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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工作行为规范第一条服务规范一、仪容仪表:学校老师需保持服装整洁,工作期间应穿正装,维护教师形象。二、微笑服务:在接受校内外人员的询问时,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三、用语:自任何场合需用语规范、文明,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四、现场接待:接待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者时,应文明、礼貌、热情、真诚,为其做好辅导咨询工作。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五、接待完毕:辅导老师在接待完学生之后,必修整理好接待现场,之后需向前台说明接待结果,以确保前台数据的准确性。六、前台人员必须每天登记好来访记录,随时和辅导老师保持联系,以确保学员资料的全面性,同时辅导老师应积极配合前台工作人员。七、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声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第二条办公秩序一、工作时间各部门老师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二、各部门老师一律不得在办公场地用餐,吃带瓜果皮壳的零食,以保持工作场地的清洁。三、各部门老师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办公椅应放在办公桌下面,保持个人物品整齐,桌面清洁。四、各部门的专用设备由各部门安排值班人员每日清洁,学校的公用设施则定期组织全体老师进行清洁保养工作。五、如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者发生故障时,老师应立即向后勤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第三条相关规定一、全体老师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同事之间应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努力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二、全体老师应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旷工、缺勤、迟到、早退,如有需要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手续。三、校内老师不得在任何办公室与教室走廊上抽烟,任何老师在接待家长时不准抽烟,上班时间不得上网聊天,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第四条责任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学校的监事会,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20-200元的扣薪处分。第四章请假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老师的身心健康,使各位老师能更好的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请假假别:教师请假分为事假和病假两种;每位老师每月有带薪假一天(包括事假和病假)第三条、请假手续一、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请假,特别在请假期间有课的老师。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的需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二、事假请假手续:请假教师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假单,于事假一天内填写请假单,并交本部门主管处。两天以内的事假由本部门主管批准即可,两天以上的事假必须由部门主管和校长同时批准方可。三、病假请假手续:与事假请假手续相同。但假后必须出示医院开的病假证明。第四条、由于特殊原因(如突发事件、突然生病)无法经书面形式提前请假时,请假人必须打电话与部门主任请假,并在上班一天内及时补齐相关手续,经人力资源部证实后可以以事假和病假处理,否则视为旷工。第五条、奖罚措施:事假一天扣除当天工资,半天以一天计;三天以上者扣除每天150%的工资;病假一天扣除当天底薪,如有医院病假证明的除外,半天以一天计,每月只有三天。(当天底薪=底薪总额/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无请假手续的每天扣除100元,两天以上者自动离职,并扣除全部工资。第六条、婚嫁、丧家及其他的事假经校长批准,不扣除底薪。第七条、当月全勤者(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者)奖励50元。第八条、所有请假单交由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保管。第九条、监事会会同人力资源部执行本制度,经校长批准颁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第五章人事制度第一条为使人事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面试合格人员,经批准后到岗,均有十天至一个月的试岗期,试岗合格后进入试用期,一般员工试用期间以一至三个月为原则,可依据实际情况延长或减短。试用期内,考察员工品德素养、工作能力、业绩表现等方面,视具体表现来确定试用期长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评定不合格者,应即停止试用并终止聘雇关系。入职员工到岗当月内,将以下资料提交人力资源部并交验证件:交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暂住证、上年度体检证明原件,并提供A4规格的复印件一式两份;蓝底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转正后交)部分岗位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本市户口人员担保函,经审核无误后,正式入职。由行政人力资源部员工负责安排座位、认识公司同事,领用办公用品等,然后由其部门主管负责安排工作,进入工作状态。第三条转正一、员工在试用期满前10个工作日即可填写《转正申请表》,交由部门主管考核评估。二、部门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填写《試用期考核表》,如同意该员工转正,则将《試用期考核評分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审核评估,报校长批准。三、依据考核评分及综合表现依据入职时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工资调整定级。四、试用期内,请假次数累计不得超过三次,累计天数不得超过五天。凡超过的员工转正将推迟或离职。第四条离职一、离职员工辞职、公司辞退员工,均属离职,辞职、辞退条件按《劳动法》及所签《劳动合同》执行。二、员工要求辞职的,试用期内提前7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表》。三、公司辞退员工的,由部门主管提出《辞退申请书》,经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并监督进行工作交接。四、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触犯法律等原因而被辞退(开除)的,不予补偿。五、离职员工填写《离职单》,办理移交手续。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于下个工资发放日将其应结算的工资等款项汇入员工工资账户。被辞退员工不能再次被聘用第五条本公司人事制度框架图:二、学法部1.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学生成绩有一定程度的提高。2.根据学生情况,制定完善的教学计划,要掌握每个学生的成绩变化,及时把情况同家长交流。3.爱岗敬业、关心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4.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教务部安排的上课和试听。5.教师上下课:监督教师按时上下课,对于没有做到的老师适时进行提醒六、行政校长财务主管教务主任后勤主管招生老师教务助理前台班主任任课老师招生主任1.掌握公司整体情况: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关注员工心理变化,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并记录在案。2.公司制度和章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司章程和制度的制定和调整,监督员工执行情况,结合薪酬制度进行激励和惩罚。3.课程安排:根据学习进度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和教师,协调教师完成教学进度,及时和学法部进行沟通,完善课程设计,掌握学生学习情况。4.培训:将公司各部门培训章程整理成文档形式,对教师、咨询师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顺利理解公司文化,融入公司氛围,做好本职工作。5.文案:随时根据需要进行各种文案整理工作,监督相关事项的进行情况,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记录。6.员工入职、离职手续:按照“启帆教育员工手册”的要求,办理员工入职、转正、离职等事项。注:各部门需要严格按照附件“启帆教育各部门流程“(附件)的要求开展工作。第六章乐捐制度第一条为了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更好的落实,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相关乐捐制度一、上班迟到、早退乐捐规定:第一次迟到警告,第二次乐捐10元,3次以后每次50元计算。二、所有老师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违者乐捐100元。三、旷工乐捐制度:当月无故旷工一天,乐捐100元,当月无故旷工两天乐捐300元,当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立即除名。(并扣发当月工资)四、必须参加的培训或会议乐捐规定:凡学习与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培训或会议,迟到,早退乐捐规定与第二条同:无故缺席乐捐规定与第三条相同。第三条工作上班时间:如查岗时发现擅自离岗,串岗:乐捐50元/次。第四条上课时间老师无故缺席的每次100元,引起家长和学生意见的,每次乐捐200元。第五条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乐捐规定第一次乐捐20元,第二次乐捐50元,第三次乐捐100元,以后每次乐捐100元。第六条严禁学校老师在校内大声喧哗,对影响到学校办公或破坏学校形象的喧哗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50元不等的乐捐罚款。第七条严禁代课老师私自协调课程安排,如协调需经教务部批准,否则处以100-200元的罚款。第八条监事会安排走廊垃圾桶的垃圾处理值勤人员,值勤人员须在值勤日清理垃圾桶,监事会定时检查。如发现垃圾未清理,第一次乐捐10元,第二次乐捐20元,第三次乐捐50元,以后每次乐捐50元。第九条学校各区的卫生负责区由各部门负责,监事会定时或不定时检查。如发现卫生未清理,值日老师第一次乐捐10元,第二次乐捐20元,第三次乐捐50元,以后每次乐捐50元。第十条乐捐手续:第二条一到四点由监事会出具考勤登记表,按照考勤登记表上的情况进行评定,乐捐款项从该月薪资中直接扣除。第十一条第三条到第九条由监事会执行并当场进行警告,开具罚单,乐捐款项从该月薪资中扣除。第十二条乐捐所得经费之使用:乐捐所得经费由财务部拨给监事会,用于奖励表现优秀者,作为监事会补充活动经费,组织安排全体老师活动之用。第十三条乐捐所得经费不足以奖励表现优秀者时,奖励经费将由监事会向财务部申请。第十四条监事会执行本制度,经校长批准颁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第七章教师考核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做到制度公开,奖勤罚懒,特制定以下教师考核制度。第二条本学校教师分为试用期教师、一级教师、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四个级别。一、试用期教师:熟悉所任科目教材,熟练掌握考试大纲多向老教师虚心学习,多与老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在试用期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到3个月,具体视考核和平时表现而定)。试用期待遇:基本工资+课时费+试听补助+加班补助。二、一级教师:试用期满进入正式期后,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合格,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者即提升为一级教师。待遇:基本工资+课时补助+试听补助+加班补助+午餐补助。三、骨干教师:教师转正期满一年后,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合格,教学水平达到一定高度,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较高者即提升为骨干教师。待遇:基本工资+课时补助+试听补助+加班补助+午餐补助。四、特级教师:教师转正期满两年后,能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各项考核指标优秀,能在本学科教学中起到学科带头人作用且学生及家长满意率较高者即提升为特级教师。待遇:基本工资+级别工资+课时补助+试听补助+加班补助+午餐补助。第三条考核细则(每位教师每月总分为100分):一、迟到(包括上班迟到)早退(包括上课早退)每次扣三分,旷工一天扣10分。二、学员或家长投诉每次扣8分,情节严重导致退费者扣十分。三、备课笔记和教学计划总分值为25分,每次检查优秀者5分,良好者3分,及格者2分,不及格者1分,没有者0分。四、试听成功率达到75%以上者为满分20分,试听成功率达60%以上者为16分,达到50%以上者为12分,达到40%以上者为8分,达到30%以上者为6分,30%以下为4分。五、卫生负责区未打扫者扣5分,打扫不干净者扣2分。六、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者每次加3分。七、与学校同事争吵每次扣8分,打架者扣15分。八、不服从学校和教务部正常工作安排的每次扣除10分第四条监事会执行本制度,本制度经校长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本文标题:工作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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