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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1第一部分考勤管理及制度1、总则1.1为进一步强化本公司劳动纪律,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生产、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1.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1.3本条例所称员工是指与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所有从业人员。2、考勤制度2.1公司实行考勤管理制度,考勤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办公室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考勤员承担。2.2考勤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办事公道、不徇私情、严格按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2.3考勤员要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原始凭证,及时汇总填写《考勤登记表》附表1,并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公司人事部。2.4当月《考勤登记表》于次月2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上报至公司人事部,公司人事部建立员工考勤记录台帐。2.5上班期间员工如需外出办理公务,应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报告。2.6员工因公外出未能在下班前及时赶回公司,须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否则将依据本条例规定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进行处理。3、工作时间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23.1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员工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8小时工作制。上班时间暂定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3.2公司个别部门(工程部、销售部、司机班等)根据具体的工作情况及特殊需要,需调整作息时间,须呈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公司人事部备案。3.3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有效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4、法定节假日规定4.1全体员工放假的节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5、病事假制度5.1病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确需休息的,必须持病历卡及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病休证明,可请病假,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人事部备案。5.1.1凡员工因病及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休息的,应在当日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后及时填写请假卡。请病假1天以上应持有公司指定医院提供的合理病假条和就诊证明。没有休假证明的以事假计。5.1.2员工休病假以半天(4小时)为统计单位。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天计算。5.1.3病假天数计算从医院病休证明上的准假日期开始,若连续病休,期间的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均计算医疗期内。工作满一年后员工如留医,第一年可休带薪病假一天,第二年三天,第三年五天。员工休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事假及年休假期间患病的仍按原假考勤,不做顺延。5.1.4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病假。5.1.5员工病假月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天,五天之内的病假按以下标准计发工资:基本工资/21.75×80%;员工病假月累计超过五天扣发当日工资;病假超过一个月,每月发300元工资,员工病假超过6个月的应做停薪留职处理。按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其本人一个月工资。5.2事假:5.2.1员工个人或家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工作时间内亲自处理的,可请事假。事假原则上1个季度不超过2天,1年不超过8天。如遇特殊原因,可酌情处理。但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卡申请事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5.2.2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可以以年假优先冲抵事假。5.2.3员工休事假以半天(4小时)为统计单位。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一天计算。5.2.4事假期间,扣发当日工资。6、旷工6.1以下行为视为旷工:6.1.1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休假的。6.1.2未经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擅自离岗休假的。6.1.3上班时间脱岗,办私事或拒绝工作的。6.1.4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执行正常工作的。6.1.5无故迟到30分钟以上的。6.1.6三次无故上、下班不签到,外出没有说明按旷工一天计算。6.2旷工的处理:6.2.1旷工一天按日标准工资的3倍予以处罚。6.2.2累计旷工1-2天的,按日标准工资的3倍予以处罚;累计旷工3-5天的,除按日标准工资的3倍予以处罚外,另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累计旷工10天或连续旷工3天的,除按日标准工资的3倍予以处罚外,另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做开除处理。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47、加班管理制度7.1加班的安排:7.1.1公司业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而时间又无法另作安排的工作,如展示会、招聘会等,可由部门经理安排员工加班,员工自行加班不予承认。若无工作上的需要,员工在下班后不允许在公司处理私事。7.1.2员工加班后应填写《加班表》附表2,详细写明加班日期、工作内容,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于办公室每日备案,每月月底报人力资源部。7.1.3部门经理应对《加班表》进行严格审核,凡应在工作时间完成的日常业务范围的工作一律不计算加班。不符合加班标准的加班,如被部门经理批准,其相应加班工资从部门经理的工资中扣除。7.1.4员工加班每次在1小时内不计;员工加班应尽量安排轮休,无法安排的,加班月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时间部分由部门经理强制安排轮休;员工自行安排轮休的,应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方可轮休。当月病、事假优先以加班时间冲抵。7.2加班工资计发办法:7.2.1员工加班以小时计。小时加班基准工资=基本工资÷(21.75天×8小时),小时加班基准工资不高于10元/小时。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第二条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7.2.2加班工资发放办法:工作日加班每满1小时,按小时加班基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加班每满1小时,按小时加班基准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每满1小时,按小时加班基准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57.2.3以下人员不依此则计算加班:7.2.3.1销售部员工;7.2.3.2项目经理以上或相当于项目经理职位员工每月可享受4次,每次不得超过2小时,月累计不超过8小时的休假,不计加班;7.2.3.3出差员工;7.2.3.4司机;7.2.3.5公司确认的其他人员。8、请销假程序8.1员工请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病事假、公假等,本人填写《请假申请表》附表2,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准假,并报公司人事部备案;三天以上的病事假、公假等,由部门负责人在《请假申请表》签署意见后,还须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才予执行。员工在办妥手续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否则视为旷工。8.2部门负责人如需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公司人事部备案。8.3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事前履行请假手续的,应按审批权限口头或电话提前报告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还必须补办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履行请假程序而擅自休假者,一律视为旷工。8.4员工请三天以上的病假、事假、工伤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年休假、假期结束后上班之日要到公司人事部办理销假手续。假期已满需续假的,应按请假程序续假,经批准后方可续假。8.5员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一个月累计2次的,按事假壹天处理;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一个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2小时以上,按旷工壹天处理,旷工按日工资标准的3倍予以处罚。8.6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一个月内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七天的,公司有权予以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69、外出登记制度9.1公司各级别与职位员工如遇外出办事再来上班或外出办事不返回公司,需要在外出前告知部门备案,部门在每日报给人力资源部考勤中予以说明。但外出员工在到公司与离开公司时需做考勤记录。未经登记的外出工作按未出勤记录。9.2已预约好的第二日工作,不经由公司出发需在前一天下班前在部门登记,第二日何时到公司何时签到记录考勤。外出与签到记录应相符合。9.3部门每日提交外出与考勤记录给人事部。外出不予登记视为旷工处理。10、附则10.1本条例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10.2本条例解释权属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人事部。10.3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条例内容相抵触的,按本条例执行,执行过程中公司如有新的指示、规定再另行通知。第二部分福利管理制度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2011年起公司修订福利与休假管理制度如下。保险制度:1、社会保险制度1.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由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社会保险,以每年度各地区劳动局颁布之政策为依据,确定每位员工的交纳基数与交纳比例。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71.2社会保险之参保条件依各地区劳动部门有关规定。2、商业保险2.1意外伤害保险:以员工定级工资的36倍为交纳保额,以年度为期限交纳。2.2补充医疗保险:公司按年度为员工交纳该项保险。员工子女与配偶可享受公司谈定之交费额度一起自愿参保,费用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2.3商业保险参保条件需指定为经过试用期,并与公司签有正式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2.4商业保险项目与条款公司将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综合因素逐年考虑,非必须项目。3、休假与相关福利制度3.1年假3.1.1休假办法3.1.1.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带薪年假7天;工作满三年以上五年以下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2天带薪年假。3.1.1.2年休假不包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3.1.1.3年休假可以连续使用,也可间断使用。3.1.1.4年休假可以冲抵病、事假使用,也可用来探亲、休息、旅行等使用。3.1.1.5年休假只限当年度使用,不得累计。3.1.2年假计算方法3.1.2.1员工于年度1月1日-3月31日入职,次年享受年假5天;4月1日-6月30日入职,次年享受年假4天;7月1日-9月30日入职,次年享受年假3天;10月1日后入职员工次年不享受年假。3.1.2.2年假年度计算,每年6月30日前入职计为一年;6月30日后不计。如某员工2000年6月30日入职,到2002年年终计为入司三年,2003年的年假即为十天;如某员工2000年7月1日入职,到2003年年终计为入司三年,2003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8年的年假仍为七天,2004年方计为十天。3.1.2.2离司后重又回到公司工作的员工,以最末一次入司时间为准计算年假。3.2年假申请有关规定:3.2.1员工休假应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进行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核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休假需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批。3.2.2每年度休假起始期限同公司财政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3.2.3因公司业务繁忙无法安排年假的,按本人日基本工资的100%补发相应天数的工资,年休假日补助的最高限为税前50元。3.2.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年休假:3
本文标题:行政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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