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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制度2013年12月4日主要内容一.村镇统计的范围(城乡划分)二.数据填报的形式及方法三.指标解释及注意事项四.数据审核一、村镇统计的范围总体来说:村镇建设统计范围包括两部分:(1)城区(县城)范围外的建制镇、乡、以及具有乡镇政府职能的特殊区域(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团场、工矿区等)的建成区;(2)全国的村庄。城区(县城)范围的界定注意:由于城建、村镇两套报表的相对独立性和统一性,内容互通、数据互补,各市(县)在布置报表时,应先和从事城建统计报表的部门沟通,划定各自统计范围,做好衔接,不要重复和遗漏。城区包括:市本级(1)街道办事处所辖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县城包括:(1)县政府驻地的镇、乡或街道办事处地域(城关镇);(2)县城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镇(乡)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特殊区域。城区、县城的范围界定标准:原则上以镇(乡)一级为最小统计划分单位,不打破镇(乡)的行政区划,对于“连接”的判断,一般以镇(乡)政府驻地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是否与城区(县城)连接为依据来判断。村镇统计范围的有关规定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划分规定:(见教材第5页)注意:建成区和村庄的数据要分别填写,不能重复对于村镇统计指标的划分原则:要按照“谁管理、谁统计”的原则进行划分。城建与村镇统计的衔接及注意事项:(见教材第11页至12页)村镇统计范围的类型村镇统计范围具体包括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以及街道四种类型: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街道(具体见教材第15页)村镇建设统计报表分为基层表和综合表,基层表反映每一基层单位(镇、乡、农场等)的情况,综合表不用填写,由基层表汇总生成。村镇建设统计报表以镇(乡)级单位为最基层填报单位,报表数据通过计算机软件填报和汇总,最终形成上报数据压缩包,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如果镇(乡)一级不具备填报条件,可填纸质报表,由市(县)一级统一录入基层表数据。二、数据填报的形式及方法村镇数据上报流程综合表基层表基层表由各乡镇填写,综合表由基层表数据汇总分析生成。不同的层级有不同的统计任务,镇乡一级主要是搜集数据,上级单位主要是审核数据。但都需要熟练掌握指标含义、数据来源、数据间的逻辑关系等。三、指标解释及注意事项村镇建设统计报表设:单位信息表1张、基层表5张,综合表29张。基层表分别为: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村镇基2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村镇基3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村庄部分);村镇基4表房屋建筑基层表;村镇基5表建设投资基层表。综合表是对建制镇、乡、镇乡级特殊区域和村庄分别进行汇总。是由基层表通过软件预先设定的公式汇总分析生成的,不增加大家的工作量。另外,今年的年报表有个别指标进行了调整。单位信息录入“单位信息”表要填写齐全准确,不能遗漏,否则影响汇总数据。区划代码:按照软件预设的树型结构选择所属单位。只需要在右侧选择即可,左侧的单位代码以及上面的单位名称会自动生成,不需要修改。填报类型(101):按照当地实际选择:1.镇2.乡3.镇乡级特殊区域(农、林、牧、渔、团场等)4.街道。数据来源来源于民政部门是否为区县政府驻地(102):按照当地实际选择:1.是2.否是否纳入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范围(103):按照当地实际选择:1.是2.否【注意】1、请与本单位城建统计衔接,做到统计范围“不重”、“不漏”。2、如果选择“是”,后面基层表中建成区的各项指标将不能填报(自动设定为灰色)。是否仍有村庄数据需要填写(104):按照当地实际选择:1.是2.否。【注意】1、在“是否纳入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范围”选择“否”的情况下,该项不能填写(设定为灰色);2、在“是否纳入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报表范围”选择“是”的情况下,该项可以填写。是否为省级中心镇(重点镇)(105):各省按照各自实际选择填报范围:1.是2.否。【注意】各省根据各自需要,自行划定省级中心镇(重点镇)范围。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村镇基本情况基层表包括:“人口面积”13个指标;“村个数”11个指标;“村镇建设管理”3个指标,“村镇规划”7个指标,“村庄整治”2个指标,共计36个指标。本表删除了“常住人口”、“市政设施财政性资金收入”等9项指标。新增了“行政村”个数3项指标。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镇(乡)域镇(乡)人民政府行政管理所辖的地域。镇(乡)域面积指镇(乡)行政辖区内所有地域面积。【说明】在无行政区划调整的情况下,该数据一般每年都为固定值。建成区指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建成区范围一般是指建成区外轮廓线所包括的地区,也就是实际建设用地达到的范围。建成区面积以镇(乡)政府建设部门(或规划部门)提供的范围为准。建设用地面积指建制镇(乡)的镇区内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工程设施用地和绿化用地等8大类建设用地面积。【说明】(1)建设用地面积是指建成区内用于建设的8大类用地之和,每年变化很小,或者不变。(2)建设用地面积小于建成区面积。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村庄指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说明】因为镇(乡)政府驻地和村庄的市政公用设施差距较大,所以在报表中,我们将镇、乡、农场等特殊区域分成建成区和村庄两部分进行统计。村庄现状用地面积指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聚居点的实际建设用地。包括住宅、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厂房、粮食加工厂、仓库等)、村庄内的道路、绿化以及房前屋后的空地等。【说明】不要把农田、山地、林地等统计进来。一般可用每个聚居点外轮廓线包围的面积相加来计算,如果有的村民居住过于分散,可以加上其房屋占地面积来计算。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户籍户数指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常住户口的家庭户数。户籍人口指在其经常居住地的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登记了常住户口的人。暂住人口指在本地居住半年及以上的非本乡(镇)户籍的人。【说明】户籍户数、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数以当地公安部门数据为准。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行政村个数指村委会个数。村委会指根据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农村居住地区设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按行政村的人口数,分为小型(500人以下),中型(500~1000人),大型(1000人以上)三类,分别统计行政村个数。自然村指农村地域内由居民自然聚居而形成的村落,自然村一般都应该有自己的名称,自然村的划分应该遵从当地的习惯划分方法。按自然村的人口数,分为小型(200人以下),中型(200~600人),大型(600~1000人),特大型(1000人以上)四类,分别统计自然村个数。注意:自然村个数不能小于行政村个数。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本年被合并自然村个数指经过合村并点、行政村合并等减少的自然村个数。其中:被合并到城镇建成区个数指经过迁村并点或行政村合并到城市建成区或乡镇建成区以内的自然村个数。【说明】被合并到城镇建成区个数不能大于本年被合并自然村总个数。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指镇(乡)设立的专门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机构。如有填1,没有填2。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指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或其他机构中兼职或专职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人员。其中:专职人员指在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或其他管理机构中专门从事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在编人员。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是否已编制村镇总体规划指在镇(乡)、农(林、牧、渔、团)场等行政区域,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行政区域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规划区内土地,区域内各项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具体安排,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实施,且至本年年底仍处于规划的有效期。编制时间指最近一次编制或修编的批准时间,填年份。【说明】只有在是否已编制乡镇总体规划中选择“是”,才可以录入相应年份。村庄规划指在镇总体规划或乡规划等指导下,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具体安排。村庄建设规划须经村民委员会议讨论同意,并由上级批准同意实施。统计时要注意规划的有效期,如至本年年底,规划已过期,则视为无规划。村镇基1表基本情况基层表本年村镇规划编制投入指本年镇(乡)域内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各类规划编制工作的总投入。【说明】编制一个乡规划、镇总体规划的投入一般在几十万元,编制一个行政村、自然村规划的投入一般是几万元。当然,规划投入全省不同地区有差距。已开展村庄整治的行政村个数指被省、市、县作为村庄整治试点(包括试点、示范点、联系点等)或自发进行村庄整治,并基本达到“硬化、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的村庄个数。【说明】已开展村庄整治的行政村个数一定小于或者等于年末行政村总数;村镇基2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包括:“集中供水”12个指标;“供热燃气”2个指标;“道路桥梁”11个指标,“排水”12个指标,“园林绿化”4个指标,“环境卫生”6个指标,共计47项指标。本表删除了“防洪堤”2项指标增加了道路长度、面积和桥梁“本年更新改造”3项指标;调整了“排水”部分的填报方法。见教材25-26页村镇基2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是否集中供水指是否通过管道系统对建成区范围内居民进行集中供水,集中供水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集中供水必须有管道系统,水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自来水或饮用水的标准,不符合标准或水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认定为合格的,虽然其形式为集中供水,不算集中供水。公共供水指公共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公共供水设施包括正规的水厂和达不到水厂标准,但不是临时供水设施,水质符合标准的其他公共供水设施。【说明】要将能够完成整个制水生产过程的一个单元统计为一个供水设施,不要狭义的理解为供水设备。村镇基2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水厂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的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可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自备水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供水设施,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自备水源单位个数统计时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管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源单位个数)。村镇基2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综合生产能力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输水干管等环节设计能力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没有设计能力的按实际测定的能力计算。对于经过更新改造后,实际生产能力与设计能力相差很大的,按实际能力填报。供水管道长度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水表之间直径75mm以上所有供水管道的长度。不包括从水源地到水厂的管道、水源井之间的连络管、水厂内部的管道、用户建筑物内的管道和新安装尚未使用的管道。按单管计算,即:如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条或两条以上管道时,应将每条管道的长度相加计算。村镇基2表市政公用设施基层表(建成区部分)年供水总量指一年内供给建成区范围内的全部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损失的水量,既包括镇(乡)自建的供水设施供应的水量,也包括市(县)或其他乡镇供应的水量,(为防止重复填报,向其他乡镇供应的水量一般由受供乡镇填报)。其中:年生活用水量指居民家庭与公共服务的年用水量。包括饮食店、医院、商店、学校、机关、部队等单位生活用水量,以及生产单位装有专用水表计量的生活用量(不能分开者,可不计)。年生产用水量指生产运营单位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年用水量。年供水总量要大于或等于年生活用水
本文标题:村镇建设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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