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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多子女家庭轮流养老现象调研报告5900字范文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老龄工作,他强调“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要让所有老年人都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推动老龄化问题的解决提出了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XX省作为全国第一户籍人口大省,农业人口占据了总人口的半数以上。《XX省人口发展规划(2016一2030年)》指出,全省老年人口比重持续上升,从2016年到2030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从10.25%上升到16.12%。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河南省人口老龄化现象将进一步加剧。近年来,河南省积极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养老服务模式丰富多样,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但仍存在养老服务供给和居民需求不匹配等问题。因此,农村多子女家庭存在的“轮养”现象,可以说是在外部政策制度环境一时难以完善情形下的务实选择。研究农村多子女家庭“轮养”现象,不仅有助于完善农村养老模式,化解农村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促进农村地区和谐稳定,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提供信息支撑。一、“轮养”的概念与调查情况(一)“轮养”的界定“轮养”现象在中国历史久远,东汉时期就有相关记载。王跃生在其关于18世纪家庭婚姻状况的研究中指出,在下层百姓中,亲子分爨而居后,由儿子轮流赡养老人的情形已经比较常见。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著的《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更是通过调查得出:无论是在中国的河北、甘肃、山东等内陆省份,还是福建、广东等沿海地区,其农村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老年人“轮养”现象。在这些研究中,学者们大都将“轮养”责任的主体定义为男性子代。如王跃生在《北方农村老年人“轮养”方式研究一一基于河北调查数据》一文中所述,“有两个及以上儿子的父母年老、生活自理能力降低或丧失之后,由诸子轮流赡养的做法在传统和当代中国不少地区有所表现”。伍海霞在《当代农村老年人口的轮养分析一一以河北经验为基础》一文中将“轮养”定义为:“所谓‘轮养’,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儿子结婚成家后轮流承担赡养父母或父母一方。”可是通过对河南省XX村的调查发现,随着人们观念的变迁,越来越多的女性子代也和男性子代一样承担着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本文所指的“轮养”是指在父母生活自理能力下降或丧失的情形下,其日常起居等赡养责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已经结婚成家的子女轮流承担。(二)XX村调查情况简介本文研究的一手材料主要来自2022年6月和2022年12月在豫西XX村的调查访谈,调查方式主要是参与式观察与半结构式访谈,辅之以调查问卷。XX村位于黄河岸边,距离县城25公里,全村共有18个村民小组,420户,1850人,耕地面积1650亩。全村60岁以上老人286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5.5%,他们生活于147户家庭,其中2位老人生活在核心家庭,8位老人生活在主干家庭,78位老人由子女“轮养”,占比达27.3%,剩余的198位老人均为单独生活,占比达69.2%。调研组通过多种形式对78位采用“轮养”方式生活的老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摸排,以求掌握其“轮养”生活的情况。同时,为了了解198位独自生活的老人未“轮养”的原因,调研组对其中的92位进行了访谈。二、“轮养”的原因、形式与成本(一)“轮养”的原因“轮养”老人子女因素。“轮养”即轮流供养,其产生的最基础条件就是老人须有两个及以上子女。“轮养”产生的原因从子女的角度来看,其根本上是多子女家庭子代养老义务均等化的体现。其暗含的逻辑是,父母含辛茹苦把每个子女抚养成人,为其置业嫁娶,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男性子代还相对平等地继承了父母的主要财产,若在父母年老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不尽赡养义务的话,其咎难辞。这样的行为不仅会在伦理上被视为“不孝”而遭人唾弃,而且在法律上亦是违法。赡养父母需要子女付出相应的人力与财力成本,所以在多子女家庭中某单个子女不会或不愿一力承担。这是因为随着生活水平与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在延长,与此同时,人的不健康期或平均带病期也在延长。这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自理能力,且给其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照料负担。在农村,壮年劳力农忙时节需从事繁重的农业生产活动,而闲时又要进城务工补贴家用,缺乏充足的时间与精力来照顾老年人,这已经成为许多家庭养老的后顾之忧。在访谈中,一位“轮养”父母的受访者表示:“兄弟几家搭伙一起照顾老人,负担会轻些,也好将就。如果老人光在一家住,那么此外啥事都干不了。”因此,采用“轮养”这种赡养成本均摊的方式为父母养老送终,成为一种现实选择。“轮养”老人自身因素。多数老人在被“轮养”之前是独自居住,即“单过”。XX村有多达198位老人未和子女一起生活,占比69.2%。原因主要是他们认为“跟某一儿子过”或者“跟某一女儿过”容易被嫌弃或者被其他子女说闲话,从而引发各种家庭矛盾,因而不如自己“单过”。只有在自身生活能力下降、需要别人的照顾时,才会由子女轮流赡养。也就是说,存在被照料需求是老年人选择“轮养”的主要原因。至于被“轮养”老人的性别方面,女性多于男性,这主要是因为一般情况下丈夫年龄长于妻子,而女性的平均预期寿命又长于男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为72.38岁,女性为77.37岁),当丈夫生活自理能力下降时,妻子一般可以提供照料,而当妻子也需要照料之时,其丧偶率较高,就需要子女赡养了。不过,并不是所有的多子女老人在其年老或生活不能自理后都会被“轮养”,且因为“轮养”对于亲代较为被动,甚至会被认为是“乞食”。因此,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为了避免子女嫌弃,会请人照顾自己的起居。伦理因素。年老是人生常态,是生命体活动的自然规律。家庭通常被认为是人类社会最基础、最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国人更是尤为重视家庭,家庭在中国人养老观念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亦是中国传统社会实现老有所养的依靠力量与主要载体。只是传统中国家庭为几代人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即现代学者所讲的联合家庭,强调“五服不分”,家财集中于大家庭,故而家长在年老之后仍在家庭之中拥有较大的财产支配权,其养老自有保障。而当代中国家庭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迁,多子女父母在经历子女婚嫁后,所掌握的财力等资源已经微乎其微,故而在丧失劳动能力后,只能依赖子女反哺。家庭养老在多数老年人看来,仍为主要养老模式。在对XX村老人进行访谈时,当被问到“您是否愿意到养老院颐养天年”这一问题时,78位被“轮养”老人中有54位老人明确回答不愿去养老院;剩下的24人中,有11人表示可以考虑去养老院,5人因为年事已高,无法有效沟通,只有8人明确表示最好去养老院。不愿意去养老院的老人着重强调了“在养老院生活费用更高”的经济原因,不过“去养老院是子女不孝,无人看管”“愿意老死家中”等伦理因素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二)“轮养”的形式根据被“轮养”老人对供养者在吃、住、行等方面的依赖程度,笔者将“轮养”的形式主要分为轮吃不轮住、轮吃轮住、轮住不轮吃等。轮吃不轮住。即老人在其自身居住的固定房屋就寝,供养者(即老人子女)按照事先商量好的办法为老人提供饭食等。一般而言,行动不便或者健康状况较差的老人多是由轮值的子女送饭到住所;身体较好、行动无大碍的老人,则多是自己在吃饭时间到轮值的子女家里吃饭,然后再回到自己的住所休息。XX村78位被“轮养”老人中有13位老人采用了轮吃不轮住这种“轮养”形式,占比16.7%。这个比例远远低于采用轮吃轮住形式的比例。这主要是因为轮吃不轮住要求老人和供养者居住的距离比较近,否则必有一方每日要多次往返于途,费时费力。XX村13位采用此种“轮养”形式的老人中,包含了6对老年夫妻,剩下1人为孀居老人。这些老人的子女家庭均同在XX村,只是有的不在同一自然村,他们的住所相距不远。轮吃不轮住的优点是,一方面,每日多次见面可以增进双方的交流,使老人一定程度上享受到子孙绕膝的天伦之乐;另一方面,避免了因为整日一起生活所产生的生活琐事纠葛。轮吃轮住。即老人轮流在每个子女家吃住,并由轮值子女负责接待探望老人的亲朋好友。一般来讲,多数情况下吃与住两者的时间是一致的,但是也有部分吃住时间不一致的情形。伍海霞在其对河北农村老年人轮养现象的研中。曾发现有老人1天轮吃,1年轮住的情况。通常情况下,采用轮吃轮住形式养老的老年人一般为年事已高或行动不便者,以及居住条件缺乏者。轮吃轮住是最常采用的轮养方式,XX村有65位老人以此方式养老。这主要是因为农村一般家庭的生活条件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既然为父母提供了饭食,再为其提供栖身之所并非难事;再者,吃住具轮,简单方便,也有利于子女日常看护照料。轮住不轮吃。即缺乏固定住所的老人,由子女轮流提供住所,以及灶台、口粮等,由老人自己开火做饭,不和子女家庭共食。在XX村进行调查时并没有发现有人采用此种轮养方式。不过,伍海霞在其对河北农村老年人轮养现象的研究中发现,73名调查对象中有8人采用轮住不轮吃的方式,占比为11%。(三)轮养的成本时间成本。轮养时间是指被轮养者在其单个子女家生活或由子女提供饭食的时间长短。王跃生和伍海霞在其各自对河北农村老年人轮养现象的研究中指出,轮养周期最短为1天,最长为2年,轮养的周期和形式与老年人的年龄有关。他们的结论在XX村的调查中部分得到了印证。通过对XX村被轮养老人及相关者的访谈调查,我们发现采取轮吃不轮住形式的轮养周期有1天、7天、10天、1个月等4种情形,周期相对较短;而采取轮吃轮住形式的轮养周期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等4种情形,周期相对较长。究其原因,主要是轮吃轮住相当于较为深度地融入供养家庭,不宜间过短,否则不值得麻烦一趟,而轮吃不轮住则可经常换一换口味,不宜时间过长。至于王跃生和伍海霞在其研究中所述的“轮养”周期为1年甚至2年的情况,在双村并未发现。这是因为超过半年的“轮养”周期,时间跨度太长,老人本身就行动不便或年事已高,若在某个子女家庭所待时间太长,就增加了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这很有可能招致其他子女的指责,并且长时间持续看护老人,也会使单个子女家庭感到疲惫不堪。影响“轮养”周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子女的数量。在XX村的调查发现,许多家庭会将1年作为一个循环周期,然后根据子女数量,平均分配子女轮流赡养父母(也可能是鳏父或寡母)的时间。比如,有4个子女的老人,每个子女1年内要赡养老人3个月:6个子女的老人,每个子女1年内要赡养老人2个月,至于是一次完成赡养老人的时间还是分次完成赡养老人的时间,则比较灵活,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形变通安排。另外,被“轮养”老人的年龄也和“轮养”周期的长短有关。一般而言,年龄越大,“轮养”周期相对越短。这虽然看似较为折腾老人,但是却可以相对减轻每个子女的心理压力。一般情况下,子代都不希望亲代逝于自己家中,这样既可能受到照顾不周的指责,又被多数人认为不吉利。此外,“轮养”周期也不是固定不变的,既可能会因为子女们的协商而改变,也可能会因为某一子女突然死亡造成“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惨事而变动。XX村的情形是,如果子代在赡养亲代时过世,其赡养义务一般不会要求孙辈来代位承担。XX村人们的共识是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但是在叔伯等其他父辈仍有人健在的情形下,由孙辈来赡养祖辈则“名不正”“于理不通”。经济成本。这里的“轮养”经济成本是指除去饭食、居住成本,老人在“轮养”期间由于购买日用品或药品而产生的花费。通常而言,这部分花费如果较少,一般由轮值的子女直接支付,而若是因为突发情况,诸如生病住院的话,那么费用大都由子女均摊。不过,是由轮值子女独自支付费用还是由所有子女共同负担费用的临界值是不大确定的。这既要看子女的数量,也要看子女的经济状况。XX村子女共同负担费用的临界值大概为1000元。调研组了解到,XX村被“轮养”老人的经济来源主要包括子女按年或按月的定额供给和每个月国家发放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不过这些钱老人们
本文标题:2023年农村多子女家庭轮流养老现象调研报告5900字范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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