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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党政职务主要业绩成果现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受聘时间至今年限申报晋升技术资格参加工作时间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原学历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至今年限后学历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至今年限信息化素质培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是否合格是否免试(符合哪条)年度考核年度××(评审前五)年度××(评审前四)年度××(评审前三)年度××(评审前二)年度××(评审前一)年度结果著作、论文及主要技术报告登记群众意见参加人数同意不同意弃权论文、著作及主要技术报告题目发表情况(杂志及出版社名称、学术会议各称)署名位次发表日期单位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技术工作经历起止时间项目内容担任职务继续教育情况起止时间继续教育内容课时考核情况附件二申报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览表填报单位(盖章):专业系列:年月日序号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党政职务现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年限何时、何院校何专业毕业(填写符合申报条件学历计算机是否合格年度考核情况继续教育是否符合要求获奖情况及时间(市级以上)最主要业绩成果备注附件三:材料袋封面样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单位联系电话:住宅联系电话:第一分册第二分册第三分册第四分册附件四:分册目录样式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目录第分册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姓名:详细地址:邮编:单位电话:住宅电话:序号资料名称页码备注附件五:江苏省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能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本学科研究、开发方向,选定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研究、开发课题;能承担和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能创造性地解决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国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发表、出版本专业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培养指导本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生产建设、勘察设计、工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工程技术管理、质量监督、咨询服务、科技信息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二)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科技进步(及相应奖项,下同)二等奖以上1项或三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2、省(部)级优秀设计(及相应奖项,下同)一等奖1项及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3、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及省(部)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4、组织或解决过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国家技术攻关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显著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5、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6、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并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为本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系统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1项以上(二)主持完成过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推广及攻关项目2项以上。(三)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或课题,取得了重要成果,经权威部门认定填补省级以上空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四)主持解决过本专业重大疑难问题或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五)承担或主持完成过国家、行业或省级规范、规程、标准的编制,并已公布实施。(六)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1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省(部)级以上的工程项目(含设计、规划、勘察、设计等)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获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三)主持研制或开发的成果在国际性科技交流中获金、银质奖。(四)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经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且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五)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有专利证书和专利实施单位的证明。(六)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论文、著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第十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二)取得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取得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规定科目的合格证。(三)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第十二条从省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第十三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苏职称[2003]2号文相应工程专业资格条件附录。附件六:江苏省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资格标准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按要求接受继续教育,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在科技创新、成果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机械工程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标准化与科技情报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改造、计量检测、产品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产品营销、设备管理及安装维修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或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五)省(部)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一)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并在某一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二)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和政策。(三)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基本掌握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四)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五)能对重大和关键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第七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插作。(三)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的制定、设计,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四)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五)完成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工作。(六)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七)承担或主持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并获批准、发布、实施。(八)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九)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十)完成大中型企业中精密、大型、稀有、关键设备等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重要成套设备的维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十一)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二)市(厅)级以上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三)负责完成1项大型或2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的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并通过鉴定或验收。(四)负责完成2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机械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或3项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力,经验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并转化为生产力。(七)取得发明专利1项,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八)提出1项科技建议,为省(部)级以上有关部门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和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九)负责制定的本行业或大、中型企业发展规划、计划,经实施取得显著效益。(十)负责完成1项国家、地方、行业技术标准及1项产品标准的制定,或3项企业主导产品标准的制定,并获批准、公布,用于生产实践。(十一)负责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或3项市(厅)级以上重大项目的情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编,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本文标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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