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行业协会自查报告5篇
参考资料,少熬夜!行业协会自查报告5篇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下面是网友分享的行业协会自查报告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行业协会自查报告1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加强对全市行业协会的管理,按照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科协开展规范和清理活动,具体如下:一、领导重视,召开专题动员会5月8日,市科协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了《关于开展清理和规范行业协会工作实施方案》,并安排分管学会工作的副主席领导此项工作的开展,学会部具体落实各项规范和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材料。学会部分别与各个市级行业协会联系,督促各个行业协会进行自查。二、市级协会基本情况自地级XX市成立以来,市科协总共批准成立市中药材协会、市食用菌协会、市蚕业协会、市畜牧水产协会、市消防协会5个行业协会,其中市蚕业协会被市民政局于20xx年度注销;市中药材协会、市食用菌协会2个单位是纯民间性质行业协会,无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人员任职;市畜牧水产协会、市消防协会是我们这次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对象,市科协督促市畜牧水产协会、市消防协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市科协作为部分市级科技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行业协会实行严格监督,履职尽责,没有乱作为现象。三、开展自查工作市科协自5月下旬开始通知所属市级协会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各个市级协会务必认真填写《XX市行业协会自查情况报告表》、《行业协会20xx—20xx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即使没有,也要采取“零报告制度”方式,进行报告。6月上旬,市科协各个市级协会上报《XX市行业协会自查情况报告表》、《行业协会20xx—20xx年度收支情况报告表》。四、自查结果市消防协会工作人员15位,有5位公务员在协会兼职,分别是祁述志、余岩、彭学勇、张传宾、姜林松,都没有在协会领取报酬。参考资料,少熬夜!市畜牧水产协会20xx年度、20xx年度、20xx年度均未进行年审。有5位公务员在协会兼职,分别是王志友、刘云飞、杜运伟、田军、赵传玺,都没有在协会领取报酬。行业协会自查报告2一、自查法规关于适当性自查的要求,目前主要有2部法规明确提及:1、《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经营机构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适当性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鼓励经营机构将自查报告在公司网站或者指定网站进行披露。2、《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基金募集机构每半年开展一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自查。二、自查要求1、自查频率每半年开展一次。2、自查方式自查可以采取现场、非现场及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3、自查报告募集机构应当形成自查报告留存备查,自查报告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4、不自查后果《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开展适当性自查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三、自查内容中基协发布的《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对自查内容进行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人员考核及培训情况投资者投诉处理情况发现业务风险及时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根据监管要求,我们对自查清单进行了梳理,私募管理人可以进行参考,在自查时按照以下条目,逐项核查是否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一)投资者适当性内部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1、适当性管理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1)投资者分类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产品或者服务分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参考资料,少熬夜!3)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流程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2、与适当性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是否健全1)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是否列入相应制度及执行情况2)客户回访检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3)评估与销售隔离等风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4)培训考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5)执业规范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6)监督问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3、其他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包括销售制度中是否存在鼓励不适当销售。(二)人员设备情况1、是否有专门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部门2、是否有专职负责适当性管理工作的人员(三)技术准备情况1、评估数据库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建立,功能是否完备2、录音、录像及开展非现场业务的留痕设备是否已经(或能够按期)配备(四)学习培训情况1、是否已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内部培训2、从事适当性管理的工作人员是否掌握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别是底线要求(五)其他准备情况行业协会自查报告3为落实《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娄行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所属行业协会通过对照文件精神,自查自摆,基本没有出现乱收费等行为,现就我局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运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局目前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共有3个,具体是“娄底市水果行业商会”、“娄底市酒店(宾馆)业协会”、“娄底市美容美发协会”。二、协会(商会)运作情况“娄底市酒店(宾馆)业协会”和“娄底市美容美发协会”自成立至目前为止,仅有协会名称,未开展实质性工作,一直未收取会费和开展收费性活动,也不存在赞助等收费行为。仅今年酒店(宾馆)业协会组队参加全国第六届烹饪大赛暨湖南省第二届创新菜大赛活动是由市商务局出经费完成的,协会既未收经费,也未参考资料,少熬夜!出经费。“娄底市水果行业商会”是20xx年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9月挂牌成立,同时举行了“娄底市首届水果节”,经费是协会由发起人、协会法人代表黄剑成自己的公司筹集,以市政府名义主办。20xx年该协会收入来源是每位会员每个月5元,未有捐赠收入和政府性资助收入,无其他服务性收入,20xx年所收会员费万元,主要用于报刊、杂志征订、协会年检及协会工作宣传,年终协会从会费收入中购买礼品慰问每位会员,兼职工作人员工资不在协会发放。目前,水果商会主要依托水果批发市场管理办公室,为市场水果经销户和会员服务,不存在乱收费和利用行业商会进行行业垄断行为。20xx年总计支出万元,亏损万元。三、专项整治落实情况我局自接到娄纠办发[20xx]3号文件后,市局领导非常重视,作出批示,并要求迅速将文件复印传达给每个协会、商会,要求所属协会、商会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照文件精神自查自摆,坚决纠正和杜绝协会和商会违规现象发生,并要求各协会、商会向我局作出保证,依法依规开展社团活动,严禁借协会、商会之名,行乱收费、乱摊派和行业垄断之事。经自查自纠,我局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均能较好地履行协会、商会职责,无违纪违法情况现象,我局亦未接到相关投诉。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局所主管的协会、商会有二个基本处于没有运作状态,一个运行较好。二个没运转的协会主要原因是依托了主管部门领导担任法人代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事与愿违的情况。根据社团组织管理相关规定和领导干部担任社团职务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酒店宾馆业协会”和“美发美容协会”进行改选,全部实行社会行业单位自行组织,自行运转,接受我局业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督,使协会、商会真正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的功能,以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自律和连接政府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行业协会自查报告4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参考资料,少熬夜!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一)自查程序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二)自查内容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三)自查整改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参考资料,少熬夜!(一)抽查审计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三)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的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参考资料,少熬夜!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
本文标题:行业协会自查报告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39122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