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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精选六篇)第一篇: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力推进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前不久,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xxx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全省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和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及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法律保障。下面,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谈谈理解和体会:一、把握精髓,深刻领会《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解决“怎么看”的问题《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以地方法律形式对营商环境进行规范和保障的系统性法规。从现实意义上看,《条例》的制定,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xxx两次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xxx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具体行动。《条例》的出台,开启了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新时代。营商环境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却是生产力,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竞争力。2月11日,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委就召开了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必将为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这篇“大文章”,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提供重要保障。从立法层面上看,《条例》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律遵循。《条例》在全国是个创举,也是我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根本大法”,必将成为大力弘扬新风正气、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重振龙江发展雄风,“办事不求人”的总规矩,为持续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起到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条例》对构建公平公正营商环境中的行为进行了约束,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不仅划定“红线”,更对改进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提高窗口办事效率等发挥促进作用,定基调、指方向。从全市纪检监察角度上看,《条例》的出台,对纪委发挥职能提供了新平台。纪委监委作为监督执纪的专责机关,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攻坚战”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是监督执纪的“重头戏”。《条例》在监督保障和法律责任等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中依纪依法履职尽责提供了新平台,拓展了新渠道,扩大了投诉举报线索范围。使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聚焦主业主责,担当起政治责任,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攥紧拳头发力,切实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硬起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二、发挥职能,确保《条例》在双鸭山落地生效,解决我们“怎么干”的问题一要聚焦责任,抓清单。《条例》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应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对类似问题的监督管理,要紧盯责任主体,综合运用约谈、教育、督查、考核、问责等多种方式,闭合责任链条,重点聚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实行动态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人和事,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二要畅通渠道,抓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统筹运用双鸭山纪检监察网、热线电话、微信公众号、来信、来访等方式设立监督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在媒体设置曝光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为此,市纪委确定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专责监督部门负责综合协调,统筹推进监督;设定5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处置违纪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三要精准发力,抓监督。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规定,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明目张胆”式的“吃”、“顺手牵羊”式的“拿”、“死皮赖脸”式的“要”、“雁过拔毛”式的“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判有效处置。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严肃查处无组织、无纪律行为,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加强派驻监督,重点对被监督单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和服务窗口作风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认真调查处置。开展专项巡察,重点巡察涉企执法检查、营商环境服务、优惠政策落实等情况,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机动灵活的优势。四要严查快处,抓问责。对市营商环境主管部门移交的执法、监管、审批、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问题线索;对违约失信、违规执法、刁难勒卡、寻租设障、扰乱秩序、庸懒散拖、失职渎职,插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干扰招投标,纵容亲属和关系人经商办企业、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7个方面内容,依纪依法从重处理。同时,贯彻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努力营造廉洁规范的营商环境。三、忠诚履职,严禁做损害营商环境的事,解决“怎么带队伍”的问题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形象清廉”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严肃政治纪律的“手电筒”不仅照别人,更要照自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内控机制,把管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坚持“刀刃向内”,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净化纪检监察队伍。要学思践悟,认真学习《条例》、模范执行《条例》、用心践行《条例》,做到入心入脑,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塑造新形象,激发新活力,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特别要把《条例》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禁止的11种行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严禁触碰的“红线”、廉洁自律的“底线”、严肃惩处的“高压线”。上述行为中,一旦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有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查处不手软,凡诉必查,绝不姑息,查实一起、通报一起,以铁的纪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效。第二篇: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能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与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营商环境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就当前营商环境发展的需要,就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来破除发展进程中的种种障碍;大力创建一流的营商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一、当前营商环境提升主要困难和问题(一)外部因素1、地区各类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部分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半数地区楼宇高度受限,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较高和发展空间有限等方面制约,且存量土地比较零散、缺乏统一规划,用地成本较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给企业发展的空间、机会不足。2、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少。目前国家整个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普遍很难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十分突出,致使企业发展后劲不足,大部分客商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二)内部因素1、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2、产业布局不明,招商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落地的项目大多为金融、餐饮等服务业项目较多,缺少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没有形成企业在我区聚集发展的土壤。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二、建议和措施(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第三篇: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公平竞争、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部综合性行政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充分反映了社会各界的诉求和心声,充分凝聚了全社会的广泛共识,是一项史无前例、开创性的工作。一、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市场主体需求,以深化“放管服”为主要抓手,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推出了诸多富有成效的改革举措,打出一整套有力有效的组合拳,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也积累了很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但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很多突出的短板和问题,必须坚持不懈地再发力、再加力。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强化法治保障,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当前我国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了不少政策文件、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但从根本上还缺少一部专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立法空白,在我国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标志着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制定《条例》这样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一方面可以把近年来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经验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也向外界展示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重视,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
本文标题:优化营商环境心得体会范文(精选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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