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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物业管理合同(实用4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物业管理合同(实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模板1一、引言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愈发突显。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1条的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由于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一定时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物业服务费用通常按照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而这一面积往往与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略有差异,而实践中,当事人争议的物业服务费用与房屋面积的认定有密切关系。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分类从我国立法和实践的角度考虑,可以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条例》第21条规定的,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双方签订的前期合同。结合《条例》第25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作为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业主在接受房屋买卖合同的同时,也须承认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第二类是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物业合同在实践中并不常见,在《条例》中也没有体现。第三类是开发商自行指定的物业管理人与业主签订的前期合同。这类前期合同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类纠纷在实践中最为常见,通常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用的争议。三、我国关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制《条例》对于物业管理方式仅推行了“市场型专业化管理模式”,即单一的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各省、市、自治区大都以《条例》为基础,根据实际状况制定并实施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行政性文件。因此在现有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下,关于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内容主要体现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服务合同混合了委托、雇佣、保管等法律关系,虽然《条例》中21次提及“物业服务合同”,但并没有对合同的订立、效力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从适用性的角度出发,只能将条例规定参考资料,少熬夜!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扩大到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视为业主委托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承担主体就主体而言,各省、市、自治区大致都以某时间节点为限,将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由建设单位转移给业主。例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唐山市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以竣工后出售或交付物业买受人为时间节点《威海市实施办法》则规定以业主入住为时间节点。(二)计算标准《条例》对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标准没有明确的规定,绝大多数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规定,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以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为标准。在单价一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费用的高低与房屋面积的多少成正比,因此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对于物业服务费用争议的解决至关重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故合同约定的房屋面积与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一致。然而当房屋建筑面积发生变化时,物业服务合同又该如何履行?此时的物业服务费用怎样计算才公平合理?四、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关系到物业公司的服务成木,即业主需要支付的对价。假设某建设单位与甲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按房屋买卖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标准计算。乙(自然人)购房后与甲物业公司签订承诺书,同意继续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后因乙对甲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甲公司多次催缴未果提起诉讼。在此期间,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其载明的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多于合同载明的房屋建筑面积。笔者认为,要合理的认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就要对以下方面有一定的认识。(一)认定面积的标准1、促进效率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合同履行必不可少的要素。甲物业管理公司与乙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但此时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完毕,业主和物业公司无法准确测量并确定房屋实际面积。若待产权证办理完毕才签订物业服务协议,不仅会影响物业公司盈利,还会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故合同标的面积只能以乙购房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准,使双方参考资料,少熬夜!得以及时履行合同,既符合各方利益,又使合同更有效率。2、考虑合同双万的真买意思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约定的基础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真实,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业主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为所购房屋提供物业服务,且定期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显然,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的成木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基础,业主也希望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涵盖其所购房屋实际面积的每一平米。上例中,房屋的实际面积大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的利益容易受到损害:相反,若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载明的房屋面积,业主作为弱势一方,利益更加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应当认为双方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以房屋的实际面积为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基础。(二)变更标的房屋面积的时间节点对时间节点的认定关系到双方争议的金额。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四种认定标准加以比较。1、以房屋产权证载明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相对比较权威和准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精确到日,并且有公信力,双方当事人比较容易认可。然而,房屋产权证为业主所有,若业主为少缴物业费用故意隐瞒物业公司,则物业服务合同标的的面积无法变更。2、以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考虑到房屋产权证送达业主的时间相对于办理完毕时间往往会有延迟。业主知晓房屋实际面积变更后再进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有利于保护弱势的业主方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其他证据证明业主收到或应当收到房屋产权证,例如邮寄凭单等。且不能排除因不可抗力致使业主没有收到房屋产权证的情况,这时对事实的认定就更加困难。3、以业主告知物业公司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房屋实际面积的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考虑了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知情权,对双方都相对公平。然而,这种标准使业主负担了告知义务,而告知的主动权在业主方,故需要在合同中明文规定,否则该标准无可行性。4、以双方变更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这种认定标准充分尊重了双方的意思自治,将时间节点体现在合同中使得该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该标准可行的前提是业主如实履行告知义务。参考资料,少熬夜!五、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建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认定困难的问题普遍存在,却因为物业管理费用的单价较低容易被忽略。鉴于业主对房屋的使用权相对持久,如不能合理认定房屋面积,会给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带来隐形的损失。不同情况下对房屋建筑面积的测量标准可能不同,因此,类似的差额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能够完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考虑到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种种情势变化,就能有效规避由此引发的纠纷。建议购房者在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增加条文,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计算依据以政府部门文件载明的面积或面积衡量标准为准”。同时,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业主在房屋面积实际面积变更后的及时告知义务,具体的变更时间节点可由双方自行商定,可以依据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也可以依据双方变更服务协议的时间,但应当适当倾斜于业主作为弱势方的利益。如此,合同各方就可以在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时,公平诚信的继续履行合同,有效的避免因变更合同或启动诉讼程序带来的低效交易。物业管理合同文本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办公/居住物业坐落位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第二条物业管理内容1、保洁(1)公共保洁A、公区域院内及外围卫生、南北生活区院内卫生B.人员编制:1人C、保洁标准:(见附件)(2)楼宇保洁、主楼1-6层9-14层走廊、卫生间、墙面玻璃及地面卫生;7-8楼电梯口;15-16层地面及电梯间及楼面平台卫生;电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卫生;一楼室外平台及两侧通道2、综合楼两侧楼梯、2-4楼走廊卫生间及玻璃卫生参考资料,少熬夜!3、群楼两侧楼梯、二楼卫生间及走廊、平台卫生B、人员编制主楼4人、综合楼及群楼2人C、保洁标准(见附件)2、绿化(1)绿化范围:办公及外围区域、生活区域的草坪及树木管理(2)人员编制:2人(3)绿化标准:(见附件)3、保卫(1)保卫范围:生活区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2)人员编制:3人(3)工作标(4)准:(见附件)4、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室外保洁(2)室外保洁(3)交通秩序(4)绿化(5)保安(5)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第四条委托物业管理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形式费用包括:1、工资及福利费、管理费用、税费2、保洁工具、保洁用品及劳服用品3、保安器械及劳服用品4、绿化工具及劳服用品第五条物业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六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物业的委托物业管理费用为第七条委托物业管理费用及支付方式: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及办公区域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2)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平方米)(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4)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如有重大活动有权支配乙方人员,乙方人员必参考资料,少熬夜!须服从安排;对乙方人员有有任免权,如出现一个月内同一员工连续投诉三次有权要求换人(5)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6)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3)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定期向甲方报送财务报表公布管理费支出帐目;(4)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5)乙方须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在本物业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6)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7)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8)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便民服务工作;(9)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第九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第十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招标书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本合同正式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参考资料,少熬夜!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代表(签名):___代表(签名):_____时间:___年___月___日物业管理委托合同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主任:____________
本文标题:物业管理合同(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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