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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测报表填报讲义主要内容•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介绍•二、一般类企业填报要求•三、综合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四、行业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介绍1.报表体系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总表(以下简称《监测总表》);工业行业附表,包括石油石化、钢铁、有色、煤炭、发电、电网、化工、建材、机械,其他工业行业10个附表;非工业行业附表,包括建筑、交通运输、其他非工业行业3个附表;总共由14个表组成。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含: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煤炭万吨标煤电力千瓦时原油吨汽油吨煤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天然气标准立方米其他能源吨标煤2.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现价)吨标煤/万元——————————总产值(现价)万元——————————含:工业总产值(现价)万元——————————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吨标煤/万元——————————总产值(可比价)万元——————————含:工业总产值(可比价)万元——————————3.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现价)吨标煤/万元——————————营业收入(现价)万元——————————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可比价)吨标煤/万元——————————营业收入(可比价)万元——————————4.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现价)吨标煤/万元增加值(现价)万元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可比价)吨标煤/万元增加值(可比价)万元5.节能量(工业企业按产值综合能耗计算)万吨标煤——————————6.节能量(非工业企业按营业收入能耗计算)万吨标煤——————————7.SO2排放量万吨8.COD排放量吨企业名称:节能减排分类:报告期:(季报、半年报或年报)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总表指标名称单位填表人:联系电话:主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主管领导:报送时间:年月日合计工业行业非工业行业2.报表样式及指标2.1统计监测总表表头: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分别填报工业行业、非工业行业上述指标,以及集团公司合计。指标:1.能源消费总量,含综合能源消费量;2.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包括现价和可比价;3.万元营业收入综合能耗,营业收入,包括现价和可比价;4.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增加值,包括现价和可比价;5.产值节能量;6.营业收入节能量;7.二氧化硫排放量;8.COD排放量。附表5指标单位20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含: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其中:煤炭万吨标煤电力千瓦时原油吨汽油吨煤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天然气标准立方米其他能源吨标煤2.总产值(现价)万元总产值(可比价)万元3.增加值(现价)万元增加值(可比价)万元4.SO2排放量万吨5.COD排放量吨6.供电煤耗克标煤/千瓦时其中:发电耗用标准煤量吨标煤供电量万千瓦时发电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企业名称:附表10指标单位20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含:综合能源消费量万吨标煤其中:煤炭万吨标煤电力千瓦时原油吨汽油吨煤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天然气标准立方米其他能源吨标煤2.总产值(现价)万元总产值(可比价)万元3.增加值(现价)万元增加值(可比价)万元4.SO2排放量万吨5.COD排放量吨其他工业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企业名称:2.2工业行业附表表头:与《监测总表》一致,包括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指标:由综合指标和行业指标构成。综合指标包括1.能源消费量(含综合能源消费量);2.总产值(现价、可比价);3.工业增加值(现价、可比价);4.二氧化硫排放量;5.COD排放量。例如发电行业的行业指标为供电煤耗,需分别填报分子项-发电耗用标准煤量数值、分母项-供电量数值。表中“其他工业行业附表”不包括行业指标。附表12指标名称单位20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煤炭万吨标煤电力千瓦时原油吨汽油吨煤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天然气标准立方米其他能源吨标煤2.营业收入(现价)万元营业收入(可比价)万元3.增加值(现价)万元增加值(可比价)万元4.SO2排放量万吨5.COD排放量吨6.千吨海里能耗(水运企业)吨标煤/千吨海里其中:运输净耗能源量吨标煤运输总周转量千吨海里7.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吨标煤/千吨公里其中:航空运输总周转量千吨公里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企业名称:附表13指标单位20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1.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煤煤炭万吨标煤电力千瓦时原油吨汽油吨煤油吨柴油吨燃料油吨天然气标准立方米其他能源吨标煤2.营业收入(现价)万元营业收入(可比价)万元3.增加值(现价)万元增加值(可比价)万元4.SO2排放量万吨5.COD排放量吨非工业其他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企业名称:2.3非工业行业附表表头:与《监测总表》一致,包括05年基数、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本年累计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指标:由综合指标和行业指标构成。综合指标包括1.能源消费总量;2.营业收入(现价、可比价);3.增加值(现价、可比价);4.二氧化硫排放量;5.COD排放量。例如交通运输行业的行业指标为千吨海里能耗(水运企业)和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在填报行业指标时,需分别填报分子、分母项数值。表中“其他非工业行业附表”不包括行业指标。二、一般类企业填报要求1.报送时间一般类中央企业(70家)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报表(总表、工业行业附表、非工业行业附表)均为年报,报送时间为次年的1月20日。同时需报送年度节能减排工作报告。2.报送要求(1)中央企业在填报节能减排监测报表时,应将集团公司内的工业行业和非工业行业分列,分别填报各工业行业附表和非工业行业附表,形成集团公司工业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和非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汇总表,最终汇总形成《统计监测总表》。(2)集团公司在填报工业行业附表时,只有当对应行业的年总产值累计超过500万元时,才需填报;在填报非工业行业附表时,只有当对应行业的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500万元时,才需填报。未达到上述规模的行业,一并纳入“其他行业”附表中填报。(3)各中央企业应在报送《统计监测总表》的同时,报送节能减排分析和工作总结报告,如某项指标增减幅度超过10%,要进行特殊说明。三、综合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1.表头解释及填报05年基数:填报各指标的2005年实际数。如:某企业2005年万元营业收入能耗为1.8吨标煤/万元,则对应栏中填“1.8”;报告期完成值:指本填报期内,对应指标的完成数值。如填报期为2008年,该期万元营业收入能耗为1.4吨标煤/万元,则该栏中填“1.4”;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指本报告期某指标的完成值,相对于上年同期该指标完成值的增减百分比;例如该企业2007年万元营业收入能耗为1.5吨标煤/万元,则该企业万元营业收入能耗2008年比上年同期(2007年)增减(1.4-1.5)/1.5×100%=-6.67%,则该栏中填“-6.67”;本年累计完成值:对一般类企业来讲,由于是年报,该指标等同于报告期完成值;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对一般类企业来讲,由于是年报,该指标等同于上年同期比较增减(%)。(1)能源消费总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净值。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需要先将使用的各种能源折算成标准燃料后再进行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基本生产经营能源消费合计+辅助+附属-能源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回收利用2.综合指标解释及填报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包括:•工业生产部分:直接生产产品的车间,建筑安装的工地等。•辅助生产部分:配电室、压缩空气站、水泵房、机修部分等。•附属部分:工业企业附属的不从事工业生产活动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如企业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医院、托儿所、车队等。综合能源消费量: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用于工业生产活动中实际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净值。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生产消费的能源合计-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合计-回收利用能源合计非工业企事业单位能源消费总量主要包括:•(1)用于企业经营作业和其他有关的能源,如:机电设备、照明、采暖、空调等耗能;•(2)用于技术更新改造措施、新技术研究和新产品试制以及科学试验等方面的能源;•(3)用于经营维修、建筑及设备大修理、机电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方面的能源;•(4)用于劳动保护的能源;•(5)其他非经营活动消费的能源。以下各项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①报告期最后一天并未消费,这部分能源不应计入消费量;②回收的余热、余气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③家属区消耗的能源;④借出或转出的能源;⑤承包国外工程或使用国外能源;⑥外包工程消耗的能源;统计数据来源和依据:1.能源统计台帐;2.购进和调出能源的财务数据;3.能源消耗结算凭证;4.外包小型项目如:承包给社会个体的工作量等,在财务报表中没有体现能源消费的,各集团公司应结合企业实际,在系统内统一规定按台班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能费;能源消费总量统计原则:1)谁消费、谁统计。能源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统计,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各企业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是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3)消费量只能计算一次。即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对于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消费量不得重复计算,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4)耗能工质(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企业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要统计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折标煤计算企事业单位消费的不同能源需要折合成标准煤进行统计。用企业消耗的能源数量乘以折标煤系数,即得到企业消耗能源折标煤量。折标煤系数的计算,如果企业实测了能源的低位发热量,用该发热量除以标准煤低位发热量,得出的数作为企业该能源折标煤系数;如果企业无法测出能源发热量,各能源对应的折标系数从《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查得。(1)标准煤:低位发热量7000千卡(29307千焦)/千克。(2)折标系数:不同实物能源的低位发热量与标准煤发热量的比值。按能源的实际发热量计算折标系数:如:消费的原煤低位热量为:5215千卡/千克,折标系数:5215千卡/7000千卡=0.745如:消费的天然气低位发热量:8540千卡/m3折标系数:8540千卡/7000千卡=1.22能源消费量折标煤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煤炭(吨标煤)+电力(千瓦时)×0.1229(千克标煤/千瓦时)/1000+原油(吨)×1.4286(吨标煤/吨)+汽油(吨)×1.4714(吨标煤/吨)+煤油(吨)×1.4714(吨标煤/吨)+柴油(吨)×1.4571(吨标煤/吨)+燃料油(吨)×1.4286(吨标煤/吨)+天然气(立方米)×1.2143(千克标煤/立方米)/1000+其他能源(吨标煤)-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吨标煤)。能源消费总量统计举例:建筑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各种建筑安装工程直接消费的能源。(电、各种燃料和外供热量等)–各基建单位附属厂及车间所消费的能源。–施工现场制造标准设备消费的能源。–临时工棚、活动房屋、临时仓库、水管线路等各种暂设工程消费的能源。–更新改造措施能源消费。–用于施工机械、运输设备、施工单位房屋、仓库维修及其它经营维修等消费的能源。–用于地质勘探
本文标题: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测报表填报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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