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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本节知识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概念:制定机关+调节对象+“总称”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法律法规会计规范性文件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1:制定机关2:典型例子3:特殊备注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一、会计法律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指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实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第一章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二、会计法律的构成法律制度构成制定机关命名规律典型例子备注1.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X法》《会计法》1985年《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它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注册会计师法》1994年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及其执业行为而指定的会计法。2.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XXX条例》《总会计师条例》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人员中,不设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等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3.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门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XXX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门实时会计监督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会计部门规章2、会计部门规章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2)会计核算制度(3)会计监督制度(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5)等;会计规范性文件XXX规范XXX制度XXX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由财政部和国家档案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属于会计部门规章。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行政管理制定会计制度会计市场管理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定权限(通常情况与特殊情况)统一的会计制度包含的内容准入——运行——退出1个对内,2个对外初级——中级——高级——领军本小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一)总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1、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内容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1)会计工作的制定权限通常情况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会计制度制定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照本法和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内容会计核算制度(企事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领导+考试)总会计师条例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2、会计市场管理——准入、运行、退出(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①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②准入市场有我国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进行(2)会计市场的运行管理①从事社会审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②注册会计师资格要求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工作两年以上方可申请③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3)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①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实务。②除会计师事务所外,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取得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③代理记账机构和人员不符合相应条件时,原审批机关可以撤回行政许可。发生违反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行为的,财政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执业资格,强制其退出会计市场。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注意]无从业资格、无注册会计师、无总会计师。(1)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对内)(2)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对外)(3)对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指导。(对外)[注意]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外资还是中外合资企业,都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需要接受会计监督的检查。4.会计监督检查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工作自律管理(1)1988年成立(2)最高权力机构?(3)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1980年成立(2)三个特点?(1)审核?批准?(2)4个特点(3)全国自律性组织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本小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成立于1988年;(2)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包括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3)在财政部党组和理事会领导下开展行业管理和服务的法定组织;(4)职责:12项;2.中国会计学会:(1)成立于1980年;(2)特点:学术性、专业性和非盈利性;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1)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2)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盈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3)全国性自律组织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1.包含那些人?2.职责:①对会计资料的??负责②财务报告签章形式(二)会计机构的设置3个影响因素?会计岗位的设置原则(无多人多岗)(三)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决定(四)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注意】直系亲属的范围本小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三.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二)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会计人员的选拨任用(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1.单位负责人的定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补充】单位负责人具体所指:在法人企业:国有企业的厂长、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非法人企业:“代表”合伙企业执行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2.单位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在财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二)、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制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各单位办理会计实务的组织方式有三种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有关机构配置专职会计人员;3.实行代理记账1.考虑因素:(1)单位规模的大小;大、中型企业有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比较多的社会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单独设置会计机构。(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简繁(3)经营管理的要求2.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制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权责的负责人。3.会计岗位设置要求: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不能多人多岗)第一章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三)会计人员的选拨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会计人员的任免、轮岗、提拔和调用由所在单位负责;并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奖惩(四)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1.范围: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2.内容:(1)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基本要求核算依据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合法、真实、完整伪造、编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本小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总原则:会计核算的依据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财会报告,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要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不得伪造、编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金往来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等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篡改事实)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及其他会计材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以假乱真)【注意】伪造和编造的主体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为自己也包括为别人。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始凭证会计凭证记账凭证1.分类;2内容;3.填制和取得(及时)4.审核;5.错误的更正1.内容;2编制(审核无误的)本小节知识点: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指记录经纪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是会计核算的重要会计资料。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概念:是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有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填制用以表明某项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者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原始凭证按照来源不同按照格式是否一致外来原始凭证(火车票)自制原始凭证(工资表)固定格式(发票)单位自印(领料单)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1.原始凭证的内容:(1)原始凭证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4)经济业务事项内容(名称)(5)经济业务事项的数量、单价和金额(6)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7)经办业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1.原始凭证的内容: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2.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会计工作的起点办理经济业务事项的单位和人员,都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1)办理经济业务事项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2)填制或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及时”一般理解为一个会计结算周期。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3.原始凭证的审核(重点)审核原始凭证,是确保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重要职责。《会计法》对审核原始凭证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审核原始凭证(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第一章第三节会计核算4.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重点)为规范原始凭证内容,明确相关责任,《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做出了具体规定,包括:(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有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需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出加盖出具单位印章。(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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