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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职工考勤规章制度3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职工考勤规章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职工考勤规章制度1为配合学校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加强依法治校,现将有关教职工考勤特作如下规定:一、上、下班制度1、上、下班时间:上午8:00~11:36,下午12:30~4:00。2、教职工应按时上班,教职工在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因工作等原因需离校的,应向教导处登记,以便联系。二、请假制度1、教职工请假需要事先提出申请,办好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电话、口头请假或有他人代递假条,否则以矿工论处(特殊情况除外)。2、病假:病假一律凭医院疾病证明书审批;急诊就医,应有急诊病假证明书。凡需请病假者,本人或家属应及时报告学校,并持有关病历等证明到学校办理手续。3、事假:有事必须向校长室请假(遇政治学习需征得书记的同意),经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未事先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作矿工处理。4、产假:凭医院有关证明,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天数执行。哺乳期内的教师上班后给予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规定时间)至孩子满一岁止。5、婚假:达到法定年龄结婚者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婚假增加7天。6、丧假:直系亲属及岳父母或公婆可享受丧假3天。7、调休:凡需要调休者,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休。调休1小时起调,以整小时结算。教师调休由本人安排课务,如课务不能安排则按事假处理。政治学习除公出外,一般不予调休,且需征得书记批准。8、开会、进修:外出开会、进修一律见会议通知单,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教师应准时参加进修活动,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凡无故缺席者作矿工处理。9、看病:(1)除特殊情况外,上午十点后或下午三点后教参考资料,少熬夜!工可外出就医,但不享受坚守岗位奖励。(2)外出看病需到教导处登记。凡借看病为由离校干私事者作矿工处理。10、节假日值班:不迟到、不早退,事先请假需经总务负责人同意。三、其他若干规定1、孕妇孕期照顾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量较大、孕期反应严重、身体健康不佳者(需医院证明),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根据孕妇的实际情况,酌情给予一定的照顾。在照顾期间因不满工作量,将酌情扣除当月结构工资或年终奖励。对处于经期女教工给予每月一次2小时以内的照顾,由年级组长负责考勤记录。2、矿工:凡无特殊原因,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期满未及时办理续假手续的均作矿工论处,按学校奖金分配条例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30天的根据聘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处理。3、凡经学校或教育局批准调动的教职工,应及时想所调单位报到。四、考核办法考勤由年级组长和教导处进行二级管理。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按学校内部管理方案的有关条文扣罚奖金或工资。对严重违纪、不遵守规章制度且屡教不改者,除加强教育、帮助、促其改正外,还将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并在各类奖项和有关考评中作相应处理。文章来源职工考勤规章制度2考勤管理1.校务办负责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2.半(整)天假(含机动假):所有教职工请假(半天或以上)均实行事先请假制度,并附请假条(电话请假的则事后补办手续)。3.公出:上班期间,行政人员公出由校务办开公出证明单,教学活动出则由教务主任或德育主任开具公出证明,后勤人员公出由总务主任开具公出证明,特殊人员另行处理。4.每月初由校务办统计并公布上一个月的出勤情况。5.学校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对教职工考勤情况进行抽查。6.门卫室记录的教职工进出校门的时间,供校务参考资料,少熬夜!办月底核查。上班一)正常上班:全体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岗位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内不准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网络游戏等游戏类活动(学校、工会组织的例外)。二)加班:指由于学校工作需要,在节假日或晚上上班工作。部门加班需由分管领导同意,一般当月结清加班费用。三)旷工: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不上班(指没有办理请假、公出等手续,半天或以上不到学校上班的)均属旷工。假期一)机动假不影响正常教学情况下每月可以有半天机动假。二)小时假教职工因私外出或迟到、早退教职工本人应主动并如实在门卫登记。在不影响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允许教师有一定时间用来处理个人事务,每次时间必须控制在2小时内,每月使用机动时间不超过3小时,每次不超2小时,月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合计不超过3次。注:机动假与小时假不能同时享有,已有机动假存在的情况下,再有小时假或其它病事假,那么机动假作为事假处理。三)探亲假1)工作一年以上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探亲假在寒、暑假期间内实施。2)职工探望配偶,每年一次;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3)学校负担享有探亲假职工的往返路费。(按普通等级报销)。职工考勤规章制度3职工考勤管理制度1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2职工的基本职责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考资料,少熬夜!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工作时间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3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4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事假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参考资料,少熬夜!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病假具体规定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病假的工资待遇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婚、丧假参考资料,少熬夜!具体规定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产假、哺育假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工资待遇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探亲假:具体规定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工伤假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工资待遇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参考资料,少熬夜!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非工伤按病假对待。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工伤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非工伤。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做私事(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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