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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在企业安全生产中需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监督检查作用。青年安全监督岗是一支由先进青年组成的、群众性、不脱产的安全监督组织;它的建立,旨在在公司安全生产中,充分调动青年的积极性,发挥青年对安全的监督作用,培养青年敬业爱岗、关心集体、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等优秀品质,锻炼青年的自主管理能力。第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在行政和安全环保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规定,开展安全监督工作。第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在同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第四条各级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在各级党政和安全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据国家安全法令、公司安全文件、指示开展工作。第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具体任务1、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协助分厂、生产班组宣传贯彻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2、立足本职岗位,利用岗上监督和岗下预防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3、结合青年特点,采用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年员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4、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5、总结推广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先进经验,树立表彰先进典型。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公司设立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各分厂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分岗,分岗下设岗组(班组为单位)。在公司建立起由青年安全监督总岗、青年安全监督分岗、青年安全监督岗组为一体的青年安全监督岗体系。第五条为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领导,公司团委书记担任公司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岗长,负责领导公司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工作,分厂团支部书记为本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分岗分岗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分岗长具体负责青年安全监督分岗工作。附:1、岗长职责:在党(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领导本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的全面工作,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会议,负责落实青年安全监督岗制定的一切制度,组织召开青年安全监督岗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完成交办任务,研究布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结引导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使青年安全监督岗正常开展工作。2、分岗岗长由各分厂团支部书记担任,只要职责:在党、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领导青年安全监督分岗的全面工作,参加青年安全监督总岗的有关会议,负责落实青年安全监督总岗的各项制度,组织召开青年安全监督分岗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和完成交办任务,研究、部署、总结、汇报工作,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关心分岗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充分发挥岗员作用,使青年安全监督岗经常地、深入地、持久地开展工作。第六条成立青年安全监督岗领导小组,可以聘请公司党政领导担任青安岗顾问,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安监部门、团委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青安分岗岗长为小组成员。第三章岗员第七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凡是有青年员工参加生产作业的现场,就应该有岗员上岗。每个现场要求至少有一至二名岗员。第八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2、热爱安全监督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大公无私,能严格要求自己,安全第一,思想牢固,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2、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严格履行岗员的权利与义务,带头宣传、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带头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坚持安全生产的人和事作斗争。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经过一定的安全培训,熟知有关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有独立工作和排除生产故障的能力。第九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职责1、执行《分厂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的权利和公司赋予的权利。2、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要求停止作业。3、按照分岗长的安排,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当班如有“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4、在党、团组织和各级岗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当班如有违章或出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下班后向值班人员和分岗岗长汇报。5、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安全工作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6、协助班组长了解本班组职工思想动态,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中、班后的会议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协助班组提出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7、积极参加公司或分厂安全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监督水平。8、有权向有关部门建议表彰奖励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青工。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制度1、青年安全监督岗总岗长或分岗长要主动向党政和安全部门汇报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一月一安排一总结。3、每月分岗长召开一次青年员工安全工作分析例会,总结工作,分析问题,部署任务。4、青年安全监督岗分岗长、岗员参加分厂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会议。5、各青年安全监督分岗必须建立“两册两簿”,其分别是岗员花名册、青工安全隐患花名册;安全建议记录簿、岗员立功簿等。6、公司青安岗坚持每半年开展一次青工安全大行动活动,采取动态互查的方式,对各分厂进行全覆盖式检查。第十一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上岗制度1、各青年安全监督分岗坚持集中上岗,集中上岗每月不少于2次。保证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2、根据安全工作形势的需要和上级要求,各级青年安全监督岗要定期或不定期制定月度上岗计划,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保证青岗监督检查取得实效。。3、岗员上岗必须佩戴岗员证,岗员证由上级团组织和安全部门联合制发。第十二条青年安全监督岗汇报制度1、岗员下岗后要及时把当班的安全情况填入信息卡,并向岗长和有关领导汇报。2、岗员汇报必须做到两清:一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处理意见填写清;二是把事故隐患的地点、处理情况填写清楚。3、集中上岗查出问题,由组织者填写记录簿,并向有关部门通报。4、青年安全监督分岗每月向公司青年安全监督岗综合汇报一次情况。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岗组织汇报。第十三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培训制度1、为了提高岗长和岗员的工作能力,使他们掌握安全知识,各级岗组织要高度重视岗长、岗员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岗组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2、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内容主要为国家或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以及有关技术知识、安全形势报告。3、公司每年举办一次青安岗员培训班,请安检部门代为培训。4、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充分利用岗员的活动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第十四条青年安全监督岗奖励制度1、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工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的积极性,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岗组、优秀岗员要树立典型给予表彰。2、公司总岗对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每年总结表彰一次,表彰优秀青安岗员。各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要求每半年总结表彰一次。3、分厂建立考核台帐,加强绩效考核,及时落实奖励。4、对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和避免重大事故者,要给予及时的通报表扬和奖励。5、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工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岗员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对在青岗活动中做出成绩的优秀青岗长、优秀青岗员,分厂或公司要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岗员职责和权利造成危害的给予处罚。6、各级青岗组织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推动青岗活动的各种竞赛活动,竞赛必须善始善终,竞赛结束及时进行表彰奖励。7、对岗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不秉公办事,除按规定给予罚款外,要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除名和其他纪律处分。易门铜业有限公司青年安全生产示范监督岗活动实施细则一、活动宗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青年职工为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监督岗活动的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记“心存侥幸,万祸之源”的安全警句,以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实现“客户满意、政府放心”的最终目标。二、活动口号“安全生产,青年为先”三、活动组织机构公司团委设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岗长一名;公司各分厂都要建立青安分岗,分岗长由各单位团支部书记担任,名誉分岗长由一名副厂长或安全员担任,成员由青安岗员组成。各生产班组都必须配有一名青安岗员。四、青安岗实施意义增长广大青工的安全知识,增强团员青年的安全意识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另一方面借助团员青年思想活跃的特点,宣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促进青工参与安全管理,时时事事注重安全生产的监督工作,为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更大贡献。五、活动要求1、成立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创建工作应以公司团支部为龙头,各部门青年职工成立创建小组,要结合生产工作的实际,扎实开展活动。2、广大青年职工要积极配合团支部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带动安全生产宣传、实践和监督作用,公司团支部要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形成积极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影响。3、对岗员汇报的安全信息和安全隐患签批要落实,落实不及时或落实不好,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青安岗员每月人均一条安全合理化建议,合理化建议要有记录、有落实。各分岗每位岗员要严格按规定佩戴统一安全监督岗岗牌。5、各分厂每月对岗员培训2次以上,定期组织岗员进行安全业务学习,学习情况要有记录备查。6、各分岗岗长由分厂团支部书记担任,具体负责本组人员的召集,做好检查记录。岗长因事不能参加检查,需向公司团委请假,并在本岗内委托团支部委员负责。分厂每次参加检查人员为1人,到分厂团支部签到后,由安全人员带队检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填写在记录本上,重大安全隐患由组长负责以书面形式报安全环保部和公司团委各一份。六、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青安岗的目标和要求,开展“互相监督、及时纠正”的措施。公司组织青年职工成立青安岗活动小组,每组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安全规程和各种操作规程的青年职工担任岗员,配合安全环保部门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充分发挥青年监督作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方式,组织青年职工为安全生产献计献策,监督公司的安全状况,形成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的热潮。七、考核与评比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监督岗”活动是当前和今后团青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司团支部和各创建小组要以创新的精神、务实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活动落到实处。1、要把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团组织建设总体格局中,成立由党政领导、安全人员、团组织负责人等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机构,综合运作,整体推进,充分发挥青年文明号集体和青年岗位能手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作用,指导各创建小组的活动开展情况,要在名称和操作上逐步向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监督岗”活动并轨。公司将按照“坚持标准,重在创建,从严考核”的原则在年终对各小组的创建活动进行评分,并给予评优奖励,对发生因人为责任而发生安全问题的创建小组酌情处罚。2、分厂团支部要综合各小组的活动开展情况,向易门铜业有限公司申报“青年安全生产示范监督岗”,积极创建本公司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监督岗活动,争取得到上级的命名和表彰。易门铜业有限公司团委委员会2007年8月5日2007.8.516:37作者:lian收藏|评论:0七、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行业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方案分类:默认栏目七、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青年行业标兵、青年岗位能手竞赛活动方案为了培养一流的青年员工队伍,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全面塑造林区青年新形象,引导广大青年员工弘扬良好
本文标题: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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