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员工公共守则为严肃厂规厂纪,规范员工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特制定本守则。第一条自觉佩戴厂卡,凭卡出入;第二条上班时间不得接待外来无关人员;第三条外来人员入厂,必须登记相关资料;第四条车间固定人员、物业后勤人员上班期间外出,必须自觉登记;第五条未经批准,内宿员工在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厂;第六条凌晨1:30–6:00,不得外出;第七条外宿员工家属应按规定时段进出公司;第八条在食堂用膳者,应自觉排队、不乱丢乱放餐具及残羹,不得带食物及餐具回宿舍;第九条不得在食堂内喂食、挑逗狗只;第十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售卖废品;第十一条严格按规定使用电梯;第十二条保持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第十三条吸烟后,应将烟头拧灭,再放入垃圾桶;第十四条严禁高空抛物;非工作原因及晾、收衣需要,不得到楼房顶层;第十五条车辆停放应遵从保安员指挥;第十六条应积极配合、服从保安值勤人员管理;第十七条应保护好消防器材,不得私开消防栓、灭火器;第十八条应爱护花草,严禁踩摘;第十九条不得私带公司产品出厂;第二十条不得酗酒、赌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入异性宿舍;第二十一条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殴打、威胁他人及聚众斗殴;第二十二条罚则;违反第1-12条例者,处罚款100元;违反第13-17条例者,处罚款200元;违反第18-20条例者,处罚款500元;违反第21条例者,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其它规章制度的,按相关法律及制度从重处理。第二十三条附则。本守则自2009年7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全体员工。2009年6月30日
本文标题:企业员工公共守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75122 .html