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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法规范化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工作报告汇报一、规范执法化与和谐警民关系两者相互矛盾的错误看法目前,部分民警对公安部提出的“三项”工程建设认识不够,认为执法规范了,警民关系就不可能和谐,警民关系和谐了,规范执法就成了空话。有个民警还举了个例子:路面执勤交警发现交通违法行为,要规范执法,必需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罚款、记分。这样做,当事人一定不高兴,关系也不和谐了。不罚款、不记分,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定高兴,警民关系也和谐了,但执法又不规范了。既要求执法规范化,又要求和谐民警关系,是做不到的。一个从事多年交警岗位同志说:我在交警岗位多年了,处理了不计其数的交通违法人,没有一个被罚款、记分后,真心的说“谢谢交警同志罚款、记分的”。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是片面的,没有真正理解“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真正内涵,两者是相辅相承的,民警能够正确理解两种关系,全面、准确地把握“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的科学内涵,对于公安交通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是辩证统一的整体规范执法与和谐警民关系不是相互孤立的,两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执法规范是和谐警民关系的手段,和谐警民关系是对执法规范的要求。就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执法规范化是交通民警的职责,执法没有达到规范要求,就有失职、渎职和不作为的嫌疑。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执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如果执法工作不能为经济社会与和谐社会服务,执法就背离的立法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讲,执法规范化就是为了和谐社会、和谐警民关系。而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离开执法规范化,讲和谐警民关系就会成为无本之木,离开和谐警民关系的单纯规范执法执法也是不存在的。执法规范化与和谐警民关系是辩证的统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给人感觉只有执法规范化,没有和谐民警关系的存在。正因为如此,有些同志产生了不知如何是好的困惑,认为“执法规范化、和谐警民关系”如同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们要用全面的而不是局部的观点来分析,对违法行为人规范执法,维护的是公共安全和大多数人的利益,从根本上说是和谐社会,也是和谐警民关系一种手段。三、执法规范过程中要以和谐警民关系为切入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内容主要有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处罚交通违法当事人等职责,依法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一是执法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符合法定程序;二是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审批事项,要以方便、快捷原则快速办理;三是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处理,对轻微的交通违法行要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本着以和谐警民关系为工作切入点,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执法过程中要从以管人者自居、特权思想严重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要尊重保障人权,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进行换位思考,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挂在心上,切实尊重和保障他们合法权益。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社会心理和群众情绪,多做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有效舒缓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尤其是丰面临复杂状况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一事,坚持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做好执法规范的根本保证只有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才能实现警民和谐相处、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只有建设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更好地推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创造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违法行为高发,同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还存在着许多不适应。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要积极适应新形势的挑战,不断提高维护,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充分发掘社会资源,打牢群众基础,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因此说,建设和谐警民关系是加强公安机关自身能力建设适应新形式、新任务需要的必然要求。五、“和谐警民关系”核心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言,执法规范化就是和谐警民关系最好的体现形式,通过执法规范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畅有和谐、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体现了和谐宗旨。对执法者而言,“和谐警民关系”的核心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立足本职,在执法过程中为群众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交通警察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牢固树立“和谐警民关系”的宗旨意识,工作中既要规范执法,又要和谐警民关系;不能因强调服务削弱执法,也不能因规范执法而淡化和谐。在管理中体现和谐,在和谐中实现管理。只有把执法目的定位在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上,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管理与和谐的关系,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充分理解,实现交通安全管理的“双赢”局面。六、和谐民警关系是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首先要做的工作就是融入群众、服务群众。融入群众,就是要主动放下架子,注意一言一行,言语上客气一些,多和群众交流沟通;服务群众,就是要从感情上多感受群众的酸、甜、苦、辣,把自己当成他们的一员,用真心、动真情,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诸多很小的交通事故,可从老百姓的角度去看,就是大案,就是大事。要赢得老百姓对交通管理工作的认可,要提高交警在群众中心目中的形象,必须加大力度办理涉及民生的小事。构建和谐社会是当今社会的主旋律,交通警察是交通管理的执法者,又是社会和谐建设者,任何一个交通管理执法行为,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因此警民和谐友善、互助合作的社会关系是规范执法的前题条件,“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是和谐警民关系关键因素。
本文标题:关于执法规范化与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工作报告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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