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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支付结算概述一银行结算账户二票据结算三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一)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批准的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以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3、银行不垫款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B.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D.银行不垫款原则答案:ABCD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包括: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刷的票据,为无效票据;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注意:对签章的变造属于伪造。伪造是指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不得更改的项目——3项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可以更改的项目: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签章:票据签章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1)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2)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必须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字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判断题】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答案:正确【单选题】根据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属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可以更改的项目是()。A.金额B.出票日期C.收款人名称D.付款人名称答案:D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题】2005年12月9日,A公司(开户银行D)向B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货款为26000元。A公司采用支票付款。B公司向自己的开户银行C提交支票时,开户银行C的工作人员受理了该支票,并做了认真审查,发现支票上A公司的签章为“发票专用章”和A公司财务主管“张某某”的个人名章,遂建议B公司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否则其向A公司开户银行D提示付款时,开户银行D将会拒绝付款,并作退票处理。分析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做法是否正确。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解析】开户银行C工作人员的做法正确。按照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公司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支票出票人为单位的,其单位盖章应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本例中,出票人A公司所签发支票的单位盖章是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而不是该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因此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规定的效力。B公司应按照开户银行C的建议要求A公司重新签发支票。票据签章,是指票据有关当事人在票据上签名、盖章或签名加盖章的行为。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判断题】法人和其他单位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答案】√【单选题】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A.公司盖章B.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C.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签名加盖章D.公司盖章加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盖章【答案】D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例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票据的有()A.更改签发日期的票据B.更改收款单位名称的票据C.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的票据D.更改金额的票据【答案】ABCD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人凭以记载财务的合法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填写时要符合下列基本要求。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在票据和结算凭证大写金额栏内不得预印固定的“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字样)。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如:1)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间有“0”,中文大写要写“零”¥1508.50人民币壹仟伍佰零捌元伍角,¥1409.50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伍角;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2)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1008.32人民币壹仟零捌元叁角贰分,¥6007.14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3)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但千位、角不是“0”,中文大写可以只写一个“零”.也可以不写¥2780.32人民币贰仟柒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107000.53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零)伍角叁分;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角位的“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应写“零”.¥16409.03人民币壹万陆仟肆佰零玖元零叁分¥325.04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零肆分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均应填写人民币符号“¥”。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要认真填写,不得连写分辨不清。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黑龙江大学精品课程CompetenceConfidentialityIntegrityObjectivity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1)在填写月份时:①“1月、2月和10月”应当写为“零壹月、零贰月和零壹拾月”;②“3月~9月”可直接写为“叁月~玖月”①“1日~9日和10日、20日、30日”应当写为“零壹日、零贰日…零玖日和零壹拾日、零贰拾日、零叁拾日”;(2)在填写日时:②“11日~19日”应当写为“壹拾壹日、壹拾贰日…壹拾玖日”
本文标题: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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