。5、负责税务办理和监督。6、负责税务审核。7、负责本部门的建设。税收筹划2江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2011年下半年重修考试大作业考试科目:《税收筹划》大作业题目(内容):(一共5个题,每题20分,共100分)一、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为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准备在内地兴建一家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在选择芦笋加工企业组织形式时,该公司进行如下有关税收方面的分析:芦笋是一种根基植物,在新的种植区域播种,达到初次具有商品价值的收获期大约需要4~5年,这样使企业在开办初期面临着很大的亏损,但亏损会逐渐减少。经估计,此芦笋种植加工公司第一年的亏损额为200万元,第二年亏损额为150万元,第三年亏损额为100万元,第四年亏损额为50万元,第五年开始盈利,盈利额为300万元。该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公司,适用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该公司除在深圳设有总部外,在内地还有一H子公司,适用的税率为25%;经预测,未来五年内,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的应税所得均为1000万元,H子公司的应税所得分别为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0万元、—150万元。经分析,现有三种组织形式方案可供选择:方案一: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M子公司。方案二: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方案三: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上述三种方案,应该选择哪一种,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答:方案一: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M子公司。因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独立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该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包括三个独立纳税主体: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H子公司和M子公司。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因芦笋种植企业—M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不能和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或H子公司合并纳税,所以,其所形成的亏损不能抵消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的利润,只能在其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中抵扣。在前四年里,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及其子公司的纳税总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15%+300×25%)=225万元第二年:(1000×15%+200×25%)=200万元第三年:(1000×15%+100×25%)=175万元第四年:1000×15%=150万元四年间纳税的企业所得税总额为:225+200+175+150=750万元方案二: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因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独立建立帐簿,只作为分支机构存在。按税法规定,分支机构利润与其总部实现的利润合并纳税。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仅有两个独立的纳税主体: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和H子公司。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因芦笋种植企业作为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其亏损可由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用其利润弥补,降低了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第一年至第四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方案三:将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在这种情况下,芦笋种植加工企业和H子公司合并纳税。此时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1有两个独立的纳税主体: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总部和H子公司。在这种组织形式下,因芦笋种植企业作为H子公司的分公司,与H子公司合并纳税,其前四年的亏损可由H子公司当年利润弥补,降低了H子公司第一年至第四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公司整体税负下降。在前四年里,深圳新营养技术生产公司企业总部、子公司及分公司的纳税总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15%+300×25%-200×25%)=175万元第二年:(1000×15%+200×25%-150×25%)=162.5万元第三年:(1000×15%+100×25%-100×25%)=150万元第四年:1000×15%=150万元四年间纳税的企业所得税总额为:175+162.5+150+150=637.5万元通过对上述三种方案的比较,应该选择第三种组织形式,将芦笋种植企业建成内地H子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使整体税负最低。二、某街道集体企业由于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造成产品大量积压,资金难以回笼,企业处于倒闭的边缘。为了避免企业破产,该企业主管部门经研究,决定将企业对外租赁经营。通过竟标,某公司退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张先生出资经营该企业。该企业主管部门将全部资产租赁给张先生经营,张先生每年上交租赁费9万元。租期为2年,从2008年4月1日至2010年4月1日。2008年4—12月应计提折旧6000元。租赁后,该企业主管部门不再为该企业提供管理方面的服务,该企业的经营成果全部归张先生个人所有。如果张先生2008年实现会计利润88000元(已扣除应上交的2008年4月一2008年12月的租赁费67500元,未扣除折旧),张先生本人未拿工资,该省规定的业主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对该厂的工商登记和纳税问题,张先生请有关咨询机构设计了两套方案。方案一: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方案二:张先生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哪个方案对纳税人张先生更有利呢?答:方案一:将原企业工商登记改变为个体工商户按照国税发[1977]43号文件规定,个体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可以据实扣除。则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88000—2000×9=70000(元)换算成全年的所得额=70000÷9×12=93333(元)按全年所得计算的应纳税额=93333×30%-6000=22000(元)实际应纳税额=22000÷12×9=16500(元)实际税后利润=88000-16500=71500(元)方案二:张先生仍使用原企业营业执照。原公司的固定资产仍属于该公司所有,按规定可以计提折旧,但上交的租赁费不得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也不得把租赁费当作管理费用进行扣除,该公司2008年纳税状况为:应纳税所得额=88000+67500=155500(元)企业所得税=155500×33%=51315(元)个人承包承租收入额=88000-51315=36685(元)个人所得税=(36685-2000×9)×5%=934.25(元)张先生实际取得税后利润=36685-934.25=35750.75(元)通过比较方案一对张先生更有利。三、某房地产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9年将位于市区的营业房一幢出租给某商贸公司,租金为每年200万元,租期为5年,租金中包含简单的家具、空调,并2包括电话费、水电费。房地产企业当年购家具、空调等20万元(不含税价,下同)用于该出租营业房,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另外当年为营业房支付电话费7万元,水费5万元(不含税价)、电费8万元(不含税价)。如何筹划才能减轻税负?答:筹划1:可以将原协议中的租金200万元包括水费、电话费改为由承租单位自己承担。从租金总额中扣除。一年下来可以少交营业税:20×0.05=1万元少交房产税:20×20%=4万元少交城建税:1×0.07=0.07万元少交教育费附加:1×0.03=0.03万元筹划2:将为出租方购买的空调家俱20万元改为经营性租赁,单独定立合同,不纳入租赁房产总额,年租金可定为每年的折旧额4万元,五年下来可以少交房产税20×0.2=4万元。筹划3、也可以将后购买的空调与家俱不放入房租总额,改由出租方自己采购,可以在租金中减除。由200万元租金减为180万元,一共也可以少交房产税:20×0.2=4万元,少交营业税:20×0.05=1万元少交城建税与附加:1×0.
本文标题:税务筹划岗位职责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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