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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供参考!1/14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精编5篇【引读】这篇优秀的文档“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精编5篇”由网友上传分享,供您参考学习使用,希望此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的话就分享给下载吧!关于女职工劳动特别规定调研报告1一、当前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立诚信企业评价体系等有效载体的引导下,我市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了增强,通过签订和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全市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5393份,覆盖企业7678家,签订率达到%。1、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女职工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职业技能培训等权益得到了落实。一是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60个问卷企业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达到了100%。其中%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企业签订1—3年。二是保证休息休假时间。大部分企业女职工的劳动时间符合《劳动法》规定。被调查企业中,%的企业女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在40好文供参考!2/14小时及以下;%的企业在40—48小时。三是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一线女职工较多的企业都建立了女职工培训制度和档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技能和业务培训。被调查企业中,%的企业每年培训一次及以上。像德清县的欧诗谩、吴兴区的珍贝羊绒、南浔区的普拉歌诗服饰等都建立女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机制和考核体系。四是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要占一定比例的规定得到了落实。全市职代会代表中女职工代表占%。调查企业的职代会代表中女职工代表占%。大部分企业以职代会的形式签订和审议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2、保障女职工特殊利益。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把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和特殊利益要求纳入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标准和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一是推进“四期”保护。调查显示,有%的企业落实了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的企业给予生育女职工98天产假待遇;有%的企业给予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享有每天1小时的哺乳时间。二是明确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被调查的60家企业反映,都不安排女职工从事有毒有害工种。据走访企业和与女职工座谈时了解到,有一些女职好文供参考!3/14工虽不同程度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但各企业都实行了应有的劳动保护,采取了发放劳保用品和营养补贴、开展健康体检等措施。三是落实特殊保护的相关待遇。被调查的企业中,有%的企业参加了生育保险,这些企业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女职工产假工资(即生育津贴);有%的规模较大、女职工较多的企业相应建立了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有90%的企业落实了定期进行女职工妇科病检查制度,其中有65%的企业女职工妇科病检查每年进行一次;有%企业通过商业保险、互助保障等形式开展了女职工特殊疾病救助。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的形势下,还一些企业主要是非公企业存在有法不依、企业主任意违规,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得不到维护的现象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在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障方面。从全市工会2012年统计年报数据看,女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并不高。如,全市万名女职工中,签订劳动合同的万人,不签订劳动合同集中反映在劳动关系不正常的非公小、微企业。全市在职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缴纳分别是、、、和万人,反映出女职工五大保险缴纳情况的不尽人意。好文供参考!4/142、在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方面。加班加点现象不断。企业特别是纺织、服装企业普遍存在加班加点,少数企业女职工无休息日。调查就发现了%的企业每周工作时间在48个小时以上,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去年我们对50个企业500名职工的劳动定额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以女职工为主的轻纺企业90%以上采取计件工资制,有%的企业按计件标准而非法定标准支付职工加班工资。有%的职工虽能领到加班费但达不到法定标准,加班工资被无形剥夺。3、在“四期”保护待遇方面。大部分女职工不注意“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保护,对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不去积极争取。从生育保险上看,相当一部分企业在女职工合同快到期时发现怀孕的,往往不再与其续约。从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了解到,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被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依然存在。还有一些女职工一旦生育便遭辞退或无奈地主动离开企业,且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综上所述,我市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问题没有引起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呼声不高。许多人论为,对女职工只要不搞性别岐视就可以;二是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宣好文供参考!5/14传还不够,社会各界对涉及女职工劳动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不够了解;三是女职工自身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不强,有30%的女职工对法律明确规定的特殊利益条款、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不知晓,还有一些女职工觉得维权难;四是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效力没有充分的显现,由政府部门与工会联合建立监督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机制还未形成。三、对策和建议女职工是职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建设的一支主要力量。对她们生存状况的思考,就业环境的改善,合法权益、特殊利益的维护,无疑是当前工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而迫切的`任务。为更好地维护广大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实现女职工尊严生活、体面劳动,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1、重视源头参与,争取女职工维权问题得到各方的关注。各级工会要通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人大、政协提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提案和议案,并就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开展调研,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落实,使维护女职工权益工作有进一步的法律保障。特别是从法律层面杜绝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好文供参考!6/14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心女职工的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工会要把女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提升到一定的高度,把关呼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工会“六五”普法宣传计划中,通过“法律宣传到基层进企业”、法律培训等活动,使《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用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的方式,促进企业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3、形成工作合力,为维护女职工权益提供保障。充分发挥各基层工会和女职工组织的作用,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为抓手,加大对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维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合力推进女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落实。加强与人社、卫生和安监等部门合作,开展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检查促落实,推动各项法律法规落到实处。4、完善服务机制,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职责。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服务女职工,帮助女职工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技能、法律法规、劳动保护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要把女职工维权纳入工会维权机制,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站点),好文供参考!7/14优先为女职工提供信访接待、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建立健全女职工帮扶机制,为女职工特别是困难女职工提供各类生活帮扶和人文关怀,使广大女职工享有尊严生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意义2第一、它体现了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女职工的一贯政策。1925年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通过的经济斗争决议案中就对女工的劳动保护做出明确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又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妇女的政策和法令,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更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女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与时俱进,体现了坚持民生为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第二、它体现了对女职工和下一代健康的高度重视。女职工在肩负着参与国家社会经济建设重任的同时,还承担着人类繁衍下一代的社会责任。加强对女职工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对于保护女职工及其下一代的健康、保证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的提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三、它有利于保护和调动女职工的积极性。好文供参考!8/14女职工是工人阶级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特别规定》的颁布实施,有利于保护女职工的平等就业、职业安全和生命健康,对于进一步激发女职工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第四、它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贯彻落实《特别规定》,促使企业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既可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又解除了女职工的后顾之忧,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3一、单选题第一题()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A、工会、妇女组织B、卫生行政部门C、妇女组织D、工会第二题对哺乳未满()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A、6个月B、9个月C、1周岁D、18个月好文供参考!9/14第三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19号令公布之日起施行。A、4月28日B、5月1日C、5月28日D、4月30日第四题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工作量。A、1B、1至2C、2D、2至3第五题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A、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B、解除劳动合同C、解除聘用合同第六题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条件。A、工作B、休息休假C、劳动安全卫生D、收入第七题女职工生育享受()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好文供参考!10/14A、56B、90C、98D、120二、多选题第八题()属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范的女职工特殊劳动权益保护A、经期劳动保护B、孕产期劳动保护C、哺乳期劳动保护D、更年期保护第九题女职工不可以从事的工种或作业有:()。A、修建地铁B、制药企业化验员C、井下采矿D、露天煤矿作业第十题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A、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B、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C、女职工产前检查女职工流产假工资结算4根据《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五)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好文供参考!11/14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休息天数已被新法规替代,见下文)假期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二、符合计划生育多次流产的,根据医生假条,按病假处理: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公民有以下情形之一且经医生同意需要休息的,其假期按照病假处理:(一)第一次人工流产后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而再次人工流产后,已休满规定假期。(二)未采取绝育、放置宫内节育器或皮下埋植术而再次人工流产。(三)发生节育手术并发症。三、根据国务院2012年4月28日刚刚公布实施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好文供参考!12/14附录:5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
本文标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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