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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办法(试行)为了考核验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成效,发挥示范县工作在促进优质、高效烟叶生产、初加工、流通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一、考核验收的范围凡承担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在示范县建设工作按计划完成后须进行考核验收。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一)由国家局组成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考核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负责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验收组主要由国家局(总公司)相关工作主管部门、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以及省级局(公司)、中烟工业公司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有关人员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二)验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国家局委任,成员由具有中级以上或相当职称的2~4人组成。(三)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考核验收—2—工作。三、考核验收办法和程序(一)考核验收办法考核验收采取现场综合考核、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验收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单”(以下简称“验收单”)。考核验收工作一般为3天。(二)考核验收程序1.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在按计划完成示范项目后,先对照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若自查结果表明示范工作已基本达到项目要求,可向所在省级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附自查报告。2.省级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对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进行初审后向国家局科教司提交考核申请报告;国家局科教司根据省级局的申请报告及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查报告,组织验收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3.现场考核主要内容:(1)听取工作汇报。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领导小组成员简要汇报项目执行期间相关组织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示范工作的主要成就(包括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2)抽查相关资料。验收组根据“验收单”所列的“验收项目”和“考核内容”,随机抽查反映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的年度计—3—划、实施方案、质量管理文件、标准文本、工作总结等文件,以及反映以上情况的运行记录和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有条件的可同时观看录像、照片等多媒体材料。(3)现场考核检查。验收组随机抽查2~3个示范点,按照“验收单”所列项目考核验收。主要包括:查看标准化种植示范田及示范区标识;检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保障情况;进行田间测产、测质,考核示范县连片地域单位面积产量和品质;根据时令等实际情况,对有关标准化培育、种植、田间管理、自然灾害预防、植物保护、科研、培训、加工、生产、烟叶收购和工商交接等进行特定项目现场检查;走访基层组织和农户,了解技术人员和农民接受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培训情况,以及掌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标准化生产操作、烟叶质量等级、烘烤技术等相关技术的熟悉程度;检查相关配套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4.验收组经过充分协商,逐项填写考核验收纪要,提出考核验收结论。5.考核验收结论在验收组组长及所有组员签字后,应向被验收单位通报,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烟叶标准化生产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四、考核验收材料的报送考核验收工作完成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组向国家局报送有关材料一套,包括:按要求填写的“验收单”、与“验收单”中“主要依据”一栏有关的文字材料及考核验收结论报告等。—4—五、考核验收标准和示范县资格的认定考核验收得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为不合格;得分在60分~70分(不含70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为基本合格,但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限期整改;70分以上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为合格。对考核验收成绩合格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国家局将根据验收组提交的报告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考核验收综合得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由国家局授予“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市)”的称号;得分名列前茅,并且在85分以上(含85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将被授予“国家级烟叶标准化优秀示范县(市)”荣誉称号。对于限期整改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整改期限为1年;整改工作完成后需向国家局提出复验申请。荣获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称号的有效期为3年。示范县每隔3年要进行一次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称号;在示范县称号有效期内,国家局每年都将组织工作组对示范县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抽查的比例不低于示范县总数的20%),抽查和复验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六、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已经获得示范县称号的要撤消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称号:1.经国家局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发现使用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有坑农、害农现象的;—5—2.所用烟草种子或所产烟叶被证实含有转基因成分的;3.在农药使用上违反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所产烟叶经国家局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并受到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4.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达不到国家局规定的要求,并且被国家局通报批评的;5.经查实,发现有伪造记录、数据,弄虚作假等欺骗性行为的。—6—附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单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名称:验收项目考核内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验收纪要具体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得分主要依据一、示范县项目组织管理(10分)1.示范县项目组织领导(4分)(1)县(市)政府重视程度(2分)a)成立有相应的领导小组;(1分)b)政府领导支持,有相应领导参加或任职领导小组;(0.5分)c)有关部门(如:技术监督、农业部门等)参加。(0.5分)(2)成立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分)a)有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1分)b)有技术工作组;(0.5分)c)有物资保障小组。(0.5分)2.示范县项目组织管理(6分)(3)组织机构建设(3分)a)组织机构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有完善的县、乡、站网络管理体系;(1分)b)有具体的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1分)c)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图。(1分)(4)领导小组工作情况(3分)a)每年至少召开2次标准化专项工作会议;(1分)b)每年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并安排各项工作;(1分)c)每年至少对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2次检查。(1分)二、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综合标准化体系的建立(15分)3.建立完整的综合标准化体系(10分)(5)标准文件适合需求,地方标准实用性强,格式规范(4分)a)遵循标准使用原则,即:标准采纳顺序依次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2分)b)地方标准的制订符合制标程序,科学严谨,并适合行业和市场要求。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完整,便于操作。(2分)采标、制标不规范的,每条扣1分,本项分数扣完为止。(6)、标准化体系完整,能够涵盖烟叶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监督、培训、考核、检测、记录等方面(6分)质量手册、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原始记录等标准化体系文件完整无误。主要包括6个方面:a)基础通用标准;(1分)b)种子及品种标准;(1分)c)生产技术标准;(1分)d)烟叶收购标准;(1分)e)产品质量标准;(1分)f)服务标准。(1分)4.标准化体系在行业内的水平(5分)(7)综合标准化体系在行业内的水平(5分)验收组对标准化体系总体评价:a)处于行业内领先;(5分)b)处于行业内先进;(3分)c)处于行业一般水平。(0分)—7—续表1验收项目考核内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验收纪要具体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得分主要依据三、技术标准的贯彻落实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45分)5.资金投入状况(4分)(8)国家局、国家质检总局补助经费使用(2分)国家局、国家质检总局补助经费支出合理,专款专用。(2分)(9)省、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资金投入(2分)经费投入有保障,省、地、市烟草专卖局(公司)能够及时按照示范县项目合同的要求投入配套经费。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合理使用,落实到位。(2分)6.物资供应保障(7分)(10)烟用农业生产资料统供率(5分)种子的统供率达到100%;育苗、肥料、农药、地膜等烟用物资统供率达到90%以上。(5分)任何一项未达标扣1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11)定期开展农资质量监测(2分)在农时关键环节普遍对农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测。(2分)7.基础设施建设(3分)(12)标准化烟站、调制设施、烟水配套等(3分)a)烟站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烟站仓储、分级、收购等能达到标准化的要求;(1分)b)调制设施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1分)c)烟水配套面积达到60%以上。(1分)8.标准的宣传贯彻(13分)(13)技术推广体系建立(3分)a)公司、站、点技术推广体系完备;(1分)b)公司技术推广、示范宣传部门活动经费充裕、宣传设备齐全、手段先进;(1分)c)人员配备充足;结构合理。(1分)(14)举办培训班,赠送、印发技术标准资料,技术骨干培训情况(6分)a)每年有计划派技术人员参加行业技术培训或学习5人次以上;(1分)b)县、乡、村、户层层开展标准培训;(2分)c)技术人员入户指导,并有完整记录;(2分)d)农户有相应技术标准资料。(1分)(15)相关技术人员和农户对质量、标准的认识程度(4分)a)技术人员和农户充分认识贯彻执行相关标准,实现科学种烟的重要性;(1分)(相关人员认识不到位,每人次扣0.5分。*)b)技术人员对烟叶生产技术标准有全面正确的掌握,能准确的判断烟叶品质、等级,能正确指导农户烟叶生产的整个过程;(2分)(农户反映技术人员技术不全面,每人次扣1分。*)c)烟农对烟叶品质、等级有一定的判断能力,能自觉的学标准、用标准。(1分)(抽查到生产技术差,积极性差的农户每人次扣0.2分。*)注:以上以验收组现场考核及随机抽查为准。9.标准落实(10分)(16)烟叶生产、初加工、收购、仓储、工商交接等过程标准、规范的落实(10分)以下各项标准落实情况每项2分,由专家组酌情打分:a)烟叶生产;b)烟叶初加工;c)烟叶收购;d)烟叶贮藏、运输;e)工商交接。10.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2分)(17)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2分)积极推广应用经国家局、省、地方验收的新技术新工艺和其他科研成果,支持开展地方科研工作。(2分)注:考核时由专家调查研究后酌情打分。11.监测机制(4分)(18)建立监测机制(4分)a)建立有质量监测机制;(2分)b)有详细的质量跟踪记录。(2分)12.奖惩兑现(2分)(19)县(区)、乡、村层层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并付诸实施。(2分)a)县(区)、乡、村层层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责任制,户籍化管理完善;(1分)b)严格兑现奖惩,并有记录。(1分)注:考核时由验收组调查研究后酌情打分。—8—续表2验收项目考核内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考核验收纪要具体内容及分值评分标准考核项目完成情况考核得分主要依据四、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及综合质量评价(16分)13.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3分)(20)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3分)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80%以上(含80%)的要求,达到80%以上(含80%)。(3分)注: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以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数据为准。14.烟叶质量评价(8分)(21)有承检资格的质量监督部门或权威科研机构对示范县烟叶质量的评价(8分)a)中上等烟叶比例较示范以前提高达到2%(2分);(以省、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数据为准。)b)每年应有完整的具有承检资格的质量监督部门或行业权威科研机构对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烟叶质量的评价记录;(3分)c)验收组根据检测记录中显示的烟叶质量水平,酌情判分。(0~3分)15.烟叶供应企业情况(5分)(22)是否进入全国36家重点卷烟企业(2分)烟叶进入36家重点卷烟企业。(2分)超过1家的,每家企业奖励0.5分,但奖励累积不得超过3分。(23)企业或其他用户的满意程度(3分)a)非常满意、诚信度高;(3分)b)基本满意、诚信度较好;
本文标题: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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