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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部份通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四)设备设施、保养和检查、维修制度(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七)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九)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十)组织机构和及岗位职责(十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十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十三)化学危险药品安全管理制度(十四)特种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十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十六)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十七)安全、健康奖惩制度第二部份其他安全管理制度(十八)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十九)安全生产文件的管理制度(二十)安全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二十一)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二十二)挂牌作业管理制度(二十三)回转窑专项检查管理制度(二十四)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五)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六)收尘设备管理维护管理制度(二十七)手动工具管理制度(二十八)电焊机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九)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原则(三十)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三十一)仓库、油库安全管理制度(三十二)新增设备设施及旧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三十三)交接班管理制度3第一部份通用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确保本项目各级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目标,促进公司持续和谐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4.职责4.1总经理负责组织审议、签发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4.2安全总监负责牵头组织技术安全部和行政后勤部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评估及考核。4.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车间(室)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5.管理要求5.1制定要求5.1.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因此,必须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车间(室)、班组和所有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负有的安全责任。公司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各分厂、处室编制安全责任制,并予以指导、审核。5.1.2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由纵向系列和横向系列责任制组成。其中纵向系列的包括各级领导直到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其中包含部门的正副职领导;横向系列的包括各级职能部门和各基层车间(室)、班组的责任制。5.1.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覆盖到公司所有的部门、所有的人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按照公司的机构、人员设置,所有部门、人员都要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内容4应详细明确、具体、可操作,避免责任缺失。5.1.4在制定具体的纵、横向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时,要保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其责任人员的权限职责相一致,责任制内容要与岗位工作实际相符全同,做到适宜性强,有针对性,不能笼统规定。5.2制定、沟通5.2.1公司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安全责任制,指导、审核各部门编制情况,技术安全部负责处理编制过程中的日常事务。5.2.2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5.2.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之前,技术安全部应与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充分的调查、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5.2.4技术安全部及各部门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起草完毕后,要及时征集相关人员的意见或建议。5.2.5技术安全部将各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征求意见进行书面汇总、整理,提交安全总监5.2.6安全总监提出修订意见,技术安全部组织修订,再次报安全总监审核,安全总监审核完毕,报安委会主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审议。5.2.7安全总监组织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根据会议修订精神,修订定稿,提交总经理审批后以文件形式发布实施。5.2.8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度1次)。5.3培训5.3.1安全技术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的组织工作,制定公司培训计划。5.3.2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5.3.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本部门各级人员进行安全责任制培训,应及时让下属人员了解、掌握。5.3.4机构或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应及时组织变动人员进行安全职责和权限的培训。5.3.5所有培训记录应存档备案。5.4评审5.4.1副总经理每年应至少一次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工作。当法规5标准发生较大变更或管理机构等发生重大调整等情况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对责任制进行评审、修订。5.4.2评审应根据法律法规、组织结构、安全健康管理的特点以及是否适应环境变化的情况。5.4.3评审应形成报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评审报告应上报领导审批。5.5修订5.5.1当评审报告的结论为不适宜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及时修订。5.5.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当外部环境或安全标准化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时;通过绩效评定报告要求进行修改时;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时;当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目标、指标未完成时;产品变更、工艺变化、引进新技术或新设备时。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5.5.3各部门及时修订评审出的不适宜的安全生产责任内容,修订后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经总经理批准后以文件形式重新发布,并将旧制度收回。5.5.4修订应参照相关文件管理规定执行,技术安全部保留相关材料备查5.6考核5.6.1公司应落实责任制的配套管理制度,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明确奖惩办法。5.6.2安委会不定期检查、了解各部门、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掌握、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是否缺失,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是否相符。5.6.3相关部门严格对照责任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逐级考核的方式,分“四级”考核机制,具体为:5.6.2.1安全总监对公司各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进行考核;5.6.2.2技术安全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5.6.2.3各部门负责对其所属车间(室)、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6.2.4各运行班组负责对其班组岗位、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5.6.4公司对各部门负责人的考核依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安全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制度。各部门(分厂)对班组岗位、人员依照6分解的责任制内容进行考核,每月进行,考核过程参照各部门(分厂)的内部管理考核制度执行。6.记录6.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6.2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后发放记录6.3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记录6.4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6.5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记录一)安全生产委员会岗位责任制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的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定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制:1、在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总经理审定后)颁发和实施。2、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配合人力资源部对新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4、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5、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工作。6、在党政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7、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合同、项目施工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8、定期召开下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项目和个人。10、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参与处理工伤鉴定。11、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项目的安全措施计7划,并确保实施。12、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13、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14、参加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15、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16、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1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1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第18条和《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规定,确保生产经营现场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的生产条件。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6、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为员工参加工伤保险,为作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用;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督促、检查一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负责特殊作业的最高级别的审批。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8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按规定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工作;10、自觉接受政府及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11、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副职和所辖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检查并考核其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12、安全工作与资金挂钩,设立安全奖励专项,严格执行安全考核制度,决定安全工作的奖惩。13、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三)分管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化政策、法规,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授权的责任制,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制度的有效性实施负责。2、负责组织安全管理体系运转、保持和改进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体系运行和责任制的检查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制订,组织安全标准化目标分解,组织安全标准化的策划、教育、培训和改进工作。3、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对易发事故的重点部位实施有效监测、监控,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应急措施,建立定期巡回检查制度。4、向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反映过程控制管理体系资源的适应情况、需求和建议,协助公司负责人完善或改进资源的配备。5、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适应内外部环境有关要求、事宜或问题的联系、协调和处置工作。6、将安全工作纳入各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依据,对负有事故责任的相关领导提出处罚建议。7、领导分管部门做好供应商、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审,续用选用、表现评价等工作;98、协助公司
本文标题:通用类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下发稿)(DOC2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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