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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1页共2页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员工代表作业指导书文件现行版号/改次:A/0首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本版生效日期:2009年06月01日发放编号:(盖受控章处)文件编号:WI/PSZ-553-ZN01-02总页数:2(含本页)编制:胡捷编制日期:2009年06月01日审核:冯常勇审核日期:2009年06月01日批准:李娟批准日期:2009年06月01日文件修改记录修改状态日期修改章节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体系文件名称深圳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编号WI/PSZ-553-ZN01-02文件标题员工代表作业指导书版号/改次A/0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翻印第2页共2页生效日期:2009年07月01日1.0员工代表1.1员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在公司内部选举或指定在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上代表员工利益的人。1.2分公司的员工代表应为来自基层的员工。1.3员工代表应有较高的责任心和公益心,时刻关注员工利益。2.0职责2.1当公司有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时,代表员工与公公司管理层进行协商、沟通,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2参与涉及员工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度的制定。2.3提出改善员工工作环境的合理化建议。2.4向员工进行有关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度的宣传。2.5协助分公司监督和落实有关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有关政策、制度。2.6收集员工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2.7解答员工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疑问。3.0推选办法3.1分公司每年定期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大会期间员工代表就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进行总结,全体与会人员对员工代表的总结进行评议。3.2期间分公司下属各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员工代表提名,经分公司评议后,在员工大会选举后,由得票最多的员工代表担任。3.3代表在任期间如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可由三分之一员工提议召开员工代表大会,重新选择员工代表。3.4员工代表确定后,以发文形式在分公司内网中向各部门员工公布员工代表。
本文标题:WI-PSZ-553-ZN01-02员工代表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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