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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招聘面试 > 关于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的公告
1关于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的公告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至1992年1月1日期间出生);(四)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专业条件;(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公开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简章》)。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研究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二、招聘程序和办法(一)报名与资格确认1、报名方式和时间: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淮北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报名时间为2010年4月29日9:00至5月5日16:00。报考人员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2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2、资格审查和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0年5月7日16∶00前登录淮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10年5月8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4: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于5月11日8:00至16:00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5月15日8:00至5月18日16:00从淮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二)笔试1、笔试科目:共2科,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满分100分。公共科目内容主要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经济理论基本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公文知识、科技常识等。专业科目内容主要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见岗位简章)。2、笔试日期:2010年5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33、笔试成绩:笔试后,按公共科目成绩与专业科目成绩4:6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三)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有多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程序。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该招聘岗位数低于4:1的,参加该职位笔试考生的成绩必须达到所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程序。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0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同岗位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试讲)程序。(四)面试(试讲)根据党校教师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情景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语言表达、人际关系处理、应变等能力。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试讲)时间为40分钟,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试讲)成绩按6:4的比4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试讲)考生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的,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全部岗位面试(试讲)考生面试(试讲)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五)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面试(试讲)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通知单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对因故出现体检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试讲)考生中,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六)考察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现实表现、业务能力,以及能否适应报考岗位的要求,是否具备报考条件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其中,在体检环节已经递补过的岗位,在此环节不再递补。(七)公示和聘用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后,市委党校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52010年毕业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未提供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必须提供,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三、监督检查此次公开招聘市委党校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招聘工作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淮北先锋网()、淮北市委党校网站()发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并接受社会监督。本公告由中共淮北市委党校商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附:2010年公开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岗位简章咨询电话:中共淮北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0561-3029734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中共淮北市委党校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文标题:关于招聘中共淮北市委党校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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