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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名著读后感(最新4篇)【导读】这篇文档“飘名著读后感(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飘名著读后感【第一篇】《飘》的主人公Scarlette(斯佳丽)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印象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的风一般的善变性格,正如本书题目“随风而行”一样。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因而,在我读到这部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真爱在何方的性格悲剧感到遗憾。毕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凭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她能够让瑞德回来。她知道她能够。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以自强不息的精神。而在我看来,“没有哪个男人无法得”并不能表明她的成功,反而是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制造出一切她所能制造的假象。可最终,她也不会再获得什么真正的爱情。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没有失败,仍然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这种自私、虚伪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圆满的归宿。我认为这是一部由于主人公的性格特点引发的一个过程坎坷而结局悲凄的故事。然而字里行间也能体现出斯佳丽是一个善良的人,有着“三大精神”。那时她顶多也不过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姑娘,本应是个在母亲怀里撒娇的小姑娘。可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困难,她没有选择逃避,而是勇敢挑起家里的重担,与命运抗争。这好像成为了她让自己的妹妹终身失去幸福,让自己可以去欺骗和隐瞒他人,以至于让自己的幸福之路多次夭折的“借口”?面对这样的家庭窘境,事情难道真的就没有更好的解决的办法么?这样说来,斯佳丽在庄园里辛苦劳作和遭受的一切不幸,只是斯佳丽爱情悲剧的陪衬而已;斯佳丽的人物性格必然成为这部伟大的爱情故事的核心。所以,最终,还是这故事自始至终的悲惨引发了人们对主人公的同情和对其性格的深深思考。她的性格多么真实,仿佛这个人就存在于我们身边——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一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就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怎能获得她的幸福?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所以,我们不妨站在斯佳丽这位主人公的视角,遍历整个故事,你会对“一个人如何挑战自己的人性的弱点而最终成功”的话题有自己的思考。如果站在白瑞得等主要人物的角度上看,你会感觉到:性格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这本书也激励着我,也激励着大家,改变自己的性格,尽力克服性格上的弱点,而不要怀揣着实为“茫然”和“试一试心理”的“自信”,在老路上重蹈覆辙。只有勇于面对自己的性格缺陷,努力实现新的自我,明天才真正是“新的一天”!飘名著读后感【第二篇】《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著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著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种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著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飘名著读后感【第三篇】十六岁是浅尝爱情的一年,眼里只容得下情花轰轰烈烈在绽放。那年里第一次不知不觉中钟情,第一次悄无声息地失恋……,也是第一次读到了《飘》。花季明媚而简单,我像小蜜蜂,无视生活花蕊的奇巧造物,只顾浅浅采集甜或不甜的爱情花蜜。好比那时读《飘》,真正读到心里去的只有斯佳丽苦涩而丰盛的爱情,如同我熟知它《乱世佳人》的中文译名一样媚惑,在暗淡纷乱的时代背景中,带着浓厚亮色飘在十六岁姑娘所能看到的最显眼处,让人感叹又目眩神迷。二十八岁是解读生活的年龄,爱情早已潜移默化地和生活长在一起。连日来,在平淡的日子里操作简单的爱情,那一段把个体命运和情感发挥到极致的故事冷不防在闲暇处冒了头。所以,在想读《飘》的时候适时重新捧起了它。“斯佳丽.奥哈拉长得并不美……”,故事从老地方开始,而今当生活授我以体恤,婚姻授我以头脑,孩子授我以母性的时候,我的心灵不断在玛格丽特优美的文字中发生新的碰撞,继而滋生出许多细小琐碎的思想碎片来。-磨难-塔拉的春天是极美的,漂亮的公子哥儿和小姐坐在荫凉的走廊下说笑,猎犬和马匹安静耐心地卧在红土上等待它们的主人。屋里是主妇温柔的话语和黑人们从田里归来的欢声笑语,屋外飘来泥土和植物的芬芳,文字间弥漫着春天懒洋洋的散淡和生机,如果这能是永恒,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作者笔下的南北战争是美国历史上残酷血腥的重要构成,是中学历史课本上枯燥乏味的必背章节,也是十六岁时翻书的手不耐多停留的文字。可是真正带着对个体命运的关注,走进这场女性笔下的战争,才发现这是些多么生动的场面!五角场大撤离,四辎重军车、救护车、堆满行李的马车充斥街道。黑人和白人小孩无人看管,前者满街乱跑,后者大哭大叫。军队开仓放粮,老小疯狂抢运,成百上千的伤员曝晒在毒日下面,等着被抬走或者死亡……;穿越火场的描述更仿如世界末日的来临。建筑物上空咆哮的烛天火光把黑夜照成斯佳丽,斯佳丽将是这种生活中最明媚的点缀品,直到她容颜老去。然而,战争来了。白昼,南军中衣衫褴褛的少年无声地倒下,平日里风度翩翩的瑞特狠抽着马背驾驭马车在炼域般的火隧中飞奔。战争再怎么紧迫现实,到了后人的眼光中也就带着艺术油画般的壮美了,就好像作者给斯佳丽的磨难,总是在无奈悲哀中透出摄人魂魄的美。她独自驱车带着病弱稚残的一车人通过封琐线,她抬起接受舞伴的臂向闯进塔拉的北军强盗射出了致命的一枪以求自卫和复仇,她用她挑选衣裙的手在地里寻找一块萝卜以求为全家人裹腹,她竭力在一贫如洗的家里拼凑出一套行头以求讨瑞特的欢心,又不得已使出她全身的爱情招数诱惑一个讨厌的老男人以求保全塔拉……,每一个细节折射出斯佳丽身上的韧性,她那些不被和平认可的任性强悍主见和没心没肺,在磨难的调色下全都绽放出了别样的魅力。“以后再去想吧,等我能经受得住的时候再去想过去的伤心事。”斯佳丽这句口头禅把她以及同类的人从一味怀旧固守的人群中绝决地提炼出来,打磨打磨,直至她们最终成为重建时期美国精神的重要构成。至此,磨难把斯佳丽由一道美丽的风景升级成真正主宰生活的主人。飘名著读后感【第四篇】郝思嘉,任性如小孩,梦幻如女孩,坚韧如女人。她的存在,是偶然的凑巧、宿命的必然。作为《飘》中当仁不让的女主,她的身上不单有普遍女主有的闪闪发光的优点,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还抛弃了那些仅有虐死人不偿命的女主光环,致力于“一生只做一件事”,使得郝思嘉性格更加矛盾多面,也使我渐渐对她转恨为爱、转恶为怜。16岁以前的她,是一个出生于南方种植主家庭的所谓“富家女”,生活似乎从来没有对不起过她,捧于众人掌心中,万众瞩目,于是傲娇甚至任性。她认为漂亮的衣裙和清秀的面孔是征服命运的武器,而她拥有了这一切,便注定常驻于成功,直到得知自我的梦中情人卫希礼要与他的表妹媚兰结婚的消息,她第一次尝到受挫的滋味,在遭到他的拒绝、逃婚后,赌气地嫁给了媚兰的弟弟查理。然而,美国的南北战争间接导致了查理的死,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伤悲,唯一遗憾的是她有了遗腹子并且有了寡妇的称号,而之后又因贫穷勾引了妹妹的未婚夫并间接导致他的死,之后又嫁给了一向默默爱着她的白瑞德。郝思嘉毫无疑问是一个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的人,她没有理所应当地成为大家闺秀,甚至对南方上流社会的条条框框嗤之以鼻,她的一系列离经叛道的行为带来了止不住的流言蜚语,而她却并不对此十分在意。她是社会的反叛者,又是自我的牺牲品。她虚荣自私,为了自我的目的,在三段婚姻中,葬送了别人的幸福,却不为此深感抱歉,战乱后一切都面目全非时,却能够因为金钱使一些卑劣的狡诈伎俩,无情地间接害死了好几个人。然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中,没有绝对的好人,也没有全然的坏人,郝思嘉也并非没有可敬之处。历来为人称道的是她在战争中体现出的坚韧。她一向信守着当初对卫希礼的承诺,冒死保护媚兰母子,热了回忆,却不让承诺变冷。回到塔拉后,发现精神支柱没有了——妈妈去世,爸爸之后也疯了,两个妹妹大病初愈,家里还有两个声称只干家务不干农活的黑人,她还要抚养韦德、媚兰母子,全家的重担全压在了郝思嘉肩上,然而她却没有弃大家于不顾,并努力保住父亲口中唯一永恒的东西——土地。在我看来,她的可贵之处还在于她的独立,当时社会要求女孩做个“柔软无助、依靠性强,有着小鹿般眼睛的可人儿”,但她却自我经营锯木厂,公然与这个“男人的世界”反抗。书中还有两条为人瞩目的感情线——她与卫希礼、她与白瑞德的感情纠葛。她一向以为自我爱的是卫希礼,而正如瑞德所说“她爱他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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