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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工作总结参考样例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工作总结范文20xx年,在兴宁区民生街道办事处和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精心指导以及各社区的全面配合下,我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求真务实,落实相关扶持和优惠政策,努力完成各级各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扎实推动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我所一年来各项工作总结如下:一、就业再就业工作就业再就业工作是劳动保障的工作重点之一,我所今年以来继续加大就业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就业工作机制,强化就业服务,扎扎实实做好就业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截止10月,城镇新增就业41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1%;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0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1%;帮助大龄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16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4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比率2。6%;申领社保补贴人数185人,历年总数608人;为156人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20人通过12333就业援助呼叫热线寻求就业援助成功。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对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我所继续保持主动工作、热情服务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进入社会管理的接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退休人员档案数据,及时掌握退休人员的增减情况,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数据及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申报丧葬补贴和遣嘱津贴,并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档案查询,资格审核等相关业务服务。截止今年10月,我所累计接管市区直企业退休人员1512人,完成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和资格认定信息调查工作7699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9。5%;组织退休老人活动156次,参加人数6704人,探望慰问退休人员11179次,人数11179人,通过走访慰问,倾听到了企业退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的心声,使我们更加了解企业退休人员们的基本情况,为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矛盾的化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让企业退休职工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感受到了政策的实惠。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20xx年我所继续以劳动监察向预防延伸,劳动维权向人性化迈进,劳动执法向规范化运作的工作思路,从民生街道范围内的实际出发,不断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监管力度,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民生街道范围内的劳动关系。(一)日常巡查、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一是日常巡查。截止10月中旬,共巡查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11813户,涉及劳动者34443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12984人,参加社会保险11023人。本辖区新增用人单位224个,涉及劳动用工1314人,签订劳动合同877人,参加社会保险775人。二是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截止10月中旬,已基本完成年度书面审查任务,共发放书审通知621份,参审单位345家,涉及劳动者6732人。通过书审的用人单位270家,涉及劳动者5957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5621人,参加社会保险5441人。(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情况一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今年春节期间,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中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检共检查用人单位1087家,其中建筑企业14家,加工企业13家,住宿餐饮企业444家以及其他用人单位616家,涉及的职工人数为7466人,其中农民工人数为5786人,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为3240人,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未发现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二是南宁市建设领域年中清欠检查。为迎接20xx年世界体操锦标赛在我市顺利召开,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和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从20xx年6月1日至7月10日我中队集中力量对建筑工地农民工工作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建筑工地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截止20xx年7月10日,共检查建筑企业10家,涉及农民工695人,发现拖欠工资企业1家,涉及农民工150人,拖欠工资200万元。三是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我们在全面检查的同时结合一年一度的用人单位书面材料审查工作,集中力量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重点行业和单位进行了检查。截止20xx年8月14日,共检查用人单位215家,涉及劳动者1633人,合同签订率为87%。发现违法行为43件,未签订劳动合同12件,涉及39人;未参加社保24件,已责令整改。四是企业薪酬调查。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企业薪酬调查通知,20xx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已发调查问卷企业30家,实际参加调查企业15家。五是开展南宁市技能人才情况问卷调查工作。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南宁市技能人才情况调查的通知,从20xx年8月20日起开展南宁市技能人才情况问卷调查工作。本辖区内应调查的企业数142家,涉及调查劳动者4396人,实际发放调查问卷企业数142家,参与调查的劳动者2315人。截止20xx年9月10日共回收企业调查问卷138份,个人调查问卷2116份。(三)劳动保障维权“多点受理”建设工作。根据《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维权“多点受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中队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维权“多点受理”建设工作。建立劳动保障维权“多点受理”工作台账和20xx年来访登记台账。据统计20xx年1月到10月间共接待来访近500人次。截止10月15日,共受理日常投诉90件,已结案件61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20。17万元,涉及劳动者50人;清退押金2800元,涉及劳动者11人,较好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xx年以来,我所根据南宁市和兴宁区人民政府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与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一起,积极组织协调,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截止今年10月,成功为辖区内居民办理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100人;为城镇居民办理城乡居保低保待遇52人;为既是低保又是三四级残疾的参保居民办理享受国家当年补贴第一档待遇5人;为贫困残疾居民办理享受国家当年补贴第一档待遇的有16人,为居民办理重度残疾享受国家当年补贴第一档待遇114人;成功为57人办理到龄(60岁)领取待遇的申领,其中新参领取待遇36人,续保领取待遇21人;及时办理死亡人员注销73人,同时办理死亡退费3人,既确保了居民的利益又避免国家财产的流失。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我所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宗旨,尽职尽责,尽心对待,继续按照南宁市医保中心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各项医保工作。今年的城镇医保政策有所改变,大幅度提高了城镇居民住院补助水平,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40%提高到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60%提高到70%,一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由原70%提高到80%。除此之外,原退休人员缴费基数为120元每人每年、成年人缴费基数为400原每人每年、以及未成年人缴费基数为30元每人每年。自20xx年9月1日开始,统一缴费基数为70元每人每年,不再按照年龄段划分缴费基数。截止20xx年9月30日,20xx年累计新增参保人员732人,其中正常参保缴费人数为717人,低保及重度残疾免缴费人数为15人。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坚持分批次、分类别上报各种数据,做到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积极解答群众对该项政策的各种问题,消除他们的疑问。六、20xx年工作计划(一)继续加大对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就业帮扶工作,扩大宣传创业理念,鼓励和帮助更多的人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完成就业再就业工作任务。(二)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建立健全每一位退休人员跟踪服务卡,详细记载退休人员的身体、家庭住址、个人特长、爱好等各方面的情况,实行微机化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的掌握孤寡、残疾、重病、高龄的特殊退休人员情况,集中管理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摸清企业退休人员分布情况、待遇保障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统一完善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跟踪了解退休人员生存状况,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加强走访慰问活动,尤其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走访,搞好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为企业退休人员做好服务工作。(三)继续深入用人单位,加大劳动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强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提高劳动用工登记材料的完整性,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维权“多点受理”建设工作,结合“两网化”管理平台加强完善劳动保障维权“多点受理”建设工作。做好来访接待登记,案件投诉受理,案件系统录入,努力实现“多点受理、统一分派、分片处理”等功能,提高案件协调处理能力,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工行为,促进辖区内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四)继续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力度,扩大新参保人数,推进续保工作,做好参保手续的审核,确保参保、取保材料完备,积极探索业务新方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五)继续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推动更多人员参保,稳步做好续保工作,不断拓展参保率,为政策的落实,惠及更多参保群众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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