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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版次页次/总页1/5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编制:审批:批准年月发布年月实施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版次页次/总页2/5文件更新一览表版本更改原因更改页码更改单号实施日期修改人批准人//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版次页次/总页3/51、目的为规范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明确财务部工作职责、工作流程,防范相关风险,加强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司的合法利益,确保公司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为使用者提供正确的财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特制订本制度。2、相关文件本制度与《文件控制程序》(见本制度附件)共同规范会计档案保管、借阅、销毁全流程的工作,使用人务必同时熟读附件文件中对档案管理的实施要求。3、适用范围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以及相关业务部门。4、制度内容4.1财务档案保存4.1.1财务档案是指公司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公司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4.1.2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3)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4)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单、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4.1.3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保管。4.1.4财务部会计按照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负责定期将应当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立卷,编制《文件清单》,财务经理复核《文件清单》。4.1.5财务经理监督财务档案日常保管工作。4.1.6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4.2财务档案借阅4.2.1为保证公司和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机密信息泄露的风险,查阅财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以下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版次页次/总页4/5申请审批手续。4.2.2除公司副总经理级别以上人员查阅本公司财务档案外,非财务人员查阅档案须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文件借阅登记表》列明查阅资料名称、查阅用途、查阅期限等。4.2.3需查阅人和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才可查阅。4.2.4如需要外借财务档案,申请人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列明具体外借档案的内容、外借时间、外借人等,经外借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借财务档案。4.2.5财务档案外借时间不能超过7天,逾期未还者将根据公司制度追究责任。4.2.6为保证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原则上公司只向外提供财务档案复印件,如需复印财务档案,申请人需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列明具体复印档案的内容、复印人等,经申请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批签字后,方可复印财务档案。4.2.7借阅档案时,借阅人要注意爱护档案材料。严禁污染、损坏、拆散、涂改、圈画、加批、折叠、抽换档案材料。4.2.8档案保管人应将《文件借阅登记表》归档妥善保存。4.3财务档案销毁管理4.3.1档案保管人将《文件(纪录)销毁申请单》提交财务总监审核,并上报董事长审批。4.3.2销毁财务档案时,应当由董事长派员监销。4.3.3监销人在销毁财务档案前,应当按照财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财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财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确认,并将监销情况报告董事长。4.3.4由财务部将文件档案销毁清册归档保存。4.3.5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文件档案销毁清册和文件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4.4附则4.4.1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相关规定执行。4.4.2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制定和解释。4.4.3本制度由董事长审批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东莞市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本/版次页次/总页5/55、相关记录附件1:《文件控制程序》(B2)
本文标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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