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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商法 > 华北理工商法学课件01-3主要商事制度
第三章主要商事制度本章内容结构:分为三节:第一节商事登记第二节商号第三节商业账簿第一节商事登记本节包括六个问题:一、商事登记的概念和特征二、商事登记的意义三、商事登记效力四、商事登记的范围和种类五、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六、商事登记的程序一、商事登记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商事登记,也叫商业登记,是指商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2.特征①商事登记是一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其目的和意义在于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主体的资格和能力。②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公法行为,体现了国家公权的干预。③商事登记是一要式法律行为,这一行为必须依法定程序向法定主管机关履行,其登记注册的事项往往也由商事特别法以强制性条款规定。二、商事登记的意义(一般了解)1.使商事主体具有合法资格,确认能力。2.使利害关系人便于查知企业情况。3.便于国家对企业监督管理。概言之,商事登记的制度价值在于保障商事交易安全,是商法安全至上原则的集中体现。三、商事登记效力(了解)(一)对商事登记主体的效力1.强制登记主义2.发生创设法律关系的效力3.公示效力(二)对第三人的效力合法有效的商事登记,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但有下列情形,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1.应登记事项在未履行登记或已登记但尚未公告的情况下;2.已登记事项不实,不实部分不能对第三人产生对抗效力。四、商事登记的范围和种类(一般掌握)(一)商事登记范围1.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等。2.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等。3.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二)商事登记的种类1.开业登记(亦称设立登记)2.变更登记3.注销登记五、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各国不同,大体分为以下几种:1.法院,如德国、韩国等。2.法院和行政机关均为登记机关,但有分工。如法国。3.专门的行政机关,如英国、美国等。4.专门的注册中心和商会,如荷兰。我国的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是特定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知识点:商事登记立法形式《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等六、商事登记程序一、申请书面申请书;提交相关的文件;填报登记注册书。二、受理三、审查各国立法例分为四、核准发照(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五、公告形式审查(我国实务)实质审查(我国立法)折中审查(我国通说)补充:商事登记改革一、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1.登记多元化。2.登记程序繁琐。二、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统一商事登记立法。2.简化商事登记程序,全面实行商事登记现代化。第二节商业名称(商号)本节包括:一、商业名称概述二、商业名称选用三、商业名称权一、商业名称概述1、商业名称的概念商业名称,也称为商事名称或商号、厂商名称、企业名称等,是指商事主体从事商事行为(营业)时为了表明自己区别于其他商事主体所使用的名称。2、商业名称的特征(1)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使用的用以代表自己的名称。商业名称的使用者是商事主体,它依附于商事主体,但不等于商事主体。(2)商业名称是商事主体在营业活动中必须使用的名称。(3)商业名称与商事主体的特定经营对象和信誉密切相关。(4)商业名称往往能够反映出商事主体的组织形态。二、商业名称选用(一般了解)(一)商号选定的原则1、商号选定自由原则2、商号选定真实原则(严格原则)★问题:我国的商号选定原则(二)商号选定的法律限制1、商业名称的结构①行政区划名称。(例外,见下页)②字号。③行业。④组织形式。▲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1)法律规定可以在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字词的企业;(2)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3)外商投资企业。2、商号的语言文字。3、商号名称。4、分支机构。5、禁止使用的商号。6、商号单一原则。商号、字号、商标著名商标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1)构成要素不同。商号一般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商标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2)功能不同。商号可以识别不同企业的经营,商标用来区别不同的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一个企业可以有多个服务或商品的商标,但企业名称一般只有一个。(3)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商号必须经国家指定的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才能使用。商标只要不违反《商标法》所禁用的条款,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经注册就可使用,只是没有专用权。(4)专用权范围不同。商号仅在规定的区域内享有专用权,实行地域性保护。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全国享有专用权。(5)表现形式不同。商号只能用文字表示;商标的表现形式是文字、图形及其组合。(6)适用法律不同。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商标则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7)商号不得单独转让,也不允许他人使用。商标可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8)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本辖区内的商号进行登记管理,而国家商标局是授予注册商标的唯一机构。三、商业名称权(商号权)(一)概念商业名称权,也称为商业名称专用权,是商事主体基于商业名称登记而取得并享有的,对其登记注册的商业名称的排他性专有使用权。(二)登记原则:先行登记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三)商业名称登记的种类(1)创设登记(2)变更登记(3)转让登记(4)继承登记(5)废止登记(6)撤销登记2、商业名称权的性质(1)人格权说理由:①商业名称权目的在于区别不同的商事主体,是商事主体存在的基础,是法律赋予商事主体本身固有的权利,与公民的姓名权性质相同,都属于人格权。②商业名称权是专用权,其功能在于排除他人妨碍和侵害,与财产权没有直接关系,只能划为人身权范畴。(2)财产权说理由:①商业名称权是专用权,与商事主体的商事信誉密切相关,其核心就是商事信誉,而信誉,在大陆法系国家,属于商业资产范畴,因此,商业名称权是财产权的一种。②商业名称权不仅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而且可以转让和继承,而属于人格权的公民姓名权是不能作为转让或继承的标的的,因此商业名称权应属于无形财产权的一种,而不能属于人格权。(3)折衷说认为商业名称权兼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3、商业名称权的保护我国商号权的法律保护体现在:(1)同一商号登记排除制度;(2)同一商号或类似商号使用排除制度。商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1、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7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的,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3款,第20条。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巴黎公约》第2条,第8条,9条,第10条。第八条【厂商名称】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一切国家内受到保护,没有申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论其是否为商标的一部分。4、商号的转让和废止(1)商号的转让废止营业或同营业同时转让。转让合同。转让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2)商号的废止终止营业或废止商号的使用。第三节商事账簿本节包括三个问题:一、商事账簿概述二、商事账簿分类三、商事账簿的效力与保管一、商事账簿的概念和意义1.概念商事账簿是指商主体为了表明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而依法制作的会计账簿。其制作和表现形式既有书面形式,也有电子形式。商业账簿实质意义上的商业账簿形式意义上的商业账簿(法定商业账簿或法定必备商业账簿)广义(商法)狭义(会计法)2、商业账簿的法律特征3、我国的商业账簿法律制度4、商业账簿的意义二、商事账簿的分类1、会计凭证2、会计账簿3、会计报表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2.记账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后者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标准会计凭证账簿原材料采购的原始凭证专用记账凭证专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会计账簿1.日记账2.分类账3.总账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的,已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的纪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是会计账户的实物载体。会计账簿按用途可分为序时账、分类账、备查账按账页格式可分为三栏式、数量金额式、多栏式按外形特征订本账、活页账、卡片账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会计报表是根据日常会计核算资料定期编制的,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它是企业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是企业向外传递会计信息的主要手段。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分部报表和其他有关附表。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报表会计凭证商事账簿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序时账簿分类账簿备查账簿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按内容分类资金报表成本报表利润报表按时间分类年度报表季度报表月份报表按资金运动静态报表动态报表三者之间的联系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经济业务编制获取的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再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期末根据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三、商事账簿的效力和保管(一)商事账簿的效力1.商事交易各方互相计算依据2.稽核审计、计税、资产评估依据3.诉讼证据(二)商事账簿的保管1.确定期限2.不确定期限3.分类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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