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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具体实施方案【导读】这篇文档“矿山具体实施方案”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某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第一篇】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提高我矿安全生产管理整体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基本手段,规范我矿安全生产行为,促进我矿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上一个新台阶。二、工作目标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进一步推动和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化、岗位作业要求标准化、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化,建立运转有效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升本矿山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力争在2011年底前通过安全标准化五级评定。三、工作步骤按照国家和县安全监察部门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分为制度和组织建设、实施与自查整改、自评申报和考评验收四个阶段进行。(一)制度和组织建设阶段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相关法规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和组织机构,通过板报、挂图宣传,集中组织培训等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让全矿各部门工作人员都能熟悉标准、理解标准。(二)实施与自查整改阶段矿山各级单位要分别根据制定的规章制度,对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露天矿实施职南)》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I6423—2006》,边实施边整改。必要时请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直至整改合格。(三)自评申报阶段我矿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后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四)考评验收阶段请负责考评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对我矿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法规建设、班组建设被视为企业安全工程建设的“三大法宝”。特别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于提高我矿生产经营的整体管理水平,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安全生产条件,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上台阶、提高企业效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提高我矿企业管理水平的新举措,只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下去,我矿的安全生产和企业管理水平必将得到极大提高。(二)加强领导,配齐人员,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个人,限期完成。要将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力争在2011年底前通过安全标准化五级评定。金矿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计划一、制度和组织建设阶段1、主要工作项目:A、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主要有: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班组、堆场、采场、矿部);3、职业危害预防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7、危险物品和材料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特殊作业现场管理与审批制度、10、特殊工种管理制度;11、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3、事故和事件管理制度;14、危险源管理制度;15、供应商管理制度;16、承包商管理制度;17、关键任务识别与分析制度;18、关键任务观察制度;19、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制度;20、生产保障系统管理制度;21、安全绩效监测和测量制度;22、安全标准系统内部评价制度;23、拦砂坝管理制度;24、应急计划的编制;等等。B、矿山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职工安全手册的编制。C、矿山各级安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置;制定岗位职责。D、矿山员工的全员培训,主要内容有:1、矿山安全生产法规和相关政策;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I6423-2006》;4、安全事故防范及案例;5、矿山各种安全管理制度;6、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职工安全手册;等等。2、人员分工和完成时间A项和B项由负责,4月30号前完成;C项由负责,4月30号前完成;D项以为主要负责人,协助,5月30号前完成。二、实施与自查整改阶段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边实施边整改。争取在9月30日前完成。三、自评申报阶段我矿对照标准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形成自评报告后向县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自评报告由负责,申报由负责,争取在10月30日前完成。四、考评验收阶段请负责考评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对矿申报材料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进行考评。负责,争取12月30日前完成。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第二篇】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切实加强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X省X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国土资规〔X〕X号)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创建绿色矿山,以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和促进矿地和谐为主要目标,通过政策激励,强化政策引导,落实企业责任,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活动。力争到X年完成一批示范试点矿山创建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能推广的新模式、新机制、新制度,基本形成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构建绿色矿山发展长效机制。二、基本原则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要求,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坚持规划统筹、政策激励、试点先行、整体推进,鼓励矿山企业先试先行,走绿色矿山发展道路,努力构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长效机制。坚持政府支持引导,营造有利于促进绿色矿山创建的政策、经济、社会等外部环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在矿山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符合条件的矿山企业。三、任务要求(一)严格创建标准。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应当证照齐全,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税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矿产资源规划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和准入条件;有相关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矿山土地复垦方案》和《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并按方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近三年内未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地质灾害,无因矿山企业主观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纠纷。(二)明确创建程序。拟创建绿色矿山的企业应提交申报材料,经县区国土部门初审、市国土局复审后,矿山企业应结合实际编制创建方案并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的矿山企业要及时向县区国土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由县区国土部门现场核查并加注意见后上报市国土局。市国土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矿山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评估,提出初步验收意见,形成评估报告并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对创建省级绿色矿山的企业组织评审验收、公示无异议后授牌。(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国土局负责全市绿色矿山创建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全市绿色矿山创建评估验收标准,组织实施全市绿色矿山的评估和推荐工作;落实鼓励和支持政策,引导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发展模式建设和经营矿山,协调解决试点过程中的问题;指导矿山企业制定绿色矿山建设发展规划,从提高资源利用水平、节能减排、保护耕地、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和矿山地质环境、创建和谐社区出发,结合企业发展目标,明确创建工作任务、进度和措施;加强政府与企业间的沟通配合,搭建绿色矿山建设交流与合作平台,为矿山提供经验交流和技术咨询服务。各县区国土部门要及时了解辖区内矿山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社区和谐等情况,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动员、推选和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企业自觉按照绿色矿山标准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四、政策扶持落实中、省关于绿色矿山的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经授牌的绿色矿山可优先申请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取得资金支持,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费税减免政策。在资源配置和矿业用地等方面向达到绿色矿山标准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依法优先配置资源和提供用地。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申报条件的绿色矿山,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获得项目和资金支持。五、监督管理(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区国土部门要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进行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部署,完善制度,认真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总结、宣传和推广,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二)强化监督管理。绿色矿山企业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树立和保持企业良好形象,带动全市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市、县区国土部门要督促绿色矿山企业遵守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处理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三)实行动态管理。市国土局每三年开展一次绿色矿山复核工作,复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程序报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取消其绿色矿山称号。矿山依法整顿实施方案【第三篇】为认真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201x201x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x〕18号)、《株洲市201x201x年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株政办发〔201x〕1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依法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以下统称矿山)的安全监管,推动全县矿山整顿关闭工作顺利开展,促进我县矿山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依法取缔和关闭无证开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各类矿山尤其是小矿山,促进全县矿山安全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全县依法关闭矿山数量不少于17家。通过整顿关闭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县矿山开采秩序,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基础工作并有效遏制无证开采和超深越界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整顿重点(一)对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依法予以取缔关闭。1.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擅自从事矿产资源开采的。2.关闭后擅自恢复生产的。3.存在持勘查许可证采矿、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矿山地质环境整治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拒不执行安全环保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5.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经限期整改仍不申请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二)对限期停产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依法予以关闭。1.存在重大安全和环境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2.技术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得不到保障的。3.小型露天矿山无正规设计或不按设计规范建设、应采用而未采用中深孔爆破、未实行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以及未实行分台阶(分层)开采的。4.相邻小型露天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符合有关规定的;露天采石场与周边人员居住场所、重要建(构)筑物及设施最小安全距离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爆破作业不能确保安全的。5.地下矿山井下通风系统不完善或未实行机械通风的;采场管理混乱的;不按设计要求开采,存在大范围采空区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水情不清且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措施的;输送人员的矿井提升设备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6.尾矿库危库、险库未按要求治理或治理后仍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排放尾矿的;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储存尾矿、超量排放尾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未经审批擅自回采尾矿的。7.地下矿山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建设的。8.三等以上尾矿库在规定期限内未安装在线安全监控系统的。9.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安全生
本文标题:矿山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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