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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复工活动方案(案例)范例【范例4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节后复工活动方案(案例)范例【范例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节后复工活动方案范文(精编)【第一篇】近日,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东莞市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指引》。全文包括健全完善返岗返工疫情防控制度、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抓紧抓实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全面加强跨境人货管理、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果断实施应急处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等7大方面。一、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一)《指引》指出,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返岗前提前组织所有员工进行“莞e申报”。每日对员工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核验健康码并登记。(二)同时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员工,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安排,要求其暂不返莞;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莞。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县的其他街道、镇)有旅居史的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返莞,但返莞后严格实施报备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对低风险地区返莞员工,在抵莞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莞后48小时内,凭行程码(票证)、20xx年莞e申报登记记录等有效凭据,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三)对新招聘的员工,做好上岗前体检工作,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属于居家健康监测或有其他限制外出的健康管理措施期限未满前,不得上岗。二、公共活动区域消杀《指引》指出,要做好公共活动区域消杀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应选择自然通风的场所,参加人员应时刻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以上。食堂要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方式。三、跨境人货管理《指引》提出,要全面加强跨境人货管理,要固定岗位、固定人员负责国际邮件快件拆件,减少接触人数,实行名单管理。人员拆件后14天内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开拆国际邮件快件时,坚持“消一层、撕一层”;对产品外包装也可以采用擦拭等方法进行消毒。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指引》提出,要一丝不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周密的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可以分部门、分班组、分车间召开)、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二)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生产、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指引》倡议做实做细人员培训和防护,要求员工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县)和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确实需要跨省出行的员工,提倡抵莞后及时完成1次核酸检测。节后复工活动方案范文(精编)【第二篇】为加强对全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以下简称建筑工地)防控疫情的指导,有效预防、及时遏止建筑工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及蔓延,规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疫情给建筑工地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机关、企业及工厂复工复产防控新冠肺炎工作指引(第二版)》《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引》,结合全省建筑工地实际,制定本预案。一、组建机构凡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以及设置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防疫物资配置等保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和保障机制。组织编制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演练结束后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设立健康管理员岗位,安排专人接受培训,负责收集建筑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按规定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二、应急处置(一)发现异常。发现从业人员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疑似症状时,要立即向防控领导小组报告,防控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以下四类情况开展工作:1.在建筑工地外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并留在房间;同宿舍或同屋人员应同时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房间内,保持房间通风,并与其必须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距离。2.在建筑工地内宿舍居住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工地内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宿舍居住人员应戴上口罩,暂时留置在宿舍房间内。3.在施工作业区、办公区、食堂或其他公共区域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立即停止作业,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同施工作业区域、同办公室或其他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暂时留置。在处置过程中应尽量避免乘坐施工升降机,避免靠近人群,防止疫情扩散。4.在建筑工地出入口的从业人员,一旦出现疑似症状,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单独临时安置,近距离接触人员(与其处1米安全距离内的),应戴上口罩,在附近空旷处暂时留置。周边人群应立即疏散,防止人员围观或聚集。上述情形的其他密切接触的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员应要求其戴上口罩,送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二)初步排查。出现可疑病例后,健康管理员要立即向建筑工地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协助询问了解出现疑似症状人员近14天有无疫情重点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其他病例接触史等,开展初步排查工作。(三)送院就诊。按照以下两类情况开展工作:1.如无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安排专车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如有流行病学史,要求其戴上口罩,立即联系当地指定医院,由医院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发热门诊作进一步检查、治疗。同时,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四)跟踪随访。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全程跟踪随访从业人员就诊信息,并按以下两类情况进行:1.如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则解除对相关人员的暂时留置;2.如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三、分类处理(一)按病人类型处置1.疑似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疑似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做好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登记,及时调取疑似发病从业人员的行为轨迹和接触人、物、区域的信息记录,划定风险范围,隔离频繁接触人员和物品,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应急措施。2.确诊病人。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疾控机构的确诊病人通报后,应协助开展调查处置,排查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员工,搜索密切接触者。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防疫规定和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居所)、施工作业区、公共场所、施工升降机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原则上,确诊患者发病前2天至隔离治疗前到过的场所,以及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均应列为疫点。疫点原则上以一个或若干个施工作业区、办公室、会议室、同一楼道、同一栋楼为单位。确诊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涉及到的场所须经终末消毒后方可重新启用。要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特别确保人员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施工作业区、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建议,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特别是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疾控机构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并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以及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每天与疾控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二)按聚集性程度处置1.发生疑似病例,或者1例病人,或者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疫情,经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生建筑工地内传播的,实施分区管理,对出入建筑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及健康状况检查,最大限度减少从业人员聚集,分散防护,并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视情况采取轮休或部分停工措施。2.发生2例以上散发病例,或发生2起互不关联的因建筑工地外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或发生1起因建筑工地内部接触原因导致感染的聚集性疫情,应由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工地实施硬隔离。建筑工地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调查研究决定。四、后续管护(一)严格隔离。原则上,密切接触者为与病人共同居住、工作(如办公室、施工作业区、班组等),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同施工升降机、同走廊、同公共卫生间等;一同乘坐交通车的,如全封闭空调客车的所有人员;通风普通客车的前后3排座位乘客和驾乘人员,以及经现场调查评估认定符合密切接触条件的人员。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经疾控机构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交由当地指定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未实施前,应就地减少流动;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告知,要求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告知健康管理员。(二)加强宣传。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宣传和建筑从业人员心理疏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建筑从业人员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五、预案终止(一)当可疑病例送至当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后,能够排除新冠肺炎的,可终止预案响应。(二)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评估,由防控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疫情结束。节后复工活动方案范文(精编)【第三篇】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合理安排全市地方煤矿20xx年春节前停工停产,春节后有序复工复产验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xx〕99号)和省政府要求,现制定我市20xx年度地方煤矿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及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春节停工停产放假具体安排(一)停工停产放假时间全市建设矿井从20xx年1月16日(农历腊月十六)零时起一律停工放假;生产矿井从20xx年1月22日(农历腊月廿二)零时起一律停产放假。(二)停工停产期间主要工作1.停工停产期间,所有生产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和建设矿井的《矿长资格证》一律由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统一保管,由各县(市)煤炭工业局、市直煤炭集团公司于停工停产当日下午6时前集中上交市煤炭煤层气工业局。2.组织开展停工停产期间督查检查工作,确保令行禁止,严禁煤矿擅自违规组织生产建设活动。(1)停工停产前,各煤矿要开展隐患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提前周密安排停工停产期间各项工作,确保矿井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2)停工停产期间,各煤矿企业必须坚持一停四不停,保持主风机24小时正常运转,认真做好瓦斯检查、瓦斯抽放及排水工作。(3)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对拒不执行
本文标题:节后复工活动方案(案例)范例【范例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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