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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测算一览表序号类别费用项目测算方式1在册职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按职工实际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3、企业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激费工资基数的,可按企业激费工资基数的标准支付。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按职工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1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的本人标准工资。2离退休人员社会统筹以外的费用企业实际承担的费用,离退休人员平均余命。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医疗救助金人均2万元一次性交纳。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1、2002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按人均600元。2、2003年1月1日后退休人员按人均1200元。3协保人员养老保险费中心协议期满后的24个月内,按中心标准激纳。中心协议期满后25个月至法定退休年龄前,按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6%激纳。医疗保险费已参加医疗保险并建立个人帐户的企业,按单位8%+个人2%的比例激纳;未建立个人帐户的企业,按个人帐户的企业,按单位5.6%+个人2%的比例激纳。4因工伤残伤残抚恤金1、经鉴定为1-4级的,按月分别发给本人工资的90%、85%、80%、75%。2、经鉴定为5-6级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1%。伤残就业补助金1、经鉴定为5-6级的,分别发给30个月、25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经鉴定为7-10级的,分别发给20个月、15个月、10个月、5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医疗补助费鉴定为5-10级的,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在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同时,另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原支付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原支付的100%。6遗嘱生活困难补助费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嘱生活困难补助费按非农户口没人每月160元标准、农业人口没人每月115元的标准预提。7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管理费1、工资按企业实际支付标准计算。2、保险费按企业现执行的标准测算。3、管理费比照《关于首批规范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合社管【2002】2号)有关规定,按所管理的人员40元/人,年的标准预留,同时要考虑到工资增长水平和物价植树等因素。注:本安置费用测算表中不能全部概况企业的各项费用,应以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情况为准。
本文标题:改制(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测算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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