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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档,供参考1/17“家庭暴力”最新4篇【题记】这篇精编的文档““家庭暴力”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最“美丽、善良”的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学习参考使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家庭暴力”【第一篇】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桃江县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由于生活压力增大、婚姻质量不高、人口素质低下等原因,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仍然时有发生。它严重危害广大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又破坏了社会稳定和谐。切实消除家庭暴力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综合治理工程,需要全社会长期共同不懈的努力。一、我县家庭暴力的现状从县妇联近年来接待的来信来访来看,家庭暴力在婚姻家庭类信访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20xx年,县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119起,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有47件,占来信来访总数的%。从20xx年妇联接访的47件家庭暴力案件中来看,有23件通过调解处理,占总数的%,通过诉讼程序处理的仅有7件。其中,有22%好文档,供参考2/17的家庭矛盾无法调和,面临离婚的结局,有5%的家庭妇女受到严重伤害。二、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分析1、女性在经济上的不独立及自我保护能力差中国传统的婚姻观是“女主内,男主外”的思想。女方一般希望找一个各方面比自己强的男性,而女性在婚后,要承担家务和生儿育女的主要责任,很多女性为了家庭一般会选择牺牲个人成长发展,默默奉献于家庭,往往没有太多经济上的来源,家庭收入大部分是靠男性。在我县因家庭暴力的案件中,有90%是男性掌握着经济大权,75%的女性在经济上严重依附于男性。没有收入的女性对丈夫的依赖心较强,最初遭受丈夫家暴时、往往因为害怕离婚后没有房子,被迫离开孩子等原因,会选择忍气吞声,久而久之,就大大助长了男性的气焰,导致家庭暴力的持续存在且日益严重。2、社会环境对家庭暴力的姑息容忍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观念使大多数人认为,夫妻之间打打骂骂是正常的事情,很多家庭暴力发生以后被周围群众视为家庭私事,认为不便过多干预。司法公安机关对家庭暴力重视不够,认为是一般的家务事,不予过问或一味调和,即使有投诉也是以批评教育了事。甚至一些妇女本身在遭受丈夫暴力侵害后,往往是能忍则忍。好文档,供参考3/17有的为了孩子忍辱负重,有的不愿放弃家庭,认为丈夫能自己觉悟,有的怕离了婚也难逃对方暴力威胁。有部分妇女求助于社会,也是希望有关部门通过教育来制止丈夫的施暴行为,不愿丈夫受法律制裁而导致家庭破裂。这种委屈求全的态度,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3、法律层面的保护还存在欠缺。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对提高全社会反家庭暴力意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弱势女性因教育水平、文化程度所限,对反家暴的法律法规知晓率并不高,即便有所了解也不清楚具体怎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二是存在家庭暴力举证困难的问题。家庭暴力绝大多数发生在自己家庭这个私密的空间里,外人难以知道。多数受害女性没有意识主动收集、保留好相关证据。而且一般在暴力正在进行时无法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当警察赶到现场时暴力行为往往已经结束,在没有证人证明、施暴者极力否认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很难对事情作出一个准确、真实的认定,仅作为家务纠纷对待,劝说几句作罢,致使受暴妇女无法真正得到及时有效的帮助。好文档,供参考4/17三、对策与建议1、强化男女平等观念,培养妇女自立自强精神一方面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道德修养,把反对家庭暴力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轨道上来,特别要提高家庭中男性的思想文化素质,消除“大男子主义”的陈旧思想,强化男女平等的意识。另一方面,要注重提高女性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让广大妇女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从丈夫的光环下走出来、抛弃幻想,积极参加妇联组织和其他部门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活动,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提高谋生能力,增加自身资源储备量。从经济上独立,与丈夫平起平坐,实现自身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在经济上有了实力,就为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摆脱家庭暴力奠定了物质基础。2、广泛深入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反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由各级妇联组织牵头,联合有关部门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村)、进学校、进家庭活动,以举办培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为载体,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家庭暴力有关知识,同时,发放简明易懂的宣传画册,在村(社区)公示墙设立《反家庭暴力法》解读专区,使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不断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律好文档,供参考5/17素质,提高她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转变妇女的观念,运用法律的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各类媒体要对一些家庭暴力事件给予曝光,点评典型家庭暴力的案例,谴责家庭暴力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对欲施暴者起到警戒作用,提高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达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3、进一步明确执法机关介入家庭暴力的法律义务与责任公安司法部门要重视家庭暴力的处理,利用现有法律为受暴妇女伸张正义。只有强化执法工作,才能使妇女权益的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公安机关对正在遭受家庭暴力的报警求助应迅速出警制止和查处,问明情况,制作笔录,不得以“家庭纠纷”为由拒绝、推诿,使家暴案件查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因家庭暴力引发的刑事案件,应及时批捕和提起公诉;法院应依法及时受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各类民事诉讼和刑事自诉案件,对其中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有关证据的,不应不予以立案,而应在必要时依职权调取证据。考虑到家庭暴力案件具有隐蔽性及受害妇女取证难等特点,建议应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举证倾向于弱势群体即家庭暴力受害者仅提供证据证明受侵害事实及伤害后果并指认系施暴者所为,举证责任便转移至施暴方,好文档,供参考6/17由施暴方承担证明其并非侵权行为人的举证责任,如果无法证明的,推定其为侵权行为人。受害者举证受侵害事实,只需提供施暴方的悔过书、保证书、未成年子女的证言、目击证人的证言、报警回执,医院就诊病历本、照片、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及社区、妇联等社会团体和组织的相关记录等证据之一即可认定侵权事实存在。“家庭暴力”【第二篇】家庭暴力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但并不意味着没有家庭暴力存在就不能离婚。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决是否离婚的依据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想要离婚的话,最好能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进行举证。举证可以从婚前感情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性等几方面进行。如果能有效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通常是会判决离婚的。“家庭暴力”【第三篇】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家庭暴力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家庭暴力的产生有历史原因、社会原因、法制滞后及个人受教育偏低等多种原因,家庭暴力受害者绝大多数是女性,他们在体力上存在天然的弱势,在家庭地位上往往处于劣势,在婚姻观念上是好文档,供参考7/17传统低势,在发生家庭暴力时要有效保护好自己,应该积极借助外界力量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1、面对家庭暴力,要敢于在第一次的第一时间就说“不”,要让过错方认错并保证以后不再,忍让只会让暴力不断循环和不断升级。2、发生家庭暴力后要及时通报双方家人,特别是双方父母,取的双方家人的支持和理解,积极寻求他们利用亲情的力量感化和帮助教育施暴者。3、再次发生时,要争取对方工作单位、妇联、工会、居委会或村委会、政府基层组织的帮助,及时对施暴者进行正确的思想疏导,对施暴者形成“合围”之势,使施暴者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4、必要时及时向110或者公安部门报警求助,及时遏制家庭暴力的升级,避免恶性事件发生。5、对方不思悔改,屡次施暴,确已无可救药时应果断离婚,摆脱不幸婚姻的束缚。除了以上的方法外,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究违法者的责任,律师提示:遭遇家庭暴力可以考虑搜集和保留下列证据:1、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好文档,供参考8/17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4、视听资料。好文档,供参考9/17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照片等。5、书面证据。常见的有施暴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论书、原始的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等相关资料。收集证据中我认为应注意以下问题:1、要通过合法方式收集证据。2、要及时的收集证据3、尽可能的保管好原件。“家庭暴力”【第四篇】家庭暴力,古已有之,但把家庭暴力看作是一个社会问题并给予广泛关注是从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之后。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人们的生存压力越来越大,家庭暴力呈现多发态势,侵害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对妇女的家暴不仅会摧毁妇女的自信心和尊严、损害她们的身心健康,而且极大地威胁着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为弱势群体服务的社会科学,在应对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中具有独特的优势。本文将从社会工作干预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相关理论、干预策略好文档,供参考10/17三方面作以简单探讨。一、社会工作干预针对妇女家庭暴力问题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一般发生于家庭内部或私密空间,具有隐蔽性,并且还呈现出循环性和长期性的特点。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反家暴工作,初步形成了由各级政府、公检法司、媒体、医院、妇女权益组织等多机构联合干预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但是,由于这些部门的权限比较宽泛,各自职能划分尚不够明确,还需要探索和尝试,很难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效果。社会工作以利他主义为导向,运用科学的知识、方法开展助人服务,它在干预针对妇女家暴问题方面具有以下优势:在服务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助人自助,注重服务对象潜能的挖掘,对遭受家暴的妇女,社工相信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问题;在服务原则上,社工坚持个别化、接纳、同理、尊重、非批判、案主自决、保密七大原则,受害妇女可以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社工会协助案主澄清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资源;在工作方法上,社会工作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三大直接工作方法和社会行政等间接工作方法,有助于预防、介入和解决家庭暴力问题。二、社会工作干预针对妇女家庭暴力的理论视角好文档,供参考11/171、社会性别理论社会性别(Gender)是女权主义和妇女理论的一个核心概念。指性别的文化含义,也即在社会文化建构下形成的对男女两性性别差异的理解,以及属于它们各自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该理论突出强调社会环境对于性别建构的影响,认为男女间的差异更主要地是在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会随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变化。要想打破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就必须要解构男性话语,在全社会范围内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创建有利于性别平等的社会环境。从该理论出发,针对妇女家庭暴力进行干预,一方面必须强调妇女的独立和自尊,另一方面,要从整个社会环境的角度出发,进行宣传和倡导。2、社会支持网络理论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个人是存在于社会环境之中的,每个人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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