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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代码(封面)440200韶关市440201市辖区440203武江区440204浈江区440205曲江区440222始兴县440224仁化县440229翁源县440232乳源瑶族自治县440233新丰县440281乐昌市440282南雄市企业规模代码表(表1-1)代码企业规模代码企业规模1特大型5中二型2大型一档6小型3大型二档7其它4中一型单位类别代码表(表1-1)代码单位类别代码单位类别1县以上工业企业5乡镇街道非工业企业2县以上非工业企业6部队3事业单位7其他4乡镇街道工业企业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表1-1)代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100110内资企业国有企业120集体企业130股份合作企业140141142143149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150151159160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170171172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173174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190其他企业20021022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230240港、澳、台商独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00310320330340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独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00410420430个体经营个体户个人合伙个人单位隶属关系代码表(表1-1)代码隶属关系名称代码隶属关系名称1中央6街道、镇、乡2省7居民、村民委员会4市、地区9其他5县水域功能区类别(表2-1)代码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1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3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4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5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6排入城市管网并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去向(表2-1)A、直接进入海域B、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C、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D、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近海海域)E、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或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F、直接污灌农田G、进入地渗或蒸发地H、进入其他单位K、其他污水排放规律(表2-1)1、稳定连续排放2、周期性连续排放3、不规律连续排放4、有规律间断排放5、不规律间断排放6、其他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表(表2-2)代码空气功能区类别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2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3特定工业区废气排放规律(表2-2)1、稳定连续排放2、周期性连续排放3、不规律连续排放4、有规律间断排放5、不规律间断排放噪声功能区分类编码(月季变更表)代码噪声功能区类型0疗养区、高级别墅区和高级宾馆区1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3工业区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穿越城区的铁路主、干线区域9尚未划分噪声功能区噪声源性质(月季变更表)代码代码定义11机械性噪声12电磁性噪声13流体动力性噪声14其他噪声21机械性振动22电磁性振动23流体动力性振动24其他振动污染物排放基本计算方法1、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标态风量(标立米/小时)×排气时间(小时)÷100002、废气污染物量(公斤)=污染物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1003、废水污染物量(公斤)=污染物浓度(毫克/升)×废水量(吨)÷1000治理类型代码表1工业废水治理2燃料燃烧废气治理3生产工艺废气治理(含治理工业粉尘)4工业固体废物治理5噪声治理(含治理振动)6电磁辐射治理7放射性治理8污染搬迁治理9其他治理(含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1000物理处理法2000化学处理法3000物理化学处理法1100过滤2100化学混凝法3100吸附1200离心2110化学混凝沉淀法3200离子交换1300沉淀分离2120化学混凝气浮法3300电渗析1400上浮分离2200中和法3400反渗透1500其它2300化学沉淀法3500超过滤2400氧化还原法3600其它2500其它4000生物处理法5000组合工艺处理法4100好氧生物处理5100物理+化学4110活性污泥法5200物理+生物4111普通活性污泥法5210物理+好氧生物处理4112高浓度活性污泥法5220物理+厌氧生物处理4113接触稳定法5230物理+组合生物处理4114氧化沟5200化学+物化4115SBR5300化学+生物4120生物膜法5310化学+好氧生物处理4121普通生物滤池5320化学+厌氧生物处理4122生物转盘5330化学+组合生物处理4123生物接触氧化法5400物化+生物4200厌氧生物处理法5410物化+好氧生物处理4210厌氧滤器工艺5420物化+厌氧生物处理4220上流式厌氧污泥床工艺5430物化+组合生物处理4230厌氧折流板反应器工艺4300厌氧/好氧生物组合工艺4310两段好氧生物处理工艺4320A/O工艺4330A2/O工艺4340A/O2工艺废气除尘、脱硫方法分类代码表代码除尘方法A重力沉降法B惯性除尘法C湿法除尘法D静电除尘法E过滤式除尘法F单筒旋风除尘法G多管旋风除尘法W其它除尘方法X0炉内脱硫法X1循环流化床锅炉X2炉内喷钙法X9其它炉内脱硫法Y0烟气脱硫法Y1石灰石石膏法Y2旋转喷雾干燥法Y9其它烟气脱硫法Z0炉内脱硫与烟气脱硫组合法固废处置方法代码代码固废处置方法10围隔堆存(属永久性处置)20填埋21置放于地下或地上(如填埋、填坑、填浜)22特别设计填埋30海洋处置31经海洋管理部门同意的投海处置32埋入海床40焚化41陆上焚化42海上焚化50固化60其它处置(属于未在上面5种指明的处置作业方式外的处置)61深层灌注62废矿井永久性堆存(包括将容器置于矿井)63土地处理(属于生物降解,适合于液态固废或污泥固废)64地表存放(将液态固废或污泥固废放入坑、氧化塘、池中)65生物处理66物理化学处理67经环保管理部门同意的排入海洋之外的水体(或水域)70其他处理方法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代码工艺废气净化方法1冷凝法2吸收法3吸附法4直接燃烧法5催化燃烧法6催化氧化法7催化还原法8冷凝净化法9其他净化方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599-2001Standardforpollutioncontrolonthestorageanddisposalsiteforgeneralindustrialsolidwastes2001-12-28发布2002-07-01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目次前言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2.引用标准3.定义4.贮存、处置场的类型5.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6.贮存、处置场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7.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8.关闭与封场的环境保护要求9.污染物控制与监测10.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二次污染,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内容。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本标准由原冶金部马鞍山矿山研究院负责起草。1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选址、设计、运行管理、关闭与封场、以及污染控制与监测等要求。1.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及已经建成投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的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与本标准同效。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5085.2-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GB16297-1996GB/T14848-93HJ/T20-1996GB5086.1~5086.2-1997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GB/T15555.1~15555.12-199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8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当上述标准被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3定义3.1系指未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GB5085鉴别标准和GB5086及GB/T15555鉴别方法判定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3.2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至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3按照GB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GB8978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pH值在6至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3.4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非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3.5处置场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置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永久性的集中堆放场所。3.6一般工业固废物在贮存、处置过程中渗流出的液体。3.7水力坡降为1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他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以cm/s3.84贮存、处置场的类型堆5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5.15.1.15.1.2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5.1.3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是不5.1.4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5.1.5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5.1.6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5.2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5.35.3.15.3.2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天然基础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1.5m。6贮存、处置场设计的环境保护要求6.16.1.1贮存、处置场的建设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6.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应设置贮存、处置场专题评价;扩建、改建6.1.36.1.4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6.1.56.1.6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坝、挡土墙等6.1.7为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营,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地基下沉,尤其6.1.8含硫量大于1.5%6.1.9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6.26.2.1当天然基础层的渗透系数大于1.0×10-7cm/s时,应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层,防渗层的厚度应相当于渗透系数1.0×10-7cm/s和厚度1.5m6.2.26.2.3为监控渗滤液对地下水污染,贮存、处置场周边至少应设置三口地下水质监控井。一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置场上游,作为对照井;第二口沿地下水流向设在贮存、处置场下游,作为污染监视监测井;第三口当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表明含水层埋藏较深,经论证认定地下水不会被污染时,可以不设置地下水质监控井。7贮存、处置场的运行管理环境保护要求7.17.1.1贮存、处置场的竣工,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7.1.27.1.3贮存、处置场的渗滤液达到GB8978标准后方可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62977.1.4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7.1.5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a)b)c)7.1.6贮存、处置场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按GB15562.2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7.2禁止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入。7.37.3.1应定期检查维护防渗工程,定期监测地下水水质,发现防渗功能下降,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地下水水质按GB/T148487.3.2应定期检查维护渗滤液集排水设施和渗滤液处理设施,定期监测渗滤液及其处理后的排放水水质,发现集排水设施不通畅或处理后的水质超过GB89
本文标题:企业规模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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