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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8140261
1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和取得学士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通过毕业设计(论文)不仅可以锻炼和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也能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团结协作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以下工作条例。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l、资料、信息的获取及阅读、分析、综合的能力。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3、设计、实验能力。4、使用网络和计算机(包括索取信息、计算机绘图、数据处理、基本软件应用等)的能力。5、撰写报告(论文)的能力和答辩表达能力。二.毕业设计(论文)选题1、选题原则理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以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和软、硬件开发为主;文、经、管类专业的毕业论文选题以应用研究为主,也可进行理论研究。各系根据专业性质的不同可有所侧重,但总体上应符合本专业培养方向,同时都应遵循以下原则:①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综合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②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的建设任务,促进教学、科研、生产的有机结合。③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④课题应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⑤课题的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要适当,使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且能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⑥要把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由多个学生合作完成的课题或与研究生协作进行的课题,应通过在论文题目上加副标题等方式明确每个学生的任务重点。这样,既有合作又有分工,保证每人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⑦对于在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其课题可由外单位拟定,但审题工作须按本条例规定进行。2、选题、审题的工作程序及规范化要求2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指导教师提出(学生自选课题也须经教师审定),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表”,说明意义、目的、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工作难点及进行课题具备的条件,报专业负责人审批。②专业负责人组织审定后,报系主任批准确定。③专业负责人根据指导教师申报的学生人数统筹将学生安排到指导教师。④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课题的难易程度等将课题落实到每一个学生。三.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1、任务书的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是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的第一份文字材料,是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正常开展的最重要的指导性文件,同时在培养学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文档编写能力方面具有示范作用。任务书应由指导教师填写。指导教师在填写任务书时必须字斟句酌,做到叙述清楚、要求明确、清晰工整、符合规范,真正成为学生工作中的重要依据和从事文字编写工作的一个范例。任务书中除布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内容,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外,应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和成果要求,包括开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报告(论文)的字数,图纸、软硬件的数量及有关技术指标,查阅文献的数量等。并拟定各阶段工作进度,推荐参考文献3~5篇。2、任务书的审查与发放任务书应经专业负责人审查并确认后,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向学生公布,作为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依据。任务书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应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专业负责人同意,报系主任批准。答辩期间,各系将任务书打印成册并经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签字后存档。四.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内容和要求l、查阅文献10篇左右(其中教师推荐3~5篇)。2、不少于3000汉字的外文译文(要求译文单独装订,译文原文应同时交付)。3、开题报告(包括选题背景和意义、调研报告或文献综述、方案拟定与分析以及实施计划等)一份(字数在3000汉字左右)。开题报告单独装订。4、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字数要求不少于10000汉字。具体格式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手册》的第四部分“毕业设计报告(论文)撰写”。5、从事工程设计和软硬件开发的课题,还应有以下成果:①工程设计类课题应有规定数量与图幅的设计图纸。②以产品开发为主的课题应有实物成果。③软件开发类课题应有程序光盘和源程序清单。五.指导教师的职责与要求3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在校内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由各专业聘请指导老师并安排选题;部分由学生在校外自行联系的课题和由专业安排在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的课题,原则上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在合作办学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原则上由合作方安排指导教师,学院指定专职教师作为联络员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成果进行检查。l、指导教师的条件①指导教师应由讲师以上(含讲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初级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由专业负责人安排,经系主任审查,报教学部备案。②经批准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可聘请合作单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仍应有本专业指定的教师协助检查把关,掌握进度、要求,协调有关问题。③首次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各系应安排岗前培训。2、对指导教师的要求①指导教师应熟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内容,并按本条例要求指导毕业设计(论文)。②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应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培养放在第一位,避免出现重使用、轻培养现象。③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发现提出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思想和基本科学研究方法的指导;应注重启发引导,注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④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一般不超过8人,特殊情况须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⑤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和指导,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在校内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每周指导不少于两次,其中到校指导至少一次。指导6人以下的,每周指导时间不少于6小时;指导6人以上的,每生、每周的指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向学生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号码,及时回复学生的电子邮件,保证联系电话畅通。在校外进行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加大指导力度,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⑥指导教师因工作需要必须出差,时间在2周以内的须经系主任批准,超过2周的应报教学部审批,并事先向学生布置好任务或委托他人代为指导。⑦根据各系安排,将学生集中到校进行中期检查。3、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①选择课题,规范地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②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③定期对学生进行答疑和指导,并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检查学生的周志或日志。④给学生指定与课题相关的翻译资料;审阅外文译文;批改报告(论文)的外文摘要;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并认真批阅。⑤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检查软硬件成果(或图纸)的完成情况和质量;评阅报告(论文)及相关资料,按规范要求检查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并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完成相应的评语和评分。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4⑦指导学生作好“毕业设计(论文)业务总结”;在“毕业设计(论文)业务总结”相应栏目填写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评语并签字。⑧要求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上列出文档清单,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成果是否齐全,并按学校要求整理归档。对双导师情况,校内指导教师着重做好以下工作:布置外文翻译资料,审阅译文;检查学生各环节工作成果(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与成果验收)的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按规范化要求协助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指导学生进行业务总结等。六.对学生的要求与学生请假程序1、对学生的要求为了达到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目的,必须对学生提出如下要求:①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②利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的周志功能,做好每周的工作记录。③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和检查,定期主动向指导老师汇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工作设想。④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抄袭别人的成果。⑤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随机抽查三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的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1/4者,取消答辩资格。⑥节约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离开工作现场时须及时关闭电源、水源,确保安全。⑦热爱劳动,定期打扫卫生,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⑧毕业设计(论文)结束,认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业务总结”,同时将完成的报告(论文)及相关成果、资料交指导教师收存。⑨学生对毕业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应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能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报告(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可以对外发表。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如果学生自愿重修,可及时提出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到教学部办理重修手续,并安排在下一届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进行。2、学生请假程序(详见“关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请假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因事、因病请假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②请假1天,经指导教师同意,报辅导员批准后由系办备案。③请假2~5天,由辅导员核实请假事由,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安排好学生该段时间内的工作任务后报系办主任批准,同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④请假1周以上,由辅导员核实请假事由,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对后阶段工作提出具体方案后报系主5任批准,同时报系办和学生工作部备案。七.答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各系必须组织答辩。优秀论文的答辩原则上在专业或系范围内统一组织、一次性进行(称之为“评优答辩”),“评优答辩”的学生人数控制在不超过各专业人数的20%,其余学生安排“普通答辩”。少数不具备条件组织“评优答辩”的专业,也可直接安排“小组答辩”,但优秀论文须在专业范围内进行二次筛选。1、各系应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人数以3~5名为宜,由讲师和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并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的人员担任。如请校外人员参加,须事先经系主任批准。2、答辩工作开始前,各答辩小组应组织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评阅和图纸及软、硬件成果的验收。每篇报告(论文)应由两名教师(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成果验收由答辩小组负责,评阅和验收结果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的相应表格。凡指导教师或评阅教师的评分出现低于60分者不得安排答辩。3、参加“评优答辩”须由学生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共同推荐。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给出成绩。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及答辩小组的评分情况分别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入相应表格内,并由“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自动汇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5、未取得答辩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延期答辩”;答辩“不及格”者可申请“二次答辩”。“延期答辩”和“二次答辩”最迟至9月15日结束。八.成绩评定l、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应以学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成果的水平、独立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答辩情况为依据。应排除各种因素的干扰。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优秀”成绩的比例不超过15%,中等及其以下成绩的比例不得低于20%。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要求。3、成绩评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分别评定,并按4:2:4的权值加权平均得出总评分。各专业须根据学院对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