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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1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1目的1.1为规范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合同变更管理工作,合理处理工程索赔业务,确保公司权益,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作规范。1.2如在执行本工作规范过程中,遇有项目特别情况,由各项目经理依据本工作规范原则执行。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项目3本规范编制依据本规范依据《FIDIC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和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有关条款编制。4名词解释4.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程序、工程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主要包括有设计变更、业主变更、其他变更三大类。设计变更是指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批准的设计修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外观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设计等内容。业主变更是指因业主对与工程有关的质量、规格、进度、预算承包范围等要求出现变化和调整导致的变更,包括数量、价款、标准、履行方式、履行地点等方面内容。其他变更是指由承包人提出工程优化方案或建议方案引起的工程变化。4.2洽商单洽商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可以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或最终增减工程造价的依据。4.3工程索赔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2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4.4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由于非承包人责任的原因而导致施工进度延误,要求批准顺延合同工期的索赔。4.5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承包商在非自身因素影响下而遭受经济损失时向业主提出补偿其额外费用损失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延迟开工情形、工期索赔引起的费用索赔情形、图纸延误情形、业主供货延误情形等。5管理职责5.1总经理根据《合同授权管理规定》审批权限的划分,批准由项目编制的工程变更报告和索赔文件。5.2合约商务部经理负责指导、组织公司和项目合约人员进行工程变更和索赔的具体工作,并对项目经理部编制提交工程变更款报告和索赔文件进行审核。5.3项目经理提出项目工程变更与索赔实施的计划和工作原则,检查索赔工作进度;在收到业主和监理转来的工程变更后,负责根据变更内容及时下达变更工作要求;负责根据《合同授权管理规定》审批权限的划分,审批由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报告和工程索赔报告;审批组织竣工核算与索赔核算。5.4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深刻理解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掌握索赔原则;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时组织进行工程变更和索赔经济分析并向项目经理提交内部报告;负责组织工程变更和索赔批准后的预算调整、预算实现以及对业主和分包/供应商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3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的支付请款工作;组织项目经理部变更、索赔以及竣工结算的成本核算;参加业主洽谈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5.5项目副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经过批准的工程变更的现场施工协调、技术协调、合同目标实现等发生变更的部分;负责组织责任工程师从现场施工角度记录整理索赔资料,及时反馈给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负责调整工程变更发生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并通知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进行费用调整计算及修订预算;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建立洽商变更台帐,为索赔创造条件。5.6项目合约预算师收集工程洽商、工程变更文件;计算费用索赔金额、工期索赔延长天数;起草索赔文件,工程变更费用文件;协助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进行索赔准备、谈判工作。5.7项目责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现场签证以及与业主往来的有关信函、索赔有效证据,在其审核无误后及时提供至项目副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配合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做好索赔文件的编制及洽谈;负责实施经过批准的工程变更。5.8资料员负责登记整理由业主和监理送来的业主变更、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以及与业主往来的有关信函、索赔有效证据,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提供;负责登记整理由项目责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提出的工程变更;负责项目经理部全部合约文件的最终归档管理。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4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6工程变更6.1变更分类与范围工程变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主要分为设计变更、业主变更和其他变更三大类。6.1.1设计变更的范围合同中所列出工程分项、子项的增加或减少;取消合同中任何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子目工程,被取消的工作是由业主或其他承;包方实施者除外;引起合同中任何工作性质、质量、种类、功能、价格改变的变更;引起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改变的变更;为完成工程所必须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引起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时间安排改变的变更。6.1.2业主变更的范围改变工程质量目标要求;改变工程工期要求;改变施工条件和环境导致施工机械和材料的变化等;改变承包工作范围,业主指令要求实施合同范围外的临时工作。6.2变更处理程序6.2.1业主变更处理程序。6.2.1.1项目经理部接到业主或经监理或经设计院传递来的工程变更文件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记,加盖收文章后交项目经理。6.2.1.2所有工程变更文件必须至少由项目经理、项目合约商务经理与项目副经理评审会签后批转。评审方式可为:传递评审和会议评审。传递评审:项目经理在签署栏中确定传递评审的人员,而后有关人员分别评审,并在收文章上签名;若有异议,应在文件上简单注明问题所在。项目经理汇总各位的评审意见,并做出批示。若无问题将其返回资料员保存;若有问题,项目经理批示处理意见;会议评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合约等管理人员共同对工程变更进行评审,并根据《合同授权管理规定》审批权限的划分,填写完成合同变更审批会签单(参见《合同管理规定》)。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5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6.2.1.3变更评审内容(详见附件1)6.2.1.4变更评审后处理对于评审中存在工程技术实施异议的工程变更,由项目副经理组织编制回复函,经项目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联签后,回复业主和监理;对于评审后无疑议的,资料员依据《文件控制程序》和《记录管理程序》规定按受控文件登记发放至有关人员和分包商执行。与此同时,由相应责任工程师(或分包项目经理)编制技术方案,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做出相应补充预算,随当期月工程量报表一起上报业主和监理。6.2.2设计变更处理程序6.2.2.1项目接到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记,加盖收文章后交项目经理或项目合约商务经理。6.2.2.2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项目副经理与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评审后批转项目经理。其评审要求及设计变更洽商单发放等均按6.2.1.2款执行。6.2.2.3经评审,对设计变更有疑义或项目无力实施的,由项目副经理与监理单位或直接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6.2.3由项目经理部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6.2.3.1由责任工程师编制工程变更文件,由合约估算人员做出相应变更费用预算,项目经理和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联签后,按合同约定报送业主代表和监理单位。报送文件需至少制作两份,其中一份经提交人签收后返回保存。6.2.3.2经合同约定的变更批准人批准返回的工程变更,项目资料员收文登记后交至项目经理,由原变更编制人核对,对核对无误的,资料员按受控文件发至有关分包单位及项目经理部技术、合约等有关部门(人员)。相应责任工程师据此组织施工,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据此编制预算并与业主和/或监理办理签证。6.2.4由分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6.2.4.1项目经理部接到由分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后,由资料员进行收文登记,加盖收文章后交项目经理。6.2.4.2项目经理收文批示后由项目副经理及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负责对分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进技术和商务评价,如无疑议,按第6.2.3款进行,由分包商据此组织施工。6.2.4.3若有异议,参考第6.2.2.3款执行。6.3变更审批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6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6.3.1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工程洽商等由项目经理、公司合约商务部经理、总经理根据各自审批权限进行审批。6.3.2当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洽商的内容超出合同约定工程范围和造价范围时,项目合约商务经理应组织人员,针对变更情况按本规范第6.2条进行评审会签,并完成合同修订(变更)评审记录。业主合同变更会签填写《合同变更会签单》,报原业主合同授权批准人审批后方可变更。本条变更包括以下情形:工期顺延合同工作范围增加或减少单独专业分部工程情形,如增加土方工程、桩基工程、给水管道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等,则不受上述第2条造价变更的约束,按合同变更进行评审会签,并发布变更通知;质量目标调整;工程款支付原则调整;竣工结算原则调整;其他重要合同条款调整;合同造价增加或减少。(1)工程合同造价为3000万元(不含本数)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单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洽商导致合同造价增加或减少5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2)工程合同造价为3000万元(含本数)—10000万元(不含本数)人民币的工程,单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洽商导致合同造价增加或减少8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3)工程合同造价为10000万元(含本数)人民币以上的工程,单项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及洽商导致合同造价增加或减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6.4变更合同文件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负责将合同变更合同文件正本(包括修订后的合同、设计变更、洽商单、备忘录等)及时传递至公司合约商务部,副本保存在项目合约商务部。6.5变更资料的保存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负责组织项目经理部人员汇总整理工程变更相应往来资料的保存,并按竣工资料归档要求归档。6.6变更价款的确定与支付中建股份广东分公司成本管理手册文件编号CSCEC/GD/OM/CC/004/2010文件页数第7页共11页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文件状态2010版第0次修订编制合约商务部审核邹振宇批准张学森6.6.1项目合约商务经理根据工程变更情况,作出量、价分析(或称补充预算)文件,与业主和监理洽谈确定最终变更价款。6.6.2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负责跟踪业主对于变更价款的支付情况。6.6.3由项目合约商务经理负责根据变更发生情况进行项目预算的调整,并根据《合同授权管理规定》有关审批权限的划分,报相关权限人员审核批准。7索赔管理7.1索赔分类工程索赔工作贯穿于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其分类方式多种多样。本规范按索赔目的划分,将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7.2索赔处理原则依据合同原则及时报告原则证据充分原则分散计算原则7.3索赔情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经理部应积极办理索赔: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和数量交付设计图纸和资料,未按时交付合格施工场地及行驶道路、接通水电等,造成工程拖延和费用增加;工程实际地质条件与合同规定不一致;业主或工程师变更原合同规定的施工
本文标题:工程变更与索赔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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