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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邵院教字[2008]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过程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对人才培养质量全面的、综合的检验,是对学生毕业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毕业前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实践训练。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要认真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多学科理论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能力的训练,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培养。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实行校、系、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均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四条教务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代表学校主管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组织和管理,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问题。(二)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三)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组织全校性毕业设计(论文)检查、评估、考核和经验交流活动。(四)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活动。第五条各系主管教学的主任是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工作部署,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教学任务,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审批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三)检查和督促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工作进度。(四)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五)组织本系毕业设计(论文)评优、评奖工作。(六)负责本系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评估和总结工作。研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存在的问题。(七)做好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归档工作等。第六条专业教研室主任是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责任人,具体职责是:(一)在主管教学系主任领导下,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169(二)结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三)提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组织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进行论证,汇总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并报系审批。(四)审核指导教师编写的毕业设计任务书,经系主任审批后及时向学生下达。(五)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工作进度进行日常检查和督促,及时研究处理存在的问题;(六)组织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七)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工作,并按时整理和上报毕业设计(论文)有关材料。第三章选题第七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结合生产、科研、教学、实验室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让学生得到较全面的综合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遵循新颖性、先进性、实用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的原则。新颖性、先进性的课题,有利于把学生推到专业某个领域的科学技术前沿,及时得到最新的知识信息。先进性的课题往往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探索性,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而且包含有一定的深度与难度,有利于培养学生克服困难的精神和突破难关的能力。实用性、可行性的课题,是指紧密结合专业发展方向,选择与国民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又利于培养能力的课题。这样做既能与时代的步伐一致,也能从国家需要这么一个高度来要求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考虑到毕业设计时间短以及学生大都是初次参加工程设计(研究)的特点,选择的课题可控性要大,毕业前一般要拿出成果来,这就必须要把继承性和创造性有机地结合起来,选择的课题既要有一定的难度,又要照顾到学生的水平。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必须经专业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经系主任审批通过,报教务处确认后下达。课题可以由指导教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提出;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情况,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够完成,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要向学生公布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第十条对于理、工科类学生必须以工程设计、试验研究、测试分析、应用开发等方面的课题为主。对于人文、管理类专业学生的选题应注重当前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具有典型性、现实性、多样化的特点。论文类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文献综述类题目不能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原则上一人一题,对于个别专业,如果采用同一个大课题,则要求每一个学生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若选择老课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旦确定,指导老师应及时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审核、系审批后执行。已经批准的课题不得随意更改,更换课题必须经相应审批程序方可生效。第四章指导教师170第十三条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实际设计(科研)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验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第十四条每位指导教师单独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9人。学生数较多的专业,可以从其他专业或部门邀请指导教师。确有需要从校外聘请专家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须经人事处和教务处批准,并实行双教师指导制。即第一指导教师是校外专家,第二指导教师必须是校内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整性、规范性及设计(论文)的质量等由校内指导教师负责。第十五条鼓励指导教师跨专业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同时提倡不同专业学生合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第十六条指导教师应及时提出课题并指导学生选题。根据选题原则和要求,提出选题题目并填报《邵阳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表》,经专业教研室、系主任审批通过后供学生选择。第十七条题目确定后,及时拟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学生所在系主任审批通过后下达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包括的内容:课题名称、课题来源、主要研究(设计)内容和基本要求、已经具备的条件及进度安排等。第十八条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经常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情况,及时辅导答疑,纠正错误和问题,严格要求学生注重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指导教师因事因病请假,须向学生所在系报告,确不能继续指导的,由学生所在系另行安排指导教师。第十九条认真审阅毕业设计(论文),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设计(论文)。第二十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应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写出评价意见,包括对学生的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应用价值等进行具体评价,并给出评阅成绩。第二十一条指导学生进行答辩准备;督促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第二十二条指导教师应把培养人放在首位,教书育人。切实处理好出人才和出成果的关系,防止片面追求成果而把学生当作单纯劳动力使用的现象。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既不包办代替,也不放任自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上,有较大的提高,积极引导学生创新。第五章学生第二十三条所有学生都要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第二十四条学生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保质保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第二十五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阶段,应仔细了解与研究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及其相关资料,根据任务书规定和要求,制订出自己的工作计划。第二十六条尊敬师长,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完成开题报告和指导教师要求的各项任务。第二十七条学生应在规定的和相对稳定的场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以便教师检查171和指导。第二十八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考勤。有事须请假者,除按学校规定手续审批外,还需经指导教师同意。第二十九条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培养严格的工作作风,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第六章进度安排第三十条各系应提前(一般要在上一年度12月底以前)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专业教研室研究审查,系主任审批报教务处确认后,才能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第三十一条各系应在第七学期(专科生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和动员工作,公布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将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汇总表和工作计划安排报教务处备案。第三十二条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的四分之一,开题报告期间应完成实习调研、资料收集、外文翻译、文献综述等工作。第三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应预留1周时间作为文档整理和答辩与成绩评定工作。第三十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时报教务处,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普查和工作总结,学校视情况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复查或抽查。第七章实习调研及开题报告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带着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或选题意向进行毕业实习调研,了解现实问题,积累第一手资料,理论联系实际,完成调研报告。第三十六条结合选题进行文献资料的检索和查阅,深入了解选题的研究背景、已有成果、国内外现状以及预期结果等等。学生应具备熟练查阅中外文献资料的能力,毕业设计(论文)原则上要有外文参考文献;对于撰写毕业论文的学生,至少要查阅近五年公开出版或发表、与本课题研究相关的主要文献资料。第三十七条原则上每个学生应翻译15000~20000个字符(约3000~5000个汉字)、与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外文资料,要求内容准确,文字流畅。外语专业学生要求将同量的第二外语资料翻译成中文。第三十八条学生经过毕业实习调研和文献检查后,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包括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国内外现状和水平、课题的研究方向、工程技术方案、准备采取的措施以及预期结果等。第八章毕业设计(论文)内容第三十九条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对选题进行综合分析,工科毕业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方案比较、选择等。第四十条论文的主要观点相对前人研究成果应有改进或有自己的见解,工程设计中涉及的工艺、技术问题等要有改进和提高。要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把实践结果上升到理论认识或应用理论的高度,最终解决实际问题。第四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文本要求理论依据充分,数据资料准确,立论正确,论证严172密,公式推导正确,逻辑推理能力强。文字表达通顺、层次分明,文字编排符合毕业设计(论文)编写规定。第四十二条所绘制的工程设计图纸必须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结构、工艺合理,视图正确,尺寸标注齐全,文字及图表说明完备,并尽量采用专业绘图软件绘制。第四十三条能结合毕业设计(论文)使用计算机进行编程、录入、编辑、数据处理和结果输出等。对于纯软件类课题,软件文档要求齐全,包括有效程序软盘、源程序清单、软件设计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软件测试分析报告及项目开发总结等内容。第四十四条毕业论文文科一般不少于10000字,理科不少于7000字,工科不少于20000字(含相关数据表格和附图)。第九章答辩与成绩评定第四十五条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毕业答辩。答辩方式视课题内容、特点由各系决定。学生答辩前,其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先经指导教师和评阅人(非指导教师)评阅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毕业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必须由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不能担任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人。第四十六条毕业答辩以系为单位,组成以系主任为首的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9人组成,由系主任挑选教学水平和学术水平较高的讲师以上教师担任,高级职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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