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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邵原镇实验小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的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办学质量,学校的信誉和学生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力度,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加大学校安全管理措施,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确保师生平安。1、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安全防范、安全救扶等工作。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有相关处室主任、教师参加组成“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安全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制。做到任务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专人与岗位职责挂钩,与考核挂钩,使各种安全防范落实到实处,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3、班主任是基层安全工作责任人,负责班级学生的安全教育,各班要努力建设良好的班风,加强安全隐患的防范,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家长通报情况。4、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全校安全管理、安全监控负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安全事故及时预以补救和解决。5、政教处要加大对违纪学生的查处力度和后进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并加强对各班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6、任课教师做到每节课点名,发现情况及时告诉班主任及政教处。体育教师要加强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监督,对体质较弱的或2有特定疾病的学生要及早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7、教学处要加强实验室器材、药品尤其剧毒药品保管、使用。教师在实验室上课,要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定,教育学生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8门卫要把好大门关,坚决杜绝无关人员进校,谢绝校外车辆入校,进校车辆在上课期间需熄火推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教师私家车要按指定位置停放。9、值日领导、教师、午休值勤老师、要核对就寝学生数,发现未到学生及时联系,寝防止校外人员进入寝室推销、偷窃、诈骗等,严防学生打架、行窃,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发现学生患病或有不正常情绪及时通报班主任及学校领导。10、总务处要加强对校内食堂的管理,切实做好饮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及其他公共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消防器材、电力器材的保管和维修,保证器材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及时对有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整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校车管理,对车辆定期检查,对驾驶员定期培训。要加强对特殊设备的检查、维修。11、全校教职工要以主人翁精神,及时制止学生不安全文明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发现学生突发疾病和伤害事故时都有责任采取措施及救护伤害学生。3邵原镇实验小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肃追究学校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有效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县教育局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责任追究的原则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2、坚持“一岗双责”的原则。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第二条责任追究的对象及职责学校全体教职工都要参与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各自的工作岗位,对安全工作都负有一定责任。责任追究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负责人)、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教职工。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定期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协调例会,调度和协调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对学校安全工作齐抓共管,检查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要全面落实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和上级工作部署,层层落实安全责任,经常检查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保障学校安全。2、分管安全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和领导者。4健全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对分管的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及时向校长报告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和教师队伍对学校安全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彻底整改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隐患。3、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确保活动安全进行;督促全校教师加强师德修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督促指导教师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执教;督查班主任、值班教师、值班职员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管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4、分管行政后勤的副校长:分管后勤的副校长是学校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主要负责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做好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学校建筑物、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特别是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加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做好防盗工作,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5、政教处主任: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具体5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安全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德育处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责任人。负责学校师生安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家长安全教育、卫生防疫、宣传工作等,检查监督本部门所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6、教导主任:是学校教导、科研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责任人。负责学校教导、科研安全工作的管理,组织实施教导、科研安全管理工作,抓好课堂、课间活动及社会实践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发现教导、科研工作安全问题,及时与相关处室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整改。7、总务主任:是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的直接组织责任人,对学校校舍及各种设施和学校食堂、小卖部、宿舍等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组织实施学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维修校舍及各种设施,检查食堂卫生及小卖部食品质量。发现学校后勤保障及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落实整改。8、其它处室主任:是本处室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组织责任人。配合安全保卫科对本处室分工的安全工作,经常性地督查和管理,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同相关处室联系,向分管领导汇报,落实整改。9、年级主任、班主任:是所在年级、班级、学生安全的直接工作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学习、生活、课间活动、课外教育等有关时段的安全工作,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规教育和检查,定期开展6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学生身心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安全保卫科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搞好家校沟通,采取多种措施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10、任课教师:是任课时段学生安全工作的直接工作责任人,要遵守职业道德、操作规范和安全工作相关规定。及时发现缺课、逃课学生,并报告班主任;不组织学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活动;关注有特异体质或特殊疾病学生;学生在上课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有危险性倾向的学生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制止;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和相应的安全教育。11、食堂管理员:是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直接工作责任人。严格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进货手续,严禁购买、出售变质食物,严防食物中毒;搞好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清洁;抓好食堂用火、用电、用气安全。12、带班领导、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是学校安全工作直接工作责任人。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并搞好监管巡查,保证信息畅通;对突发事件及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并立即报告带班领导。13、其它岗位人员:门卫、宿舍管理员、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均为相应岗位安全工作的直接工作责任人,应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共同保障校园安全。第三条责任追究一、凡学校出现下列安全事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依据有关规定,对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直接组织责任人、直接7工作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学校出现消防安全事故的;2、校园内和上放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学校应负责任的;3、对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瞒报、迟报或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致使疫情事态扩大,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学校出现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5、学校出现校舍安全事故及门窗、玻璃、压力容器(锅炉)、水、电、气、避雷等设施引发安全事故的;6、学校上课期间出现教学安全责任事故,或因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保管使用不当造成药品丢失和伤害事故的;7、出现因体罚学生而造成安全事故的;8、校园内出现暴力侵害,酿成安全事故的;9、在校内外大型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出现安全事故的;10、学校发生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的;11、发生寄宿生就寝期间安全事故的;12、发生因将学校场地出租给他人经营而引发安全事故的;13、发生其他应予责任追究的安全事故的。二、学校应明确公共财产安全保管责任,凡发生公共财产损失事故,除责成直接责任人相应的经济赔偿外,对直接领导责任人、直接组织责任人和直接工作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三、各学校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有效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涉及学生的要同时告知学生家长。凡出现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第一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直接组织责任人、直接工作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邵原镇实验小学安全信息报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及时掌握各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信息,以便中心校及教育局对安全事故及时作出应急处理。特制订如下制度:一、重大信息的界定1、校园伤害事件。伤害学生一人及一人以上,在医院治疗一天以上的。2、学生死亡事件。不管发生在校内还是校外,上学期间,还是假期当中。3、财产丢失事件。丢失财产价值500元以上的。4、食品卫生事件。5、学校租用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6、教职工违反职业道德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二、学校发现以上重大信息,应在两小时之内电话报中心校及教育局。三、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后,要作及时、妥善处理,必要时请示中心校及教育局。四、对重大信息谎报、漏报或拖延不报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的责任.五、信息报送员:李明10邵原镇实验小学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综治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实施原则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由校长室统一指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及时到达出事年段、班级,积极协助指导处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若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超出学校的处理能力时,由区教育局负责处理,学校积极联动,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将损失减到最低程度。2、“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原则。学校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后,学校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及相关教师要立即深入现场第一线,积极做好事件、事故的处置工作。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对各种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安全隐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发生重大事件,要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内。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的原则。11学校若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方法,加强正面宣传,积极教育引导,稳定师生情绪,及时化解矛盾,有效防止事态扩大。5、“措施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则。学校发
本文标题:学校安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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