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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精编4篇】【导读】这篇文档“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精编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第一篇】因公出国(境)制度一、责任单位黄冈市中医医院人事科。二、责任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人事教育科实行科长负责制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本科全面工作,并对本科工作负全面责任,本科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因公出国(境)初审责任人为分管领导,第二责任人为人事科科长。三、核准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四、资格条件1、因公出国(境)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本着务实、高效、精简、节约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派领导和工作骨干出国(境)学习、交流、考察,严格审查因公出国(境)任务,并严把审批关。2、出国(境)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祖国,作风正派,遵守纪律,身体健康。4、出国(境)人员必须熟悉有关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完成出国(境)所担负的任务;不得出国(境)执行与本人分管工作无关的任务,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可能对其公正履行职责产生影响的出国(境)招待。已退(离)休的人员,不再派遣出国(境)执行公务。7、出国(境)组团人员应少而精,组团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8、原则上出访1国(境),在外停留最长不超过6天;出访2国(境),不超过10天;出访3国(境)以上,不超过12天。离抵境当日计入在外停留时间。五、办理期限1、凡符合要求和规定程序呈报的,及时办理审批手续;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不予审批并及时答复。对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个工作日。2、任务完成回国后,必须在7天内将护照交发证机关指定的部门统一保管或销毁。六、监督管理1、禁止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国(境)考察和营利性双跨团组;不得搞轮流出访、照顾出访、把出访作为一种待遇;严禁假借因公名义公费出国(境)旅游;严禁通过旅游等因私渠道出国(境)执行公务。2、加强对出国(境)经费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对出国(境)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制度,未经组织审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经费由个人自行负担。七、责任追究1、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组织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2、组织以营利为目的的跨地区、跨部门团组用公款出国(境)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3、擅自批准或者同意延长在国(境)外停留时间,绕道安排行程,或者到未经批准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家(地区)、城市,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4、因公出国(境)派出单位和审核审批管理部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发生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规程【第二篇】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规程一、工作依据1、《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2、《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二、审批权限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出国政审。三、所需材料及要求1、因公出国政审申请:该申请由所在单位以正式函件形式呈报,应说明出国任务、派往国家或地区、派出时间及该同志现实工作、政治表现情况、有无经济问题;2、国外邀请函原文件及中文译件:国外邀请的单位与姓名及内容应与政审申请单位一致;邀请函中文译件要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3、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4、《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和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栏目,必须详细如实填写;政治表现栏目要写清楚出国人员的政治立场、现实表现、“文革”、“**”中的情况以及有无经济问题;奖惩情况要如实填写,特别是受处分情况需写清楚原因,受何处分;出国工作情况栏目,填写历次出国情况要注明有无违反外事纪律情况;审查意见栏目,所在单位应注明审查意见、批准时间并由领导签名单位盖章。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不得由本人填写;5、人事档案:工作单位是否与申请单位一致;《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的内容是否与人事档案内容一致,是否有不良记录。四、工作程序1、收到送审材料后,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初审;2、初审后报处领导审核;3、报局领导审批;4、出具《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五、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因公出国(境)须知【第三篇】因公出国(境)须知一、出访审批1.出访人员一般应提前三个月正式申报。各系、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初审、校内上报及联系工作。经院系、部门领导同意并加盖公章后,附上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邀请材料原件及中文翻译件等出国(境)所需全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一并送交对外交流办公室。材料不完整规范者将予退回、待补充完整后方予受理并进入报批程序。2.出访人员如涉及不同院系、部门,由对外交流办公室统一协调。3.对外交流办公室对所有报批材料审核后,提出意见报送主管校领导审阅,并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按程序报党委会审定。4.经校内审批同意的出访项目,由对外交流办公室负责报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事办公室或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审批并协办相关手续。二、归国管理1.出国(境)人员回国后应于一周内到校人事处和对外交流办公室办理返校手续,上缴因公护照或通行证,并于一个月内将书面、电子文本出访小结同时上报对外交流办。2.《因公普通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统一由对外交流办公室保管。证件上缴后,持证人如有需要,由本人到对外交流办公室办理使用手续,使用完毕后及时交回。附件:一、申报出国所需材料1.填写完整的《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任务申请表》,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邀请文件原件及中文翻译件,邀请单位背景情况中文介绍。邀请文件须用有邀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笺纸,邀请内容要求详细,包括拼写正确的被邀请人姓名、访问目的、访问时间,并有邀请人签名。报批时如尚未取得原件,可先用传真件复印后办理相关手续,但申办签证必须用原件。4.公派人员首次出国(境)需由填写完整《因公出国人员预审表》和《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其他填写。5.如有60岁以上的出访人员,应提供区级中心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和家属同意其出访的担保说明。6.随外单位组团出访人员需提供组团单位公函,参加跨地区、跨部门团组出访,需提供组团单位上级审批部门出具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全团人员名单和有关费用说明。二、申办护照所需材料1.《上海市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红色)每团一份;2.学校介绍信;3.出国任务批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4.政审批件(原件);5.《因公护照、通行证申请卡》每人一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6.同底、相同规格照片每人三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九),其中一张自行贴在护照申请卡上。三、申办签证所需材料1.《上海市申请因公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红色)每团一份;2.学校介绍信;(1、2应为申办护照时已用材料。)3.签证表、照片等。各国签证表格样式、要求均不同,签证表以每次申办签证前从上海市人民政府对外交流办公室领取的表格为准,一切签证申请要求以有关国家使领馆最新通知为准,可关注“上海对外交流”相关网页(上海对外交流一对外交流服务一护照签证一各国签证)。注意:邀请材料应为原件,签证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有隐瞒、弄虚作假等,尽量不要有涂改,不得使用涂改液。签证所需时间从使领馆收到完整签证材料起以工作日计算。四、申报赴港澳所需材料1.同出国申报所需材料(见附件一);2.赴澳门任职、工作(包括从事合作研究、任教等),需提供澳门政府颁发的工作许可证;3.本校人员因配偶公派赴港澳就读、任教、合作研究一年以上,拟通过公派方式赴港澳探亲者,应提供中央政府驻特区联络办证明。五、申办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A.短期(赴港30天或赴澳20天以内)1.《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蓝色)每团一份;2.同申办护照所需材料2—6。D.长期(赴港30天或赴澳20天以上)1.《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绿色)每团一份,其中《因公往来港澳事项登记卡》按《赴港澳团组名单》顺序每人一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2.邀请信(英文须附中文翻译件);3.同申办护照所需材料2—6。注:赴港工作、合作研究、就读须自行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六、申报赴台所需材料l.同出国申报所需材料l一5;2.在台行程表,要求详细说明每日具体活动内容,不得安排参访台湾官方机构或其他敏感场所;3.拟应邀赴台参加同一交流活动的所有大陆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大学教职工需注明院系);4.上述材料中均不得出现“中华民国”及其英文缩写字样和“民国”年号;5.拟赴台人员在收到台方正式邀请函后应尽早开始申报,待收到台方人台证件传真件或复印件后,还需将其交对外交流办公室再次上报。七、申办赴台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2.填写完整的申请表;3.学校出具的赴台同意函;4.国务院台办批件;5.台方邀请函及人台旅行证复印件;6.赴台日程安排;7.同底、相同规格照片每人五张。注:申办赴台通行证及签注须自行前往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八、制作护照、各类通行证照片制式要求1.近期拍摄的小二寸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软光面相纸),近期是指半年内;2.规格为48mm(高)X33mm(宽),正面头像从顶部至下巴不得小于2厘米,不得大于3厘米;3.照片背景为素色背景,颜色不能太深。如白色、米色或奶白色等,易于辨认并与底色反差明显;4.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数码制作的照片、经翻拍的照片、有污迹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5.佩戴眼睛者的照片,镜片反光点不得在眼眶内;不得使用佩戴变色眼镜拍摄的照片。仪表大方自然,面容整洁,不戴装饰品,不浓妆艳抹,不袒胸露肩,不着制式服装,照片只限一人;6.在照片背后注明申办者姓名。因公出国(境)承诺书【第四篇】因公出国(境)承诺书(姓名)工号护照号码P00899917,将于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2月18日期间,赴(国家)执行技术交流,在外停留50(天),根据国家及公司因公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及前往国法律,维护民族尊严、国家利益和公司荣誉。2.已接受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在外工作期间严守国家与公司秘密。3.加强自我保护、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4.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不单人擅自行动。5.严格遵守因公护照使用规定,妥善保管,不与因私护照混用。6.按期返回,不超期滞留,回国后五个工作日内上缴因公护照。承诺人(签字):联系电话:日期: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签字后生效。
本文标题:因公出国境团组保证书【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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