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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险隐患立案、销案制度1、凡检查出的火险隐患必须逐项立案,详细填写《火险隐患登记表》,表中要注明“一般或重大。《火险隐患登记表》由保卫部门负责填写。2、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必须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发给整部门限期整改,双方负责人要分别签字。《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发给整改部门,一份抄关公安机关,一份留存。3、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报消防监督部门,并由单位法人或防火负责人组织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定人定时整改。4、火险隐患整改到期后,保卫部门要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要填写在《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直到隐患消除。防火宣传制度1、单位每年配合市、区防火委组织两次以上有声势,有规模的消防集中宣传活动。2、党、政、工、团、妇每月要利用广播、电视、板报、专栏、标语、各种会议等形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及防火灭火常识。3、班组每周向职工宣传一次消防基本常识。4、干部职工要利用《消防报》等消防资料自觉进行消防知识学习,达到消防知识“三懂三会”。5、每季度组织一次义消队员学习消防知识,每半年组织一次义消队培训和灭火实战演练。6、对特殊工各人员、值班人员、新工人及交换工种人员先培训后上岗,未培训合格不能上岗操作;易燃易爆工种人员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专业培训发给《消防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防火安全检查制度1、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科室、车间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班组每日三查;重大节日和公休日前普遍检查一次,冬、夏防组织重点检查。2、单位检查由法人代表或防火负责人带队,保卫、后勤等有关人民员参加;车间、科室、班组由负责人带队进行检查。3、检查要仔细、全面,不能留死角。重点检查:用火用电、消防通道、易燃可燃特存放、值班、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职工消防宣传教育情况。4、检查由检查人员作好登记,对发现的火险隐患要详细记载,限期整改。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和被查部位的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一是难以整改的火险隐患及时上报,未彻底整改前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5、对限期整改的火险隐患到期要组织复查。对火险隐患拖延不改的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实施处罚,必要是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处理,做到“隐患不消除,工作不停止”。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1、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任何人不得将火灾隐瞒不报、谎报或故意拖延报告。2、火灾发生后,应组织人员协助公安机关保护现场。3、成立以防火负责人为组长的火灾事故调查小组,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任何人不得提供伪证,更不得干扰阻碍火灾调查工作。4、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处理。5、火灾调查处理结束后,保卫部门应写出火灾调查报告,并建立火灾档案,存档备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由单位保卫部门确定专人统一管理和登记,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管理人员,必须由经专业培训,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担任。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完整、好用,对过期限失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应及时更换、维修。3、不是埋压、圈占消火栓。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灭火器摆在明显、通风、干燥、易取的地方。4、不得损毁或挪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损坏照价赔偿,并按规定处罚,防止消防器材被盗。5、因特殊情况需移动消防设施、设备的,必须由保卫部门向消防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同意后方或移动。6、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消火栓、防排烟设施、应急照明系统等消防设施必须与具有消防产品维修资格的单位签定维修合同,定期检修,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7、消防控制中心应设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守岗位,及时处置突发事故。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设置生产、生活固定用火点,事先报保卫部门审批并确定专人管理。2、动火人员必须具有消防安全知识,未经消防知识培训合格不能上岗。3、用火时必须有责任能力的人在现场,人离开时要熄火并对火星、余火进行安全处理。4、在动火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设置在通风、干燥、明显、易取的地点,保持清洁卫生。5、具有火灾危险场所禁止动用明火,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报保卫部门和防火负责人审批,易燃易爆场所,娱乐场所等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必须报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动火时必须采取严密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线路与用电设备专业电工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协助,保卫部门监督。2、所有电气线路与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有电业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的人员实施,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3、电工人员在电线种类、线径大小的选择、连接及电器设备的安装中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安装设计规范》,严禁违章操作。4、电工定期对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5、电气线路上必须安装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设施,在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安装稳压器。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有工作人员在现场守护,人离时要切断电源。6、严禁乱拉扰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直接在电热器具上烘烤物品,严禁在电线配电板、灯具及用电设备附近或下方堆放可燃物。仓库内白炽灯不超过60W。7、在变、配电房及大功率电器设备附近配置足够的气体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通风、干燥、易取的地点,并保持清洁、完整、好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单位、社会团体防火负责人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2、组织实施逐组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6、组织防火检查,消防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7、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8、组织制定火灾灭火作战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9、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保卫科长消防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执行单位防火负责人和上级部门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和指示。2、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阶段性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3、组织制定本逐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下发执行。4、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5、组织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后提出整改险隐患的方法,督促整改火险隐患。6、对单位内部的新、改、扩建工程,装修工程、生产、经营、销售、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歌舞厅、旅馆、餐厅等公共场所及火灾危险场所动火进行审查,并报防火负责人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7、组建管理好义务消防队,训练义消队员。8、配置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完整好用。9、制定和落实灭火作战方案,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保护好火灾损失。10、报告火灾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对火灾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11、及时查处消防违章行为,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基层单位和个人报请领导给予表彰奖励。义务消防队长职责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2、培训义务消防队员。3、熟悉责任区消防情况,制定灭火预案组织义消队开展演练。4、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险隐患,制止违行为。5、担负重大节日和重要设施的消防执勤。6、管理和维护消防器材、设施、设备。7、发生火灾时,指挥义消队员迅速投入扑救。8、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消防设施、设备为、器材管理人员职责1、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消防规章制度。2、熟悉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维护方法。3、将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配备时间、位置、金额等进行详细登记造册,记录在案。4、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进行维护、检查、清扫和调试,定期加压、换药和更换。5、对报废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列出清单报保卫部门负责人和单位防火负责人审查,对报废的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及时申报添置。6、制止埋压、圈占、损毁、盗用消防设施、设备或者将消防器材挪作他用的违章违法行为,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7、因工作关系需暂时关闭消防水源、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的,须事先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实施。8、扑救火灾。锅炉工消防工作职责1、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2、熟悉锅炉的各种性能及火灾危险性、爆炸性和防火知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3、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要及时上报。4、管好消防器材,并掌握期使用方法。5、作好锅炉运行记录,及时报警,及时扑救,并上报。公共文娱体育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公共文体场所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全面责任,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2、凡新、改、扩建或内部装修公共文体场所,应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举办大型公共文体经贸活动须事先向消防监督部门报批。3、不得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的危险品仓库及耐火等级低的建筑特和负二层以下的建筑物内设置公共文体场所。不得在居世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场所。4、安全出口处不得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或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档物。公共文体场所在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5、公共文体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负责安装和检查维修,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线路。6、地下和高层建筑内的公共文体场所严禁使用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罐,任何公共文体场所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7、公共文体场所内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电焊、气焊,确需动用明火,电焊、气焊的,必须事先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采取严密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8、公共文体场所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的人数。9、公共文体场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度、消防宣传教育检查制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在营业时和营业结束后,应当指定志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和值班。10、公共文体场所应确定防火负责人,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组建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11、公共文体场所应当按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种类的灭火器材,应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救生器材和报警电话。消防器材及设施、设备必须确定专人管理维护,使之完好有效。12、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离开现场。13、对履行职责好的的人员给予表彰或奖励,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差的人员给予处分。
本文标题:保卫科消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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