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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探讨迪尔集团有限公司2013.2TSGG0001-2012刘志兰目录一修订过程二修订原则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2007年月5月总局下达制(修)订计划2007年9月成立制(修)订工作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2008年4月第二次全体会议2008年9月第一次征求意见2009年12月第三次全体会议2010年2月第二次征求意见2010年5月第四次全体会议2011年3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201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局务会原则通过报批稿2012年2月国家质检总局向WTO/TBT通报2012年10月23日国家质总局批准颁布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一、修订过程2007年5月----------2013年6月1日1整合性“四锅规”和“局长令”全部整合2适应性当前锅炉技术发展需要,吸纳电力、机械、钢铁系统技术和管理经验,重点增加发电锅炉内容,着力调整小型锅炉3连续性保持锅炉安全监察工作的连续性(保留)4先进性与时俱进,采纳了新技术、新方法5与国际接规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规,适合我国国情基本制度6分类监管按不同风险程度进行分级管理7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安全减少生产过程中行政审批程序8安全与节能并重保证安全,调整和简化过繁检验要求二、修订原则二、修订原则•整合性:四锅炉和局长令整合为一《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1234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5局长令主要变化:1、在表达方式方面,与以往规程相比有很大改变,采用标准的格式对条文进行编号并增加了标题。2、在结构框架方面,按照锅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含调试)、改造、修理、使用、检验各环节制定相应阶段的要求。3、对特殊的热水锅炉及系统、有机热载体锅炉及系统、铸铁锅炉和D级锅炉首先要满足专项条件,其他锅炉和专项条件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要满足其他章节要求。4、新增104条,修改205条,保留41条。《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从危害性和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模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锅炉设备分为A、B、C、D四个级别。1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A、B、C、D)•下面以蒸汽锅炉举例说明:•A级锅炉:P≥3.8MPa•B级锅炉:0.8MPa<P<3.8MPa•C级锅炉:P≤0.8MPa,且V>50L•D级锅炉:P≤0.8MPa,且30L≤V≤50L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锅炉设备级别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级别制造锅炉范围A不限BP≤2.5MPa的蒸汽锅炉(表压,下同)CP≤0.8MPa且D≤t/h的蒸汽锅炉;t≤120℃的热水锅炉DP≤0.1MPa的蒸汽锅炉;t≤120℃且Q≤2.8MW的热水锅炉锅炉制造单位许可级别划分:《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锅炉安装单位许可级别划分:TSGG3001-2004《锅炉安装改造单位监督管理规则》级别许可安装改造锅炉的范围1参数不限。2额定出口压力≤2.5MPa的锅炉。3额定出口压力≤1.6MPa的整(组)装锅炉;现场安装、组装铸铁锅炉。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猛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实际积累经验,经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量增加了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的适用范围。对锅炉用材料的牌号、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进行了调整。2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3、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96年《蒸规》《锅规》TSGG0001-2012变化:合金钢管5182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举例:96年《蒸规》与新《锅规》用合金钢管的变化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因此,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在材料制造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3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3举例:96年《蒸规》与《锅规》用材料验收的变化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96年《蒸规》《锅规》TSGG0001-2012第31条:用于锅炉的主要材料如锅炉钢板、锅炉钢管和焊接材料等,锅炉制造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锅炉的主要材料,如原始质量证明书齐全,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时,可免于复验。2.8材料验收锅炉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应当对锅炉用材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材料可以不进行理化和相应的无损检测复验:(1)材料使用单位验收人员按照采购技术要求在材料制造单位进行验收,并且在检验报告上进行见证签字确认的。(2)用于B级以下锅炉的碳素钢钢板、碳素钢钢管以及碳素钢焊材,实物标识清晰、齐全,具有满足本规程2.7要求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与实物相符的。•《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2.7材料质量证明•(1)材料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相应材料标准和订货合同的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证明书原件,并且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其他标志,材料质量证明书的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加盖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2)锅炉用材料不是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提供时,供货单位应当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材料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并且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和经办人签章;•(3)锅炉材料使用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锅炉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3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本次修订增加了超声检测的使用范围,同时新增了超声衍射时差法(TOFD)无损检测方法。对无损检测比例按锅炉设备级别作了较大调整,总体上减少了工业锅炉产品无损检测比例。加大了高压锅炉及以上级别锅炉的无损检测比例。4增加了无损检测方法,总体减少了无损检测比例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96年《蒸规》《锅规》TSGG0001-20121、工作压力大于等于9.8的管子,其外径小于等于159mm,制造厂内为接头数的100%,安装工地至少为接头数的25%1、外径小于或者等于159mm的集箱、管道、管子环向对接接头(受热面管子接触焊除外),P≥9.8MPa,100%射线或者100%超声检测(安装工地,接头数的50%)。(解释:变化:25%50%)2、蒸汽锅炉、B级及以上热水锅炉和承压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管子或者管道与无直段的焊接接头就当进行100%射线或者超声检测(解释:新增条款)。5新增电站锅炉设计、安装要求11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设计方面:•3.2设计文件鉴定•锅炉本体的设计文件应当经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设计文件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解释:TSGG1001-2004《锅炉设计文件鉴定管理规则》中第十六条规定:锅炉设计文件鉴定通过后,鉴定机构应当在主要设计文件上加盖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特种设备设计文件鉴定专用章应盖在设计图纸的底图标题栏上方或者右方。公司进行图纸会审必须注意。•安装方面:5.2.2安装标准锅炉安装除了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相应标准:(1)锅炉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T5190.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二部分:锅炉机组》的有关技术规定;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应当符合GB50273《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热水锅炉还应当符合GB5024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2)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对于A级锅炉应当符合DL5190.5《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和DL/T869《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的有关技术规定;对于B级及以下锅炉应当符合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和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技术规定。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5新增电站锅炉设计、安装要求•安装方面:•5.2.7电站锅炉安装的特殊要求•5.2.7.1热力系统水冲洗•电站锅炉热力系统应当进行冷态水冲洗和热态水冲洗,并且控制冲洗水的pH值为9.0~9.5。锅炉的冷态水冲洗及热态水冲洗的水质控制应当符合DL/T889《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中的有关技术规定。•5.2.7.2锅炉调试•电站锅炉调试过程中的操作,应当在调试人员的监护、指导下,由经过培训并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运行人员担任。首次启动过程中应当缓慢升温升压,同时要监视各部分的膨胀值在设计范围内。•解释:根据DL/T5437《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第3.1.2条规定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5新增电站锅炉设计、安装要求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5新增电站锅炉设计、安装要求•安装方面:•5.2.7.3锅炉机组启动•电站锅炉整套启动时,以下热工设备和保护装置应当经过调试并且投入运行•(1)数据采集系统;(2)炉膛安全监控系统;(3)有关辅机的子功能组和联锁;(4)全部远程操作系统。•解释:根据DL612《电力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12.14条规定。•5.2.7.4验收•锅炉安装完成后,锅炉使用单位负责组织验收,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300MW及以上机组电站锅炉要经过168h整套连续满负荷试运行,各项安全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2)300MW以下机组电站锅炉经过72h整套连续满负荷试运行后,对各项设备做一次全面检查,缺陷处理合格后再次启动,经过24h整套连续满负荷试运行无缺陷。•解释:根据DL/T5190.2-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第13.7.4条规定。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6水压试验锅炉安装工程整体水压试验:TSG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与DL/T5190.2-2012《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第2部分:锅炉机组》基本统一(试验压力下保压20min),最大区别是《锅规》第5.2.6条规定锅炉安装整体水压试验时试验压力允许有压降值。见表5-1。《电建规》5.7.7条规定压力保持不变。锅炉类别允许压降(△P)高压及以上A级锅炉△P≤0.60MPa次高压及以下A级锅炉△P≤0.40MPa>20t/h(14MW)B级锅炉△P≤0.15MPa≤20t/h(14MW)B级锅炉△P≤0.10MPaC、D级锅炉△P≤0.05MPa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6水压试验TSGG0001-2012《锅规》DL/T5190.2-2012《电建规》基本要求4.5.6水压试验4.5.6.1基本要求(1)锅炉受压元件应当在无损检测和热处理后进行水压试验;(2)水压试验场地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新增)(3)水压试验应当在环境温度高于或者等于5℃时进行,低于5℃时应当有防冻措施;5.7.2超临界、超超临界锅炉主汽、再热蒸汽管道水压试验宜采用制造厂提供的水压堵阀或专用临时封堵装置。水压试验临时管路与堵头的强度须经计算校核,参照本部分附录K。5.7.3锅炉水压试验前,可进行一次0.2MPa┈0.3MPa的气压试验,试验介质为压缩空气。5.7.4锅炉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应在5℃以上,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有可靠的防冻措施。三、相关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6水压试验TSGG0001-2012《锅规》DL/T5190.2-2012《电建规》基本要求(4)水压试验所用的水应当是洁
本文标题:新版锅炉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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