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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读后感最新5篇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网友收集分享的“《围城》读后感最新5篇”,欢迎学习下载,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围城》读后感【第一篇】夜晚,香茗和书—最完美的搭配。每逢月夜,独临窗前,手捧着那如音乐般和谐典雅的书,任朦胧的月光亲抚,更有那古朴而清新的茶香弥漫鼻端。一个人静静地品味书中的酸甜苦辣,静静地,只为了躲开城市的喧嚣,寻一个“心静如水”的地方,感受一份舒畅、一份惬意。当我第一次读到《围城》时,那小说中的嘲笑与幽默,语言的简洁明快而绝不滥情,真是迷得我如痴如醉,想人非非。尤其是数遍之后,我感觉我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东西都增添了不少文学色彩。《围城》是一本睿智的书,它是一位智者对人性深层次的洞察与调侃。近日细细咀嚼,越读越觉有味,尤喜欢“导读”上的一段文字,觉得它说出了自己的感受,也是对《围城》最好的概括和定位:“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者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侃既触到痛处有某种宽容与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晒笑之时,我们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者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我认为《围城》的成功之处在于它不以反映特定社会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以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为目的的。换言之它反映出了普遍性,而且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我敢说,像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蓝斜川的附庸风雅、高松年的老谋深算、褚慎明的欺世盗名、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回国船上的见闻逸事、异国学校中的人情世故、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更不用说将婚姻喻为围城的永恒命题。我深深佩服钱钟书老先生,在他笔下的幽默风趣、诙谐却又不失犀利的笔调足以让每一个读者难以忘怀,书中作者所传达的那些对生活、对人性的感悟也令人回味无穷。可以说《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者展现的,另一是作者展现自身的。本书显示给我们的是一个聪明的人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须使用的文字来表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大框架并未显得那样格外精心结构,不持那种以情节发展来抓住人的期待;所谓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在小说中也是点到为止,但是,一个个结实饱满,因作者自身内涵而生发开来的场景、细节,却构成了最精彩最吸引人之处,这也正是《围城》的真正价值所在。而更在于对它的具体体现。回国船上,三间大学,人而出、出而人的两番上海,名义岳家,父母家,自己小家……种种“是非窝”,小说中人在各种背景、纠葛、情势之下的窘迫、可笑、可怜、自私、怯懦、卑劣、狂妄、尴尬,以及快乐—尴尬余缝中的快乐,快乐时的尴尬,都成为作家观赏、讽刺和调侃的对象。所以,一切皮毛学问,伪装、浅薄、卖弄文学,也都成为洞见人的幽默对象。虽然小说从头到尾都是围绕着方鸿渐的婚姻展开,但作者其实是借方鸿渐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种种看法和理解,并借以幽默讽刺的方法,让人在会心一笑时。有丝丝的苦涩。《围城》读后感【第二篇】“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是一句十分精妙富有哲理的话,出自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虽然早就听说过这部经典之作,但一直以来我都没有好好读一下。今年寒假,我终于静下心来,仔细阅读了这奇书,果然是妙趣横生,令人回味无穷。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首先就是其幽默风趣的语言。在看书时,我经常被书中的语言逗的发笑,比如书中描写鲍小姐比较暴露的打扮“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还有描写赵辛楣“他到四五岁时身体长大的像七八岁,佣人每次带他坐电车,总得为’五岁以下儿童免票’的事跟卖票人吵嘴。他身大而心不大,像个空心大萝卜”。作者在书中大量使用比喻句,生动巧妙让人惊叹:“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书中妙语无法一一列举,只能感叹不愧是名家经典。除了语言,书中的人物也让人印象深刻。本书人物众多,但每个人都被赋予了鲜明的特点。先说方鸿渐,他是主人公,整本书就围绕着他在爱情、事业、婚姻几座围城中几进几出。方鸿渐此人,赵辛楣对他有一个很贴切的评价“不讨厌但毫无用处”,他是一矛盾的好人,既善良又迂执,既正直又软弱。在我看来,他既有悲剧的一面也有幸运的一面,他不能得到最爱的女人,事业上一无所有,家庭上矛盾重重。但同时他又有点小幸运,他虽然没什么学问,也没有什么本事,虽然他学历造假,但总有人帮他谋得一个职位,他虽然得不到喜爱的女人,但也不乏女人爱他(这个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赵辛楣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有能力,有主见。他爱了二十年的女人嫁给了别人,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幽默自嘲,甚至去参加婚礼,回过头来又与当初视为情敌的方鸿渐冰释前嫌,成为挚友,对鸿渐百般照顾,其豁达与义气可见一斑。再说说女子。女子中我印象深刻的一个是唐晓芙,她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书中称她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一个真正的女孩子”。她聪明漂亮,活泼可爱又率性,作者在书中讽刺了很多女性,却舍不得讽刺唐晓芙,她纯真又美好,让人无法不喜欢。另一位孙柔嘉则让我大吃一惊。我本以为她就像她的名字“柔嘉”一样,温和柔顺,没想到她其实是一个工于心计的女子,她以柔克刚,步步为营,最终嫁给了方鸿渐,这虽然让人有些不舒服,但也是无奈之举,父母漠视她,方鸿渐是她所能找到的最好的伴侣,但两个人婚后并不幸福。故事的最终,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一架,企图冲出婚姻的“围城”,离家出走,发现无处可去后有复返,而孙已经离开了家,故事在钟声中结束,令人唏嘘不已又意犹未尽。故事结束了,生活仍在继续,“围城”还在不断上演。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爱情如此,婚姻如此,人生愿望大都如此。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座围城,城中的色彩有明有暗,有成功也有失败,有欢乐也有失意,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围城的存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明暗之间筑起坚不可破的高墙,将自己留在自怨自艾的灰暗之中。《围城》读后感【第三篇】《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文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围城》读后感【第四篇】生活是一座大围城,人一出生就困顿其中,小时候也许我们不知道,因为围城够大,城墙都离你太远了。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你会遇到三座城,它们叫做家庭、事业和婚姻,然后一生便过完了。有的人在围城中终日无趣,一辈子都只想着怎样才能逃出来,最后蹉跎了一生,因为,其实根本没有人能逃出最大的那座城,如果你出来了,要么成仙了,要么轮回了。但有的人在城里活得风生水起,生命之花灿烂无比。说说《围城》里的方鸿渐吧,很显然的一点,他是典型蹉跎了一生,疯狂从几座城逃来逃去的人,懦弱无比,遇到困难只知道换个环境重新开始,可是这样只能一直走下坡路,只能让心越来越暗淡。遇到困难又怎么样,为什么总要逃避,为什么不试一试呢,就算碰钉子又怎么样,没有碰钉子的人生还叫什么人生!先说说在家庭这座城里吧,方鸿渐实在太听从家里人安排了,老家沦陷后,失了身份和地位,连钱财也没了,他听从了父亲的安排去成不了婚的岳丈家里做事,虽然在战争年代有事做是还不错的,不用计较什么人给的,但是住在人家家里就显得憋屈了,更何况还有一个丈母娘挤兑,他却懦弱的很,什么都没做,只知道逃。后来方鸿渐娶了孙柔嘉,一心只想着自己家里人,只知道回去小房子时哄哄孙柔嘉,不知道帮她在家里人面前说上一辆句话。若不是孙柔嘉这样做事情计后果打算盘的女人,估计妯娌之争、婆媳之争早闹得不可开交,连婚也结不成。在家庭这座城里他活得并不痛快,于是他逃走了,逃去了三闾大学。战争时期的大学里,各老师都不计较学生的好坏,只计较有得教没得教,成日里勾心斗角的事情少不了。方鸿渐呢,斗得累,以至于顿生一股清高,觉得来三闾大学就是一个错误,连最后的垂死挣扎都不愿做,犯了一个错误被校长挤兑了就带着所谓的志气和孙柔嘉走了。你看,他又走了,他又从事业这座城里逃走了,没有一丝成就。再说说婚姻的城,方鸿渐起初在船上和鲍小姐胡闹,让我都觉得方鸿渐品质甚为低下。再和苏小姐搞暧昧,只因他自己的懦弱不敢拒绝,明明已经心有所属,却总是拖着不与她说自己其实并不爱他,就这样忍心看着孙小姐浪费年华。后来又和真心相爱的唐小姐擦身而过,却也不去问个仔细,一伤心之下去了三闾大学,哪知道这是一个过错啊,明明原本能成就一段好姻缘的。最后与孙小姐草率了事,草率到让我怀疑是不是这段印刷不全呢,我想他也只想寻个了结,因此在婚姻这座城,也活得完全没有滋味。书的末尾是方鸿渐与孙柔嘉大吵之后离家出走去投靠好兄弟赵辛楣。你看,他又从婚姻这座城里逃出来又去追求事业了。我想他一定会再逃的。我们如果像方鸿渐一样逃来逃去,无疑走到最后,我们什么事也没做成,我们谁也不是,我们的人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此,不论遇
本文标题:《围城》读后感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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