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住户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住户投诉处理工作规程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第1页共1页1.0目的规范投诉处理的工作程序,确保住户的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2.0适用范围适用于管理处对投诉的处理工作。3.0定义3.1有效投诉: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在管理服务、收费、治安、水电供应、清洁、设备(设施)维护过程中,住户对服务质量不满意的投诉。3.2无效投诉:是指超出管理单位服务、职责、权限等范围以外的,住户要求某项特殊服务或由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的问题,物业管理单位不能满足时的住户投诉。4.0职责4.1事务部前台接待事务助理负责对住户投诉的记录和协调处理工作。4.2工程部、保安部、保洁部均按照事务部对投诉处理的安排或计划具体解决有关问题。4.3管理处经理负责对所辖工作投诉处理的效果检查。5.0工作程序5.1事务助理由事务部前台或其它途径接到住户投诉后,首先向住户道歉,对其投诉的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区别是有效投诉还是无效投诉。5.2对于住户的有效投诉,事务助理应在《住户投诉记录》上做好登记,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5.3事务助理对无效投诉要向住户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根据有关法规、条例说明不能解决的原因,消除住户误解。5.4相关部门在接到投诉通知后应限期(一般在两天内)解决,特殊情况应向管理处经理汇报,按5.6条执行。5.5工程部、保安部、保洁部等相关部门在处理完投诉问题之后,要迅速将处理结果通知事务助理,由事务助理安排100%对住户进行回访。5.6对较严重的有效投诉,事务部前台应及时向管理处经理汇报,由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讨,落实解决措施及责任人,限期进行处理。5.7事务助理负责将投诉处理结果记录在《住户投诉记录》中,并由具体解决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认可,同时将有关信息反馈至事务部主管。
本文标题:住户投诉处理工作规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7003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