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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政治/理论 > 福州职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案第6章 培养职业精神 树立家庭美德
第6章培养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教学目标:明确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培养大学生职业道德素质与职业法律素质,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家庭观与爱情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1、正确理解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使学生自觉地用法律和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2、爱情、婚姻、家庭中的道德与法律规范。教学难点:1、爱情与人生授课方式:课堂讲授、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授课时数:4基本内容:第一节职业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一个人要想象雄鹰一样振翅高飞,就必须有法律意识和良好的道德这两个坚硬的翅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职业生活与人们的职业行为呈现出复杂性、多样性和竞争性,这就需要人们用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己的职业行为,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成为国家和社会所需要的有用人才。一、职业与道德和法律(一)职业与道德1、职业与职业道德职业的通俗表述就是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所谓职业,就是人们由于社会分工和生产内部的劳动分工,而长期从事的具有专门业务和特定职责的,并以此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活动。所谓职业道德,就是从事一定职业的人们在其特定的工作或劳动中所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职业道德不仅指一种行为要求,而且还包括本行业对社会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道德义务,维护的是社会秩序或职业秩序。职业道德是一般社会道德的特殊形式。职业道德的出现,与社会分工的发展相联系。职业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是社会的、阶级的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反映着道德调解的特殊方向,又带有具体职业或行业活动的特点,是一般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的重要补充。职业道德是在特定的职业生活中形成的,但在阶级对立的社会里,必然受阶级道德的制约。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随着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实现,职业道德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形成了新型的职业道德。各行各业共同遵循为人民服务的道德原则,成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例:马班邮路上的忠诚使者王顺友——二十年如一日跋涉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群山深处的一名普通的乡邮递员、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位于青藏高原和云贵高原结合部的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幅员1.32万平方公里,人口12万多,县内相对海拔高差4000米。29个乡镇中,除县城外都不通座机电话,多数乡镇不通公路。在人迹罕至的大山深处,绵延着总长3500多公里的15条依靠骡马驮运邮包的小道--马班邮路,这些马班邮路就是木里县的“信息生命线”。在这15条邮路上,常年跋涉着王顺友和他的同事们。“当我把信、包裹送到老百姓手里,把文件、报纸送到乡政府时,看到他们高兴的笑容,我就觉得自己很值得。”王顺友这样评价自己的工作。“不过,这个工作真的很苦啊!”王顺友感叹道。王顺友的行为表现了什么样的职业道德特征及要求2、职业道德的特征职业道德作为职业生活领域特殊的行为调节手段,具有自己的一些特征,这些特征表现为:(1)行业性(职业性)。职业道德是与各个行业的职业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它所规范的是该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因而职业道德具有鲜明的行业性。如教师的职业道德就应强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就应强调治病救人,救死扶伤;营业员的职业道德就要强调公平买卖,童叟无欺,顾客第一,信誉第一等。一般说来,职业道德的行业性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是他们同所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二是同一行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行业性是职业道德最显著的特点。在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上,各行各业既有特殊性的一面,也有普遍性的一面;既有各行各业特殊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又有各行各业共同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2)明确性(规范性)。各种职业道德规范,是人们在长期职业活动中总结、概括、提炼出来的。它一方面鼓励人们理智地做那些为了达到某种工作目标而必须要做到的工作行为,即应该积极主动地干什么;另一方面,它也制止那些达到某种工作目标必须禁止的工作行为,约束人们不能干什么。比如医生,其工作目标就是救死扶伤,如果眼见伤病患者而不尽力医治,或者拿回扣滥开药方,诸如此类,“该干的不干,不该干的干”,就是不道德的。职业道德大多根据本职业的特点和要求,采用一些简便易行、简明适用的形式,如公约、条例、守则、规程、须知等,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有很强的实用性与针对性,既生动活泼,又易于为广大从业人员理解、接受、掌握和践行,也易于为社会道德所认可。正因为如此,职业道德对从事职业活动的人们的道德行为就有较强的约束力和适用性。(3)调节的有限性,即特定职业的道德和法律一般只是约束从事本职业活动的人员。(4)继承性。职业道德不是在一般的社会实践意义上形成的,而是在特定的职业活动中形成的。人们的职业生活总是一代接一代连续不断地进行的,一定社会的职业道德总是在继承历代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和基本需求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职业道德具有明显的继承性。比如,医生,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中国还是外国,都始终一致强调对病人一视同仁,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这些一切为病人的职业道德要求,一直沿袭至今。3、职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作用职业道德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道德评价等方式,使人们明辨是非善恶,激励、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职业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的职业关系,职业道德的社会作用主要有:(1)增强从业人员的道德修养。从业人员在其从事的职业活动中,依据一定的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进行职业生活,通过对自身的职业道德意识、情感和行为的内省,以及自我解剖、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达到省察克己、自我完善的目的,实现自我调节。同时,在职业生活中,职业工作者的道德修养也会在他人的帮助、监督和批评的过程中得以提高。(2)调整职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一种职业的从业人员与社会上其他人员在职业活动的交往关系中,职业工作者应当主动尽职尽责,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讲究职业道德,尽力去满足其职业服务对象的要求,急人之所急,给人以方便,保证服务对象的利益,维护本职工作的信誉和尊严(3)调整职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定的职业生活在社会生活中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在这样一个整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别于社会上一般的人际关系。这就需要通过一定的职业道德来维护和调节。为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和谐地开展工作,各部门之间应顾全大局,相互配合和信任;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和睦相处,避免纠纷;上下级之间应相互理解支持,领导须关心群众,群众尊重领导,有序地开展工作。(4)调整职业生活中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在生产性的职业活动中,也存在着人与物,人与劳动对象以及人与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同时还有人与劳动手段即人与职业技术之间的关系。(二)职业与法律1、职业与法律的关系法律是衡量职业行为范围的准绳,是国家以强制力保护每位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标准,是神圣、威严的,也是无情的,更是不容触犯的,谁若触犯了,便要受到制裁。所以道德,任何职业都要讲;法律,任何职业都要学习、都要遵循。法律作用于职业应该有如下三种情况:一是从国家机关以职业为对象进行管理的角度而言,法律的作用表现为各级政府及其他行政机关对行业各项具体事务的依法管理。法律要求从业人员在各行各业中严格依照法律规范的标准约束自己的职业行为,法律也用强制措施来保证法律规范的推行与实施。“法治”的主要内涵就是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行业,用强制的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职业行为。二是从职业本身的角度来说,法律的作用表现为本行业以自身的各项内部事务为对象,依法管理职业行为。法律保障了各行各业的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保障了各行各业的法律地位平等与权利义务一致。三是从行业之间的关系角度,法律的作用表现为调整行业之间的关系。法律既可以保障各行业之间的平等权利,又可以仲裁解决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可避免的各种纠纷。维护正常的行业秩序,以保障市场经济健康运行。2、法在职业生活中的作用(1)根据一定价值准则分配利益,确认和维护从业人员的权利、义务。这里讲的分配不限于经济学中讲的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某一个环节意义上的分配,而是指社会基本制度怎样确认和维护社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实质上是法律上所确认的利益,权利义务不可分。分配利益当然要有一定的价值准则,这里讲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和利益不仅指经济上、物质上的,而且指政治上的、精神上的,包括社会地位、荣誉、机会等。维护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指法律一方面保护他们享有权利,另一方面也对他们滥用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行为实行制约。宪法中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这一作用的全面体现,其它法律、法规,特别是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行政法、刑法和诉讼法等都体现了法律的这一重要作用。(2)为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即行使权力)的行为提供法律根据并对他们滥用权力或不尽职尽责的行为实行制约。所有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时都必须有法律根据,即依法办事。任何人妨害其履行公务,都应承担相应责任。与此同时,法律对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滥用权力或不尽职尽责的行为也实行制约,即对他们的公务行为实行监督,纠正其错误,追究和制裁他们的违法行为。国家机关组织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警察法等等都体现了法律的这一作用。(3)预防和解决从业人员之间、从业人员与国家机关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之间的矛盾和争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以及公民、法人与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之间,在发生各种法律争端时,都应根据有关法律解决,其中很多争端还应通过法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来解决。当然,法律还应预防争端的发生。完备的法律规定是减少争端的一个重要措施。调解和仲裁是减少诉讼的两个重要措施。(4)预防和制裁职业行为中的违法行为。就像上面讲的争端一样,违法行为在职业行为中也是必然存在的现象,良好法律的一个重要标准是:预防违法行为,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加以相应的制裁。(5)为职业法律的运行与发展提供制度和程序保障。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规则)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的一个特点是:法律本身应规定它本身运行和发展的制度和程序(如法律的制定、解释和修改、起诉、上诉等)。这是其他社会规范(道德或其他社会组织约定)、规章不可能具有或不完全具有的一个特点。宪法和其他法律为职业法律的运行与发展提供了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职业法律也为其本身提供了保证。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一)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良好工作态度在职业行为中的体现。爱岗,就是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为做好本职工作尽心尽力;敬业,就是要用一种恭敬的态度,来对待自己的职业,即对自己的工作要专心,认真负责任。1、热爱本职工作一个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在工作,这是物质生活的需要,也是精神生活的需要。有了工作才有生活来源,但工作并不仅仅是为了简单的物质需要,更重要的是在工作中实现自我、超越自我。一个人正是因为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需要,才使自己更加珍爱自己选择的职业。一个人,只有深深地热爱一项工作,他才有可能全身心地投入,才能甘愿为这项工作而献身。一个人,在职业活动中能够受命于国家和人民并引以为自豪,就具有了强烈而深刻的职业自豪感,以自己的职业为光荣、为幸福。对本职工作的热爱之情,要通过不断加深对工作性质的认识,不断在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地去感知其意义与乐趣所在,而在自身思考和实践的基础上去建立。而“热爱”之情一经建立,还要不断有意识地培养它、增强它,使自己逐渐达到为人民利益贡献的最高道德境界。2、确定职业理想,视事业为生命当一个人把某种事业作为自己的理想去努力追求并渴望成功时,这种事业便包含了这个人的生命价值。因此,一个把理想建立在本职工作上的人,应当视事业为生命,象珍惜生命那样珍惜他的成功、他的责任与光荣。而当从业人员把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