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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芳华观后感反5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电影芳华观后感反5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电影芳华观后感反1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读后感·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电影芳华观后感反2“一千个读者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的,不同人以不同的经历,不同的角度看完《芳华》之后,想要表达的东西也不尽相同。有人怀念已经逝去的青春年华,有人愤然诘问世事的不公,有人悲悯人性的凉薄,有人哀伤战争的残酷,有人无奈情爱的苦涩,有人敬佩军人的奉献与伟大,有人从头到尾泪流满面,仿佛每一个画面都是情节还原、每一句台词都是往昔对白,也有人干脆默不作声,像月夜草地上穿着病服独自跳舞的何小萍……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思想潮流,一个时代的思想潮流也会塑造一代人的性格特点。好友说,性格决定选择,选择决定命运。深以为然。电影里的男主刘峰,那个学雷锋的标兵,品行和作为没有半点瑕疵,让人深深敬佩,但又让人无法成为。我一直记得《士兵突击》吴哲对袁朗说:“我成不了许三多,但他也取代不了我”。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独立完整而又唯一的个体,刘峰是个大好人,他的善良与奉献令人动容,社会需要有刘峰这样的人,他们的默默付出应该被歌颂和铭记,而不是被漠视。当电影演到他们在食堂吃饺子,刘峰最后只打了些煮烂的饺子,还没有吃两口又被叫去帮忙抓猪的时候,我就隐隐感到这个人物最后是要悲剧了,只能无奈的摇头。这个世界不是全部都是好人,善遇上恶,受伤的往往都是善。所以,一旦有人把你的付出当成理所应当,那么你的付出也就有些一文不值了。到这里,就应该能够明白了,林丁丁不是适合刘峰的人选,他也不可能成为林丁丁的归宿,只有从小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那份善良的珍贵,最后让他们胜似亲人的相依为命。也幸亏,还有何小萍!问我,看完《芳华》最喜欢谁。我给了难以取舍的答案,何小萍和萧穗子。何小萍的善良和坚定打动人,但是悄悄拿林丁丁的军装去照相,不被认同但又能被理解。原生家庭带来的自卑性格,以及童年时受尽欺负的那些经历,让她在那一刻选择了逃避,直到真相被拆穿,不善于语言表达和问题处理,给自己带来了不少的伤害。这是性格上的缺陷、也是心理上的失衡造成的,最后只能把那张满心欢喜的照片撕碎了塞进地板缝里。我欣赏她的抗争,她大声喊出要去送刘峰的话语,她装病拒绝在关键时刻补台,她告诉穗子转告林丁丁一辈子不会原谅她……虽然这些事情有些显得不够成熟,但是她的眼睛一定还是清澈的。萧穗子的付出与释然让人欣赏,可偏偏就不能得到。劲涛在饭桌上嘲笑我,说“如果看完《芳华》还喜欢萧穗子,只能说明你已经可耻地老了,”这句话让永博和我大笑不止。老不老的暂且不说吧,但是穗子应该是剧中接近善良的那一拨,她喜欢陈灿就认认真真地喜欢,陈灿门牙被撞碎的时候也舍得拿出妈妈给她的金项链来让他做牙托,迷迷糊糊被派去做前线记者,回来后悄悄把自己写的第一封情书放进陈灿的乐器盒里,还没一会就听到了小郝告诉她,陈灿和他好了。那份感情和伤心难过只能随着撕碎的情书一起随风而去,只是电影没有交代,穗子到底知不知道为什么在小郝知道陈灿是高干子弟后,她在演出期间就被抽调去前线做记者了呢?所以,爱与不爱一定是两个人共同的事,除非其中一人甘心情愿,但那种甘心情愿十有_是要被辜负的。可以去守护但不能去强求,淡然一些才能长久一些。关于这部电影,还有一些触点和想法。文工团解散时的聚会,那个场景倒让我想起了8年前的襄樊,也是那么大的餐厅,那个中午还允许喝酒,一波一波地走、一个一个地送,从此天南海北,有些人真的是再也没有见过了。穗子醒来的一刹那,我在手机上写了一句话,曲终人散,第一个清醒的和最后一个离开的最是最苦的。刘峰在墓地说,什么叫好、什么叫不好,看得跟谁比。听着是看透世事的睿智,其实在这个不断变化和进步的时代,必须要努力让自己好,因为活着总归是自己的事,那么多的同情也只是同情,因为在邪恶那里一条烟和哀求换不来英雄应有的尊重,所以要有自卫的精神和能够打出去的拳头,毕竟生命只有一次。网上和网下,对《芳华》点评纷纷扬扬,褒贬不一,似乎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都有自己的话说,这也是电影的一个成功之处吧。电影芳华观后感反3于平凡中发扬助人为乐之美,做锦上添花的星火。我怀着复杂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严歌苓的《芳华》。这种复杂,来源于对主人公多舛命运的不公,并感叹于那个时代文艺兵个个残破的结局,更多的是震惊于在那个颠倒了黑白、模糊了善恶的世界中,人类原罪的裸露……所幸的是,书中主人公有一颗向善之心的坚持,让我坚信,无论身处何境,都应遵从自己的内心,展示人性之美。于平凡中发扬助人为乐之美,做锦上添花的星火。书中的主人公是普通的,一米六九的身高,十度的美丑线上保持五度的相貌,加上一个并不出众的名字——刘峰,似乎极容易淹没在众多或出身高贵、或美颜出众的文艺兵中。但刘峰不以为然,处处发扬着“雷峰”的精神,在那个物质贫乏、人情淡漠的老红楼里,燃起美丽的星火。哪里有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他,他是一个木匠、铁匠,也是一个电工,是那个不论遇到什么困难事儿,人们第一个想到的人;他是那个到北京开会,无偿为大家捎东西的搬运工,也是在毯子课上,那个最苦最累的抄功师傅;他是那个为炊师班班长手工打造沙发的好人,也是那个为女兵做小甜饼的好同志。可这样一个任劳任怨、获取表彰无数、一心为别人着想的好人,却一夜之间因“触摸”事件成为了众矢之的,成为大家口诛笔伐的对象,于是,他的人生如同他后来的那支假肢,残破而无奈。于困境中发挥舍生取义之美,做雪中送炭的雄鹰。在中越边境的战场上,重回野战军工兵营的刘峰在身负重伤的情况下,将运送粮草的汽车率先带到弹药给养区,而将个人生死置之度外。读到这里时,我想这个人应该是一心求死的,可能因为那次屈辱的“触摸”事件玷污了他的一世英名,也可能是他认识到所谓的英名是兑换不了真情和幸福,所以q他的选择只是想用一种激进的方式解脱。但读到后来,我看到南下的刘峰在以独臂的方式苟活,甚至在逼娼从良的路上“骗”了郝淑雯一万块钱时,我否定了自己当初的想法,一个天生骨子里流着正义之血的人,他遇事的第一反应是遵从自己的第一意向的,那次故意带错的路是因为他心里真有要救的人。于绝境中保持纯良,做安静的天使等待最终的归途。老年的刘峰是神秘的,一个独臂老人却如同来无影去无踪的世外高人,成就了仙风道骨,成为众人口中一会儿寡居,一会儿有老伴的奇人。对于他念了一辈子的丁丁,他终没有勇气一见,对于恋了他一生的小曼,他终没有勇气再娶。一生孤苦,两袖清风,生活极简,在化疗的最后时间里,面对好不容易找上门的故人,依然谈笑风生,仿佛生命于他而言,没有大家想像的艰难,亦没有期望的那般美好电影芳华观后感反4初识严歌苓,之于《芳华》。冯导的才华与情怀赋予《芳华》鲜活的生命力,引起一代人的年华记忆与感伤。不言而喻,人们总会惊叹于冯导背后的女人、《芳华》背后的女作家——严歌苓。简单直接的描述这本书,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期的上海,一名中国女子,在两个犹太男子之间的情爱纠结。故事的原型起源于1993年,严歌苓和先生去柏林旅游,发现柏林墙一个展览馆里“陈列”着很多故事。“有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小伙子跟一个女孩子在东柏林订了婚,小伙子先到了西柏林,他深爱着他的未婚妻。一次很偶然的机会,他在欧洲见到一个女孩子,非常像他的未婚妻,他就勾引了她,把她带到东柏林,偷了她的护照,让他的未婚妻假冒那个欧洲女孩,用欧洲女孩的护照过了关。”在文中的关系则是,主人公玫爱上刚逃到上海的犹太男子彼得,在“终极解决方案”就要实施之际,玫为了让彼得去美国,临时抓了个与彼得十分相像的杰克布做救星,最终玫用彼得的钱救了杰克布,用杰克布的护照让彼得去了美国。对这本书的简要评价和感悟如下:1、特殊背景的深刻描述尽管故事的主线以爱情为主,可作者将其与二战时期、混乱不堪的上海相结合,描述的是寄居者之间的爱情。文中除了对男女爱情发展状态及心境的描述细致入微之外,也将读者带入到二战时期特殊的背景下,更加深读者对于人物心理和人性的理解。小说中有这样的描述:“首先告诉你的这个上海,就是一船一船的犹太难民卸货一样倾泻在码头上……一船接一船的犹太佬靠上了上海的岸……有时候,在上海靠岸的远洋轮哗啦一下打开底舱,里面装成紧紧实实:一个巨大的人饼。那就是从集中营直接上的‘货’……告诉你的这个上海,有百分之八是白种人。这个上海的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勉强把有英国国籍的塞法迪犹太阔佬看做人,犹太阔佬又把俄国s流亡的犹太人勉强当人看,而所有这些人再把有钱的中国人勉强当人看,把没钱的中国人完全不当人。再来看看中国人。中国人在这里指上海人。上海人把江北佬、安徽佬,所有外地佬勉强当人看,而把巡捕房的锡克人当‘红头阿三’,把欧洲来的犹太难民当‘犹太瘪三’。假如中国有个说法是‘三教九流’,那么上海是‘九教二十七流’。”这样的描述为主人公的出场和之后的选择做了充足的铺垫。也不难理解,在这样的困境下,女主人公玫所爱之人—彼得,为逃离这个终将不属于他的城市的不择手段和灵活应付,与另外一个深爱玫的犹太人—杰克布的乐观正直、自我发现并自我成全、对玫义无反顾的爱形成鲜明对比。2、爱情之外的亲情除了对于三位主角的情爱关系进行描述之外,文中对于枚与父亲及继母的亲情也让人心有触动。玫十二岁时母亲逝世,父亲后来找了一个上海本地女人凯瑟琳,凯瑟琳只比玫大六岁,玫打心眼里瞧不上小家子气爱慕虚荣的继母。此后,便有了玫为避开继母而离家出走。遇到彼得。玫性格里的任性骄纵是父亲对他的宠爱。正如文中所说:“我们父女都有别人不认识的一个方面,这个方面只有父女面对时才活过来。一旦我和父亲以我们血缘中特有的面目出现,一切都尽在不言中。没有比那种理解、原谅、接受更彻底了。冒犯还没出现,就已经被原谅了,不管我一生还有多少歧路要走,我爸爸这个时候看着我,全部提前接受。”就是这样无言伟大,让人动容的亲情。尽管玫不喜欢继母,但后来在父亲离开上海,她与继母相依为命的日子里,继母表现出一种长辈般对玫的关心。甚至在劝说玫认
本文标题:电影芳华观后感反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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