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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提供必要的安全投入和安全管理资源,监督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全面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5、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7、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8、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9、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0、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对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11、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二)、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做好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2、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指导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使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3、定期组织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4、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安排实施。5、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关心其晋级职称评定,及时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安全管理人员。6、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7、对公司安全方面的经费投入进行落实、掌控。(三)、物供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物供部长是公司原辅材料、设备备品、备件采购工作及储存工作的主管领导,协助公司总经理做好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本系统的安全第一责任人。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的汇报,及时指导安全工作,对所辖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3、审查进厂原辅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的质量情况,对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储存、发放情况严格审查、审批,使其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要求。4、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工作,督促、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制定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5、负责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工作和新员工的二级安全教育,并监督三级安全教育执行情况。6、负责本部门所辖车辆的管理、年检和驾驶员证件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7、负责本部门所辖各类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公司外出的车辆)。8、监督下属部门对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使用和管理。9、组织或参加本单位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下属安全员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工作。(四)、销售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销售副总经理是公司产品外销的主管领导,协助公司总经理做好所辖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2、定期听取所辖部门的汇报,及时指导安全工作,对所辖部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3、负责对外出业务人员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工作。4、负责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5、审查公司产品安全送到指定地点。(五)、发展部部长(副总)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卫生要求。2、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组织签订安全协议。3、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外来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按建设项目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消防设施“三同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害因素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5、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6、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分析及统计上报工作。(六)、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工会指示。2、将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工会工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并对行政安全管理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3、及时制止行政指挥中的违章行为,支持工人合理要求。4、把我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列入职代会的议事日程。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七)、财务分中心主任安全生产职责1、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2、凡各类新建、扩建项目,不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的,不得拨款。3、监督劳动防护用品、消防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等费用的合理使用,否则不予报销。4、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使用台帐。(八)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及基本建设管理工作。2、直接领导生产部的工作,做到定期听取生产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对生产部的职能作用得以正常发挥负责。3、积极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会和有关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对会议提出的安全重点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并进行跟踪。4、协助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工作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5、定期组织公司生产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设备、工艺、电气),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6、组织制定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并安排实施。7、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带领本部门人员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8、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9、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10、组织审查建设项目的设计及“三同时”的落实情况。11、组织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使新建项目不留隐患。1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13、审批相关各种安全作业证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14、组织技术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九)、安环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l、对公司各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责任,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法律和工作任务。2、直接领导安环部成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各种安全台帐、制定审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类安全文件。明确各成员及各单位的安全职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3、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综合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隐患及违规纪现象按规定进行考核。4、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组成员对各职能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不履行职责的进行处理。5、负责组织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分析会。严格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工伤、火灾等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6、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有权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报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7、参加新、改、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8、负责各系统重大安全隐患逐级上报及督促整改工作。9、负责本部各成员日常管理及每月综合考评工作。10、负责本部门对外的一切接待和协调工作。11、负责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登记取证工作,建立健全特殊工种人员台帐。(十)、质管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2、负责各种中间体产品和进厂原辅材料、设备、配件等产品质量的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进出厂原辅材料、设备、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关,有权建议对入库前经检验不合格的劳保用品和设备、备品、备件等原材料予以退货。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4、负责产品质量事故及本单位内的各类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5、负责生产现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6、负责领回后的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储存、使用,并在储存、使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7、定期检查在库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储存情况。(十一)、人力资源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2、执行危化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3、各种员工职业培训必须有安全方面的内容。4、负责组织公司人身伤害员工的工伤鉴定。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6、在办理用工协议书(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7、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岗位作业人员的定期体检、建档管理工作,对查出有职业病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合理调配。8、负责为公司员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和员工入厂前、从事作业中、离厂前的健康体检、建档等有关工作。9、负责组织并参加公司劳动纪律监督检查,有权对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员工按规定进行处罚。10、负责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十二)、综合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法》。职工食堂、食品仓库必须保持整洁、卫生、通风良好,防止食物腐烂而引起食物中毒等事故。2、负责本部门所属灶具电气设备及其它设备的安全管理。3、负责生活区的生活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检修、现场卫生的管理。4、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防暑降温用品、值班用品的供应,发放工作。5、负责对公司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维护与管理。6、负责本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工作。7、负责外来进厂施工、参观学习人员进厂标志牌的发放与回收。(十三)安环部副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对特种设备、特种车辆、压力容器及电气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开展各类安全活动,做好全公司的安全消防教育工作。3、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和各种安全台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5、参加各类事故调查,严格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工伤、火灾等事故,坚持做到“四不放过”(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不受到处理不放过)。6、对每次安全检查、安全工伤事故情况及安全会议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到相关部门。7、有权对各类安全事故隐瞒、虚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相应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考核。8、负责公司范围内防雷检测工作。9、对严重违章作业(指挥)者,有权令其停止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10、参加安全检查,有权对查出的问题(隐患)提出意见,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对隐患整改落实结果进行验证,并按规定进行考核。11、监督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及各项安全活动开展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各项安全活动的单位按制度进行考核。12、负责公司生产系统安全作业票证的签发和管理,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票审批。13、负责各类防护器材的使用指导工作。14、负责资质取证换证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15、建立健全员工资质取证换证人员的培训档案、台帐。16、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十四)、设备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所辖成员对公司设备、成型工艺管网等装置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管理及维护,保证使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做好相关设备的维修记录。2、负责抓好特种设备、特种车辆、压力容器及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3、审定有关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年度大修、中修、小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5、负责对设备施工合同签订的审查及安全资质的认定。6、组织对外来施工
本文标题:安全标准化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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